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是清末重臣,太平天國起義后,清王朝正是得益于曾國藩的輔佐才得以又延續(xù)了半個世紀(jì)。曾國藩的家書記錄了他在清道光三十年至同治十年前后達(dá)30年的翰苑和治軍生涯,近1500封。曾國藩去世后,李瀚章、李鴻章兄弟二人從曾國藩眾多家書中精選數(shù)百封,編撰成書,出版后廣受好評,成為時人爭相閱讀的經(jīng)典之作。本次再版的《曾國藩家書》以李氏兄弟二人所編撰的版本為底本,并重新加工,加入了更適合現(xiàn)代人閱讀習(xí)慣的新內(nèi)容。
目錄
出版前言
道光二十年
二月初九日與父母書
道光二十一年
四月十七日與祖父書
五月十八日與父親書
六月初七日與祖父書
六月二十九日與祖父書
八月初三日與父親書
八月十七日與父母書
十月十九日與父母書
十二月二十一日與父母書
道光二十二年
二月二十四日與父母書
三月十一日與父母書
八月初一日與祖父母書
九月十七日與祖父母書
九月十八日與諸弟書
十月二十六日與父母書
十月二十六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二十日與父母書
十二月二十日與諸弟書
道光二十三年
正月十七日與父母書
正月十七日與諸弟書
二月十九日與父母書
三月十九日與諸弟書
三月二十三日與祖父母書
四月二十日與父母書
六月初六日與祖父母書
六月初六日與弟國華書
六月初六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道光二十四年
正月二十五日與父母書
三月初十日與弟國華、國荃書
七月二十日與父母書
八月二十九日與諸弟書
九月十九日與諸弟書
十月二十一日與諸弟書
十一月二十一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十八日與諸弟書
道光二十五年
三月初五日與諸弟書
五月初五日與諸弟書
五月二十九日與父母書
六月十九日與父母書
九月十七日與叔父書
十月二十九日與父母書
十一月二十日與父母書
道光二十六年
正月初三日與父母書
三月二十五日與父母書
四月十六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五月十七日與父母書
閏五月十五日與父母書
七月初三日與父母書
九月十九日與父母書
十月十五日與父母書
道光二十七年
正月十八日與父母書
二月十二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三月初十日與父母書
三月初十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六月十七日與祖父書
六月十八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六月二十七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七月十八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八月十八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九月初十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十二月初六日與父母書
道光二十八年
正月二十一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四月十四日與父母書
五月初十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六月十七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七月二十日與叔父母書
九月十二日與叔父母書
十一月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十二月初十日與諸弟書
道光二十九年
正月初十日與諸弟書
二月初六日與諸弟書
四月十六日與父母書
四月十六日與諸弟書
七月十五日與諸弟書
九月二十一日與諸弟書
十月初四日與諸弟書
十一月初五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初三日與諸弟書
道光三十年
正月初九日與諸弟書
三月三十日與父母書
咸豐元年
三月十二日與諸弟書
四月初三日與諸弟書
五月十四日與諸弟書
六月初一日與諸弟書
七月初八日與諸弟書
八月十九日與諸弟書
九月初五日與諸弟書
十月十二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二十二日與諸弟書
咸豐二年
正月初九日與諸弟書
七月二十六日與子紀(jì)澤書
八月初八日與子紀(jì)澤書
八月二十六日與子紀(jì)澤書
九月十八日與子紀(jì)澤書
咸豐三年
正月十二日與妻兄牧云書
十月初四日與父母書
咸豐四年
三月二十五日與父母書
四月十四日與諸弟書
六月初二日與諸弟書
七月二十一日與諸弟書
閏七月初二日與諸弟書
閏七月初九日與諸弟書
八月十一日與諸弟書
九月十三日與諸弟書
十一月初七日與諸弟書
十一月二十三日與諸弟書
咸豐五年
正月初二日與諸弟書
正月十八日與諸弟書
二月二十九日與諸弟書
三月二十日與諸弟書
五月二十六日與諸弟書
七月初八日與諸弟書
八月二十七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初一日與諸弟書
咸豐六年
二月初八日與諸弟書
七月二十七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九月初十日與弟國潢書
十月初二日與子紀(jì)澤書
十月初九日與弟國荃書
十月十三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初五日與子紀(jì)澤書
十一月初七日與弟國潢書
十一月二十九日與弟國潢書
十二月二十七日與弟國荃書
咸豐七年
正月二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十月初四日與弟國荃書
十月初十日與弟國荃書
十月二十七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初五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二十五日與弟國荃書
十二月初六日與弟國荃書
十二月十四日與弟國荃書
十二月二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咸豐八年
正月初四日與弟國荃書
正月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正月十四日與弟國荃書
正月二十九日與九弟書
二月十七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初六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三十日與弟國荃書
四月初九日與弟國荃書
四月十七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初六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三十日與弟國荃書
七月初七日與弟國荃書
八月二十二日與弟國潢、國葆書
十一月十二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十一月二十三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十二月十三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十二月十六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咸豐九年
正月二十三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二月十三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三月初八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五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八月二十二日與弟國潢、國荃、國葆書
十一月初三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十一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十二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咸豐十年
正月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二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三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閏三月二十九日與弟國潢書
四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五月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六月二十八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七月十二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十月二十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十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十二月初四日與弟國潢書
十二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咸豐十一年
正月初四日與弟國潢書
二月初四日與弟國潢書
二月二十二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二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三月初四日與諸弟書
三月二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五月十三日與弟國荃書
六月二十九日與弟國荃書
九月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十二月十四日與弟國潢、國荃書
同治元年
二月二十一日與弟國葆書
四月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十五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五月二十八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六月二十日與國荃書
七月二十五日與弟國荃、國葆書
閏八月初四日與弟國潢書
九月初四日與弟國潢書
九月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九月二十一日與弟國荃
十月初八日與弟國荃書
十月十三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二十四日與弟國荃書
十二月二十二日與弟國潢書
同治二年
正月十八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二十四日與弟國荃書
四月十六日與弟國荃書
四月二十七日與弟國荃書
七月二十三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初五日與弟國荃書
十一月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十二月二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同治三年
三月十四日與弟國潢書
四月初六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二十五日與弟國荃書
六月初一日與弟國荃書
六月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七月二十九日與弟國荃書
八月初四日與弟國潢書
八月初五日與弟國荃書
同治四年
正月二十四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初七日與諸弟書
五月十五日與諸弟書
五月二十六日與諸弟書
六月二十四日與諸弟書
十月二十五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十五日與諸弟書
十二月二十五日與諸弟書
同治五年
二月初一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二十六日與諸弟書
五月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六月初五日與弟國潢書
七月初六日與弟國潢書
七月二十四日與弟國荃書
八月初十日與弟國潢書
九月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十月初六日與弟國潢書
十二月初六日與弟國潢書
十二月二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同治六年
正月初二日與弟國荃書
正月二十六日與弟國荃書
二月二十九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初二日與弟國荃書
三月十二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初五日與弟國潢書
五月二十一日與弟國荃書
同治七年
同治八年
同治九年
十二月二十一日與諸弟書
同治十年
正月二十五日與諸弟書
三月初三日與諸弟書
三月十七日與弟國荃書
五月初十日與諸弟書
六月二十七日與諸弟書
十月二十三日與諸弟書
十一月初八日與諸弟書
同治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