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及其建設已成為國內(nèi)外學術理論界高度關注的研究課題。本書通過“歷史背景與政治文化”、“歷史上腐敗高發(fā)期與集中治改”、“現(xiàn)行廉政建設特征”、“現(xiàn)存問題及發(fā)展趨勢”、“小結或短評”五個模塊,對世界上廉政建設成就顯著的18個國家進行了闡述,從而便于讀者對這些國家的廉政建設有全方位立體性的認識。
王建波(1967-),男,山東陽信人,內(nèi)江師范學院政治與歷史學院副教授,歷史學博士,國際魁北克研究協(xié)會會員,中國譯協(xié)會員(P080395),研究方向是加拿大史和魁北克問題。
上編 世界上最清廉的國家
丹麥廉政建設概況
瑞典廉政建設概況
芬蘭廉政建設概況
挪威廉政建設概況
新西蘭廉政建設概況
新加坡廉政建設概況
瑞士廉政建設概況
荷蘭廉政建設概況
加拿大廉政建設概況
澳大利亞廉政建設概況
中編 世界上比較廉潔的國家
德國廉政建設概況
英國廉政建設概況
法國廉政建設概況
日本廉政建設概況
美國廉政建設概況
智利廉政建設概況
下編 反腐成就顯著的國家
韓國廉政建設概況
古巴廉政建設概況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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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廉政建設述評》:
對于招聘進來的工作人員,荷蘭的制度也是十分特別的,荷蘭的臨時性公務員和獲得終身簽約的公務員在福利和待遇上是沒有任何區(qū)別的。也就是說,無論你選擇簽訂臨時性的合同還是終身合同都不會影響到你的升遷獎懲。
荷蘭也對公務員進行制度化的管理!豆珓諉T集體勞動協(xié)約》是規(guī)定和制約公務員的主要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它對公務員的工作時間、假期、患病、權利與義務以及工資級別等方面有著詳盡的規(guī)定。對于公務員行為,《公務員集體勞動協(xié)約》有著詳細的規(guī)定,如只有在征得上司許可的情況下,公務員才可以接受價值50歐元以下的禮品,而超過50歐元則是要禁止接受的。其對于公職人員行為的規(guī)定,已經(jīng)具體到詳細的數(shù)額等這些細微方面,可見規(guī)定之細致。
與西方國家奉行的“高薪養(yǎng)廉”不同,荷蘭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不能算作是特別高。在荷蘭國內(nèi),一般公務員的工資甚至比不上一些基礎工作的薪水高,很多公務員甚至把自己的公職當作一項兼職來做。荷蘭公務員的工資標準共分18級,而每一級又可細分為10到13階。就實際運行來看,每級之間的提升幅度都不大。舉例來說,第一級工資在1467—1819歐元,第十級提升到2397—3852歐元,最高的18級,已經(jīng)是高達6530—8541歐元。中低層的荷蘭公務員的工資性收入是比較低的,只有較高層的公務員工資收入較高。當然,必須注意的是,荷蘭公務員的工資水平相比西方其他國家普遍推行的“高薪養(yǎng)廉”政策所制定的工資水平,并不算高。而實際情況證明,高薪養(yǎng)廉政策是有一定效果,但不能根本解決問題。不少情況是事與愿違,高薪并沒有達到養(yǎng)廉的目的?梢哉f,荷蘭的“低薪養(yǎng)廉”政策帶給我們的思考還是很有沖擊力的。
從整體來看,荷蘭公務員政策強硬的政治手段相對較少,而是一種充滿人本主義的架構,處處體現(xiàn)著以人為本主義的國家核心價值理念。近年來,荷蘭政府開始嘗試把某些私有化企業(yè)的競爭機制,逐漸地引入公務員培養(yǎng)和監(jiān)督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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