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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美國毒品政策的演變
本書從美國毒品問題和毒品政策的歷史脈絡出發(fā),依據(jù)其發(fā)展規(guī)律和特點,對二十世紀美國毒品政策進行了比較系統(tǒng)的考察,對二十世紀美國禁毒史進行了創(chuàng)造性的分期。
本書認為,美國毒品政策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有其歷史的必然性,是政治、經(jīng)濟、文化和社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這使得美國毒品問題成為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乃至政治問題。在毒品問題已經(jīng)全球化的今天,研究美國毒品問題及其政策無疑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意義。 ◇詳細梳理美國毒品政策發(fā)展脈絡 ◇創(chuàng)新分期二十世紀美國禁毒史 ◇本叢書入選國家出版基金項目
導言
世界范圍內的毒品泛濫已成為危害人類安全的最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據(jù)粗略統(tǒng)計,到1995年,全世界至少有5000萬人吸食各種毒品。在龐大的需求刺激下,世界各地有上百萬人正從事毒品原植物(罌粟、大麻、古柯等)的種植、加工提煉、販運走私以及“洗錢”活動,并逐漸形成以東南亞“金三角”、西南亞“金新月”和南美洲“銀新月”三大毒品產(chǎn)地為主,遍及全球的龐大地下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東方某些發(fā)展中國家的毒品問題與錯綜復雜的經(jīng)濟貧困問題、民族問題交織在一起;拉美部分國家的毒品經(jīng)濟與毒品政治構成了西半球毒品犯罪的特殊模式。新品種的不斷出現(xiàn)和價格的浮動刺激了毒品消費群體的不斷擴大。尤其是“冷戰(zhàn)”結束后,毒品問題伴隨世界政治格局的變化而呈現(xiàn)新的特點。毒品犯罪日益嚴重地威脅著許多國家的政治、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人們的倫理道德、身心健康、民族素質。懲治毒品犯罪、阻止毒品蔓延,已成為世界各國刻不容緩的共同責任。 在全球毒品泛濫的大背景下,作為世界最大的毒品消費市場的美國,其國內的毒品危機日益加深。國際社會公認美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毒品消費國,美國官方對此并不否認。在美國,毒品泛濫已成為災難性的社會問題,其影響范圍之廣泛,形勢之嚴峻,無不令這個國家的政府和人民憂心忡忡。據(jù)美國國家藥物濫用問題研究所的最新調查,在全部2.6億美國人中,有5400萬人至少吸過一次大麻,有大約2300萬人經(jīng)常吸食大麻;有70萬海洛因成癮者,偶一為之者達200萬以上;有2000萬人嘗試過可卡因,有500萬人經(jīng)常使用這種毒品;有1600萬人曾經(jīng)使用過各種“迷幻藥”,有200萬人常服“迷幻藥”;有800萬美國人嘗試過危險極大的毒品,如克拉克(又譯“裂毒”)、五氯苯酚等;試用過非法毒品的美國公民有1億人,其中有4000萬人經(jīng)常使用一種或多種毒品。 美國毒品市場每年消費總額占世界毒品貿易的60%以上。近年來,美國每年消費的毒品數(shù)量為:大麻1.5萬~2萬噸,海洛因30~40噸,可卡因70~80噸。全美非法毒品交易額每年達1000億美元以上,每年毒品交易利潤高達350億~400億美元,毒品交易已成為美國經(jīng)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美國每年約25000人因吸毒致死。目前,吸毒直接、間接造成美國工業(yè)生產(chǎn)損失近千億美元。著名的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每年因毒品問題造成的損失超過1億美元。難怪美國前總統(tǒng)里根驚呼:“美國已處于吸用毒品這一瘟疫的威脅之下。自60年代以來,這一瘟疫一直猛烈發(fā)展。進入80年代,毒品對美國的威脅已完全不下于敵人的飛機和導彈!弊詥讨巍げ际部偨y(tǒng)執(zhí)政起,美國政府就把毒品列為“威脅美國安全”的重要問題之一?肆诸D總統(tǒng)上臺后,也把毒品問題列為“威脅美國安全的戰(zhàn)略問題”。毒品問題已經(jīng)成為當今美國總統(tǒng)選舉中,每位候選人都不可回避的問題,它直接關系到競選的成敗,足見其在美國社會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而在我們中國,人們永遠不會忘記170多年前那場給中國人民帶來深重災難的“鴉片戰(zhàn)爭”。這場戰(zhàn)爭是中國人民屈辱歷史的開端,毒品從此也成為近代中國積貧積弱的一個主要原因。新中國成立后,中國政府僅用了短短3年的時間,就將危害中國人民上百年的毒品禍害一掃而空,使我國享有“無毒國”的稱號達二十余年。但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實行,絕跡多年的毒品又在中華大地上沉渣泛起,而且來勢兇猛。據(jù)國家禁毒委(1998年經(jīng)改組后成為公安部禁毒局——作者注)不完全統(tǒng)計,我國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1991年為14.8萬人,1992年為25萬人,1994年為38萬人,1995年達到52萬人。而據(jù)有關專家估計,包括隱性吸毒人員在內,我國各類吸毒人員可能多達200余萬人。他們每年消費的毒品僅海洛因就達60余噸,折合人民幣金額達300余億元,而目前全國有吸毒問題的縣市已占全國縣市總數(shù)的70%。這些情況不能不使國人憂心忡忡。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我國存在的毒品犯罪問題。1997年3月26日,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任建新代表黨中央和國務院就這一年4月—9月在全國范圍內展開的禁毒專項斗爭,向在北京出席全國禁毒工作會議的代表發(fā)出總攻令:“我國曾是一個深受毒品之害的國家,決不能容忍毒品肆虐泛濫,決不能讓屈辱的歷史重演。必須下更大的決心,以更堅決的態(tài)度,更有力的措施,果斷徹底地解決毒品問題!” 毒品到今天已經(jīng)成為一種國際公害,禁毒也不可避免地提上了各國政府和聯(lián)合國的議事日程。美國作為受毒品危害最深的國家,對禁毒問題的重視更是非他國所能比。美國不僅是國際反毒運動的主要發(fā)起者,而且還是最早對毒品進行管制的國家之一。在長期的反毒實踐中,美國政府積累了大量的經(jīng)驗和教訓,值得每一個具有同樣問題的國家借鑒和記取,我國也不例外。美國的禁毒運動從20世紀初就開始了,因此,美國禁毒政策的立法與執(zhí)法、教育、預防、治療、康復等各方面,都有很多值得學習和借鑒的地方。研究美國的毒品政策無疑具有較強的現(xiàn)實意義。 美國的毒品問題是一個亦小亦大的問題。說它小,是因為毒品問題只不過是當今美國眾多的社會問題之一,小到幾乎沒有任何一本美國通史把毒品政策作為一項內容。說它大,是因為毒品問題同許多社會問題有聯(lián)系,涉及美國的政治、經(jīng)濟、法律、外交、歷史、教育和社會等諸多方面,尼克松以來的歷屆美國總統(tǒng)都無法回避它,甚至還被當作侵略一個主權國家的借口。 對于美國毒品政策的研究,美國國內機構林立,人員眾多。官方的機構有白宮的國家毒品管制政策辦公室(ONDCP)、國家藥物濫用問題研究所(NIDA)等。民間的機構有毒品政策研究中心(Drug Policy Research Center)、毒品政策基金會(Drug Policy Foundation)、全國改革大麻法律組織(NORML)、林德史密斯中心(The LindeSmith Center)等。此外,美國許多大學的政治學系、法學院和社會學系都開設毒品政策方面的課程。各研究所或基金會的研究成果頗豐,每年都有大量有關毒品問題和毒品政策的新書問世,真可謂卷帙浩繁,令人目不暇接,足見美國各界對這一問題的重視。 在美國學術界,毒品政策的研究活動異;钴S。依美國學人對禁毒問題的態(tài)度可將其大致分為兩派,即主張毒品合法化的“解禁派”和主張維持現(xiàn)行政策的“反解禁派”。解禁派以美國大學教授阿諾德·S.特利巴赫(Arnold S. Trebach)和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埃森·A.內德爾曼(Ethan A. Nadelmann)等為代表。特利巴赫是毒品“合法化”運動的主要代言人之一,他認為毒品合法化會減少與毒品有關的犯罪。他還認為毒品合法化與美國主流社會的傳統(tǒng)價值觀是一致的,即美國人在許多涉及個人行為的事情上有選擇的自由。他主張改變聯(lián)邦政府在毒品管制方面的經(jīng)費撥款方式,把教育和治療列為毒品政策的重中之重,改變目前聯(lián)邦政府在控制毒品供求雙方的開支比例(7∶3)。對于這種“一頭沉”的觀點,其代表作有《海洛因解決方案》(The Heroin Solution,1982)和《偉大的毒品戰(zhàn)》(The Great Drug War)等。解禁派的另一位“旗手”內德爾曼則是從禁毒經(jīng)費的成本效益的角度出發(fā),提出自己的主張。他認為現(xiàn)行禁毒政策收效甚微,并且產(chǎn)生了很大的負面作用。而毒品合法化不僅可以節(jié)省巨額開支(他聲稱:“毒品自由貿易可以使我們每年節(jié)省近1000萬美元的禁毒費用。”),而且可以通過向合法毒品課以重稅的辦法,增加國家稅收,把節(jié)約下來的錢用來宣傳戒毒的好處,還可以用來治療毒品上癮的人。內德爾曼這些觀點多見于他撰寫的一些文章中,如1989年發(fā)表在《科學》雜志(Science)上的《美國禁毒代價、后果及其他選擇》(Drug Prohibi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Costs, Consequences, and Alternatives)等。除了上述兩位,主張毒品合法化或部分合法化的還有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德沙維茲(Alan Dershowitz)教授,哈佛大學精神分析學家格林斯奔(Lestev Grinspoon),1976年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獲得者、自由市場經(jīng)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等,更值得一提的是,主張解禁的人當中還包括一些有相當名望和地位的人,如眾議員斯達克、巴爾的摩市的黑人市長施莫克、《國民評論》主編巴克利、圣何塞市警察局長麥克納馬拉等等。 “反解禁派”的代表人物是特拉華大學刑事司法與社會學教授詹姆斯·A.英塞亞迪,其代表作為《反毒戰(zhàn)》(The War on Drugs,1986)和《反毒戰(zhàn)2》(The War on Drugs Ⅱ,1992)。英塞亞迪教授堅決維護現(xiàn)行毒品政策。他認為毒品合法化會導致社會混亂,將目前任何一種非法毒品合法化都會給美國造成巨大的社會和經(jīng)濟傷害。他認為在現(xiàn)行政策下,吸毒人數(shù)正在減少。贏得反毒戰(zhàn)的勝利已經(jīng)為期不遠了。在這種情況下,講毒品合法化就是投降,就會使吸毒人數(shù)迅速上升。他堅持認為,吸毒不一定引起犯罪,但是犯罪分子卻往往吸毒和販毒。合法化會造成毒品消費激增而不是下降。此外,毒品政策經(jīng)典之作《美國。郝樽砥饭苤频钠鹪础罚═he American Disease:Origins of Narcotics Control,1973年初版,1987年再版)一書的作者耶魯大學醫(yī)學院教授戴維·F.馬斯托(David F. Musto)也是毒品自由化的強烈反對者之一。 當然除了上述兩種立場截然相反的觀點之外,還有人認為,僅僅把毒品分為合法和非法是把自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一方面現(xiàn)行政策已經(jīng)證明收效甚微,再繼續(xù)將反毒戰(zhàn)打下去也不會有更好的結果;另一方面,采用解禁派的主張,將毒品合法化更使人感到解決毒品問題前途渺茫。在這種情況下,有人認為,在合法和非法之間一定還有第三條道路可走。即某些毒品在一定條件下,在一定區(qū)域內可以是合法的,在另一種情況下,它們又是非法的。對吸毒作輕罪或無罪處理,對販毒作重罪懲罰,對毒性不同的毒品也可以區(qū)別對待?傊,如此復雜的社會問題,想用非此即彼的簡易方法來解決是不可能的。 在我國,毒品問題和毒品政策尚屬一個開拓性的課題,美國毒品政策研究就筆者所知,涉足者還不多。報刊上不時有一兩篇這方面的文章出現(xiàn),多以介紹為主,少有系統(tǒng)研究;蛟S國內已有這方面的論著,由于筆者孤陋寡聞不曾拜讀也未可知。 本論著主要運用歷史學方法,對20世紀美國毒品政策的脈絡進行了比較系統(tǒng)的梳理和較為深入的分析,并在廣泛借鑒政治學、社會學、法學和犯罪學等相關學科研究方法的基礎上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同時,筆者根據(jù)美國毒品問題和毒品政策自身的發(fā)展規(guī)律和特點對20世紀美國國內毒品政策的歷史進行重新分期,打破了美國禁毒史傳統(tǒng)的分期方法,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有益的探索和嘗試。 筆者將毒品政策放在美國歷史的大背景下,分六個階段對美國毒品政策的演變進行了研究。筆者認為,美國毒品管制政策的產(chǎn)生有其歷史的必然性,是美國政治經(jīng)濟利益和國際國內各種因素互動的產(chǎn)物。它的興衰也與美國社會運動的漲落一致,并不時受到突發(fā)事件的影響。隨著美國政治和社會危機的加深,美國的毒品危機也步步加深;而毒品危機的加深反過來又促使美國毒品問題與政治和其他社會問題(如離婚、暴力犯罪、賣淫、貧窮、失業(yè)、邪教等)的更緊密結合。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和難以跳出的“怪圈”。傳統(tǒng)的禁毒政策已不靈驗,自由派的主張又布滿“殺機”。禁毒是一把“雙刃劍”,在打擊對手的同時也傷害了自己。雖然毒品戰(zhàn)難以馬上打贏,但利用毒品戰(zhàn)謀取政治好處的政客們卻永遠是最大的贏家。毒品戰(zhàn)不僅可以被當成政治籌碼,它還可以用作推行霸權,干涉他國內政的旗號和幌子。只要滋生毒品問題的“土壤”一日不絕,毒品問題就會繼續(xù)存在。
翟帆,男,1967年5月生,河北順平人,1996年河北大學英語語言文學碩士研究生畢業(yè),2000年南開大學歷史學博士研究生畢業(yè)。曾先后擔任英語教師,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副研究員,現(xiàn)為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公職人員。
在校期間研究方向為英美文學、美國史等,愛好文學和翻譯。曾發(fā)表《《哈里森毒品法》與美國社會的毒品問題》《美國國會在對外禁毒活動中的作用》等論文,并有譯著《美國諷刺畫全書》《他山之石:美國教育的監(jiān)管與督導》出版,F(xiàn)居上海,研究興趣為美國社會與文化、美國社會問題、美國政府與政治等。
摘要/1
導言/1 第一章從自由放任到立法管制(1914—1929)/6 第一節(jié)19世紀的美國:“吸毒者的天堂”/6 第二節(jié)《哈里森麻醉品法》出臺的原因/13 第三節(jié)從合法到非法:1914年《哈里森麻醉品法》的制定及其影響/18 第二章立法管制的鞏固和加強(1930—1962)/30 第一節(jié)安斯靈格與聯(lián)邦麻醉品局/30 第二節(jié)“二戰(zhàn)”時期的毒品問題和毒品政策/37 第三節(jié)戰(zhàn)后毒品的回潮與50年代美國的毒品立法的加強/39 第三章從治療模式的挑戰(zhàn)到“向毒品開戰(zhàn)”(1963—1974)/46 第一節(jié)治療模式的挑戰(zhàn)/47 第二節(jié)60年代中后期的吸毒風與約翰遜政府的毒品政策/51 第三節(jié)毒品問題的政治化:尼克松“向毒品開戰(zhàn)”/56 第四章政策的“斷層”與政策的傳承(1974—1980)/75 第一節(jié)福特政府與反毒機構的改組/75 第二節(jié)卡特政府的“內部解決”方案與大麻非罪化運動/81 第五章登峰造極的時代:共和黨再次“向毒品開戰(zhàn)”(1981—1992)/93 第一節(jié)第一屆里根政府的毒品政策/93 第二節(jié)“毒品戰(zhàn)”的升級/100 第三節(jié)“毒品戰(zhàn)”的巔峰時期/106 第四節(jié)毒品問題的再度政治化/110 第五節(jié)“毒品戰(zhàn)”的軍事化傾向/121 第六章世紀末的挽歌:克林頓政府與毒品政策改革(1993—1996)/133 第一節(jié)毒品政策改革的早期嘗試/133 第二節(jié)從1994年國家禁毒戰(zhàn)略看克林頓政府的毒品政策/137 第三節(jié)從自由轉向保守:1995年后克林頓政府的禁毒政策/142 結束語積重難返:一場無休止的戰(zhàn)爭/151 參考文獻/158 附錄美國禁毒政策大事年表/165 后記/171
第三章從治療模式的挑戰(zhàn)到“向毒品開戰(zhàn)”(1963—1974)
對于美國而言,60年代是一個動蕩不安的年代。民權運動空前高漲,政治暗殺事件層出不窮,校園造反與反戰(zhàn)抗議運動風起云涌,黑人聚居區(qū)暴亂事件幾近失控,反主流文化運動、婦女運動和工人運動都蔚為壯觀。在更為驚人的事件中還有毒品的革命(the drug revolution)。吸毒問題已經(jīng)從社會的邊緣地帶一躍而進入社會生活的主流。毒品已不再只局限于內城、爵士樂音樂會場和喜歡標新立異、生活豪放不羈的原始文化圈子了,在美國農(nóng)村和城市中產(chǎn)階級青少年和成年人中間吸毒突然變得非常突出。到這十年結束之時,這個時代的評論家們斷言,美國已經(jīng)成了“上了癮的社會”,而且借助毒品,數(shù)以百萬計的美國人已經(jīng)成了“頓悟”的“信徒”,吸毒業(yè)已成為美國社會生活的一部分。 如上一章所講,在聯(lián)邦麻醉品局局長安斯靈格的任期內,以懲罰為主要特征的立法管制模式得以鞏固和加強,并在50年代末逐漸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但是這種統(tǒng)治地位并不是堅不可摧的。隨著60年代初白宮易主及隨后聯(lián)邦麻醉品局局長的換人,美國存在了近四十年的傳統(tǒng)禁毒理念受到了醫(yī)療、社會工作和科研等領域的挑戰(zhàn)。禁毒政策的重心開始由懲治模式向治療模式傾斜。60年代中期以后,美國社會更加動蕩不安,毒品異常泛濫,犯罪率直線上升,致使1969年尼克松得以在“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的口號聲中入主白宮并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向毒品開戰(zhàn)”的總統(tǒng)。 第一節(jié)治療模式的挑戰(zhàn) 以懲罰為主的禁毒模式占據(jù)了統(tǒng)治地位并不意味著關于毒品問題的本質及其解決方案的政治斗爭從此就偃旗息鼓。隨著國內政治和社會背景的變換,這種斗爭勢必會以一種全新的形勢再次展現(xiàn)出來,并對美國的毒品政策產(chǎn)生重大影響。聯(lián)邦麻醉品局長期以來一直把吸毒看作是執(zhí)法問題而不是健康問題,所以它在癮君子的戒毒治療方面無所作為。而負責對吸毒者進行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和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則將吸毒解釋為一種需要保健護理而非懲罰措施的疾病。在這一問題上,聯(lián)邦麻醉品局曾一度占了上風。但60年代初,執(zhí)法模式一統(tǒng)天下的局面開始改變。 1960年,43歲的民主黨參議員約翰·F.肯尼迪在大選中戰(zhàn)勝共和黨候選人理查德·M.尼克松,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年輕的當選總統(tǒng),從而結束了保守的共和黨人長達8年的統(tǒng)治。他提出了“新邊疆”的綱領性口號,試圖解決60年代美國所面臨的問題,把“新政”以來資產(chǎn)階級自由主義改革推向新的高潮。而且,白宮的易主本身即象征了彌漫整個美國社會的一種要求變革的愿望。這種變革的愿望不僅表現(xiàn)在政府實行的政治、經(jīng)濟、軍事、外交、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政策上,也表現(xiàn)在其處理諸如貧困、住房、衛(wèi)生保健、社會福利、種族問題、學生抗議等社會問題的政策上。毒品問題當然也不例外。 20世紀60年代初,醫(yī)療行業(yè)開始再次顯示出其在吸毒的治療和研究方面的權威性。治療領域各學科以及社會學和公共衛(wèi)生領域的研究工作者開始將毒品問題聚焦為一個社會問題,而不再將之簡單地歸結為一個執(zhí)法問題。20世紀60年代的社會激進主義對吸毒問題的影響很大,一種新的戰(zhàn)略性措施得以實施,即吸毒成癮者通過接受康復治療來減少對毒品的需求。聯(lián)邦麻醉品局局長安斯靈格的辭職也加速了這種反毒策略的變革。1962年,在約翰·肯尼迪總統(tǒng)及其時任美國司法部長的胞弟羅伯特·肯尼迪的督促下,哈里·J.安斯靈格終于辭去了其任期長達32年的聯(lián)邦麻醉品局局長的職務。接替安斯靈格的是藥劑師出身的亨利·L.吉奧丹諾(Henry L. Giordano),從此,美國的毒品政策開始由長期以來一直沿用的執(zhí)法模式向治療模式傾斜。 治療模式或醫(yī)療模式并非20世紀60年代的發(fā)明,最早提出這一模式的是19世紀末的醫(yī)生們。治療模式堅持認為吸毒成癮是一種慢性的容易復發(fā)的疾病,因而應該把成癮者當作飽受生理或疾患之苦的病人來對待。同時,許多支持這種觀點的人力圖通過“毒癮奴役論”來為“癮君子”們開罪。這一理論的大意是,毒品黑市的壟斷迫使這些“患病的”本來守法的吸毒者從事犯罪活動,以此來支持其吸毒惡習。 美國禁毒模式開始轉變的另一個原因是,幾十年前曾經(jīng)盛極一時的反不道德行為運動已逐漸消失。在醫(yī)療、社會及科研領域內部反對以吸毒者為目標的“毒品戰(zhàn)”的各種力量也開始聯(lián)合起來。美國著名的精神病學家、毒品問題權威卡爾·M.包曼博士(Dr. Karl M. Bowman)這樣說過:“40年來我們一直在實行以懲罰為主的方法;我們加大懲罰力度,我們對吸毒者窮追不舍,我們還宣揚任何一個吸毒者都是非常危險的罪犯,對社會都會形成威脅。我們將使用麻醉品成癮說成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一大原因。而且聯(lián)邦及州政府的執(zhí)法機構竟置國內外最知名的醫(yī)學權威的聲明和告誡于不顧,仍然在進行這樣的宣傳! 包曼博士所言并非空穴來風,是有學術研究成果支持的。一個以心理學家伊塞多·切恩(Isidor Chein)為首的科研隊伍對毒品所進行的一項綜合研究認為,現(xiàn)行的懲罰性政策只不過是迫使“成癮者從墮落走向墮落”,該項研究的結論是,“每個吸毒成癮者都有權被當作一個人來對待,并按照他本人的狀況,病情和需要得到最佳的治療”,甚至包括“用麻醉品維持”的治療方案在內。 總之,安斯靈格的離任以及開始變化的社會環(huán)境為毒品問題辯論中類似這樣的批評創(chuàng)造了新的突破口,并且,要求采取治療模式的呼聲開始在主流媒體上和社會團體中間產(chǎn)生共鳴。1963年4月《華爾街日報》的一篇編者按敦促美國政府“開始尋找用維持劑量來對待無藥可救的吸毒成癮者的方法,以防其鋌而走險”。1965年2月《紐約時報》的一篇社論認為:“消滅毒品非法買賣的最好的辦法是在醫(yī)療管制下開售毒品,特別是在城市貧民區(qū)的醫(yī)院里,因為醫(yī)生和精神病學家可以在那里實施全面的用藥、咨詢和治療計劃,以此作為幫助吸毒成癮者戰(zhàn)勝其毒癮的基礎!蓖辏珖虝瘑T會總會(the General Board of the 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敦促政府讓醫(yī)生全權決定在治療吸毒成癮者的過程中如何恰當?shù)赜盟帯?br /> “二戰(zhàn)”后許多聯(lián)邦衛(wèi)生機構的出現(xiàn)使治療模式得以付諸實踐。60年代初,成百上千的新的衛(wèi)生官員參加了毒品問題的爭論,這些人的興趣和觀點與把持政府毒品政策幾十年的聯(lián)邦執(zhí)法官們有很大差別。隨著時間的推移,聯(lián)邦衛(wèi)生管理機構對吸毒和成癮有了新的認識和理解,進而拓寬了公眾在毒品問題上的思路和政策。譬如,創(chuàng)立于1946年的國家精神衛(wèi)生研究所(NIMH,即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在戰(zhàn)后,尤其是在肯尼迪“新邊疆”政府時代得到迅速發(fā)展。聯(lián)邦麻醉品局在毒品問題上的傳統(tǒng)觀點逐漸為“國家精神衛(wèi)生研究所對待社會功能失調和個人行為的態(tài)度”所取代。 1963年官方態(tài)度發(fā)生了第一次改變。這一年,肯尼迪總統(tǒng)通過主辦白宮藥物濫用會議(the White House Advisory Conference on Drug Abuse)任命其藥物濫用顧問委員會(Commission on Narcotic and Drug Abuse,又稱Prettyman Commission)為這些爭論提供了一個論壇。按照《毒品問題》(The Drug Hang Up)一書作者魯弗斯·金(Rufus King)的說法,肯尼迪之所以主辦白宮藥物濫用會議是出于政治原因。1962年時,民主黨人理查德·M.尼克松仍然被認為會是1964年總統(tǒng)大選共和黨的候選人。在1962年競選加利福尼亞州州長期間,尼克松就曾指責在任州長埃德蒙·G.布朗(Edmund G. Brown)對于毒品和犯罪太手軟。為了給布朗提供一個證明其反毒立場的全國性論壇,白宮藥物濫用會議準備讓布朗成為其發(fā)言人。肯尼迪總統(tǒng)還要求其藥物濫用顧問委員會對美國的毒品問題和政府對策進行審查。 該委員會于1963年11月公布了其最后審查報告,其中包括25項建議。該報告對毒品領域長期統(tǒng)治著官方思維的許多假定提出了挑戰(zhàn)。報告建議聯(lián)邦政府減輕法定最低判刑,增加對藥物濫用研究項目的撥款,增加戒毒治療方面的經(jīng)費投入,并建議將是否為醫(yī)療目的合法使用麻醉品的甄別權重新交給醫(yī)療行業(yè)。報告還批評了將大麻劃入麻醉品類的錯誤做法,并提議將藥物另作處理?赡茏钅茱@示衛(wèi)生行業(yè)勝利的是該報告建議解散聯(lián)邦麻醉品局,將其職能轉給司法部和衛(wèi)生、教育和福利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該委員會對懲罰戰(zhàn)略的中心前提提出了挑戰(zhàn)!奥(lián)邦麻醉品局堅持認為目前的嚴厲懲罰對毒品犯罪是強有力的威懾力量,但該總統(tǒng)委員會并不同意這種觀點。正如委員會在其報告的導言中所指出,很難相信一個對某種毒品產(chǎn)生生理和心理依賴的吸毒者會因為害怕坐的牢獄而甘愿放棄這種毒品帶給他的滿足,或者一個癡迷于大麻所帶來的那種‘極度’快感的人會想到一旦被發(fā)現(xiàn)等待著他的是懲罰。麻醉品和大麻的非法交易每天都在進行這一事實本身即證明了威懾論的無力! 肯尼迪總統(tǒng)藥物濫用顧問委員會認為,“應該讓吸毒者得到康復”,而且“必須找出吸毒的根源并予以消除”。雖然該委員會并未完全摒棄對吸毒者的管制(如其民事關押計劃準許使用恐嚇和武力強制吸毒者進行治療),但它對僅僅因為使用毒品即將其視為罪犯的做法提出了質疑。 60年代也是一個就對吸毒者的監(jiān)督和治療問題不斷提出立法倡議的時期。1962年美國最高法院在“羅賓遜訴加利福尼亞州”一案(Robinson v. California, 370U.S. 660[1962])中判定吸毒成癮是一種疾病,而并非犯罪行為,因而吸毒成癮者不能被起訴。這一判決推動了康復和治療運動的興起。雖然早在1925年的“琳達訴美國”案中最高法院就曾有過類似的判決,但幾十年來執(zhí)法機構都對此置若罔聞。 這一案例被視為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例,它為憲法第八條修正案“不得施加殘酷和非常的懲罰”提供了一種新的解釋。最高法院推翻了加州法院對羅賓遜一案的判決,宣布諸如“吸用麻醉藥品成癮罪”之類的判決違憲,并且因這樣的違法行為而對當事人進行囚禁有違美國憲法第八條修正案。羅賓遜案判決中鮮為人知的一面是,在將成癮視為一種“疾病”的同時,還判定各州可以設立強制性的戒除毒癮計劃,即民事關押(civil commitment)。通過這一計劃,吸毒者被拘捕并關押,其方式類似于對精神病人的住院治療,關押期間對吸毒者并不懲罰而代之以強制性的戒毒治療。而且最高法院還裁定這種強制性的戒毒治療可以包括自愿囚禁的一段時期,對不能遵守強制性戒毒程序者可以施加懲罰性制裁。 196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社區(qū)精神健康中心法案》(The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Centers Act),該法案為發(fā)展社區(qū)級的精神健康中心提供經(jīng)費,并在這些中心內部為吸毒病人提供治療。雖然沒有什么跡象表明該法案的通過刺激了提供給吸毒病人的服務項目大幅增加,但在法案通過后的十年中該法案似乎有可能對吸毒的治療產(chǎn)生某種影響。強調在地方一級的水平上對吸毒病人提供各種治療服務和倚重個別勸導,并輔之以適當?shù)穆殬I(yè)教育和其他社區(qū)援助的戰(zhàn)略一直被沿用到70年代藥品免費的門診治療計劃中。雖然六七十年代許多精神健康機構所能處理吸毒問題的能力和范圍十分有限,但這一社區(qū)精神健康中心計劃為戒毒治療提供了重要服務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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