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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藝術與建筑中的“紀念碑性”
本書是芝加哥大學藝術史系巫鴻教授撰寫的中國古代藝術史專著。全書共分六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全書導論:九鼎和傳統(tǒng)中國式的紀念性概念。以下是正文五章,分別為:一、禮儀藝術的時代;二、宗廟、宮殿和墓葬;三、紀念性城市“長安”;四、墓葬紀念物中的四種聲音;五、透明石頭;一個時代的終結。作為重構中國古代美術宏觀敘述的一種嘗試,本書沿循兩條線索對中國古代美術傳統(tǒng)進行界定:一是文化比較的線索,即,首先反思“紀念碑性”這一西方古代藝術的普遍經驗,然后通過考察重新定義的“紀念碑性”在中國古代藝術與建筑中的特殊表現,來探索中國古代藝術的歷史邏輯。另一個是歷史演變的線索,即通過對一個波瀾壯闊的歷史過程的觀察,去發(fā)掘中國藝術和建筑的三個主要傳統(tǒng)——宗廟和禮器,都城和宮殿,墓葬和隨葬品——之間的連續(xù)性和凝聚力。
國際學術界極具影響力的美術史家極富爭議的學術專著
一段波瀾壯闊的歷史的重新構建 《中國古代藝術與建筑中的“紀念碑性”》一經問世,旋即轟動中西學界,引發(fā)了圍繞東西方治學理路的大討論,波及美術史學科以外,綿延至今。
導論 九鼎傳說與中國古代的“紀念碑性”
首先有必要對本文所使用的“紀念碑性”(monumentality)這一基本概念做若干解釋。我之所以用這個詞而不是更為常見的“紀念碑”(monument)一詞,是因為前者相對的抽象性使得在對它進行解釋時可以有更大的彈性,同時也可以減少一些先入為主的概念。正如在諸如旅行指南之類的文獻中常?梢砸姷降哪菢樱o念碑經常是和公共場所中那些巨大、耐久而莊嚴的建筑物或雕像聯(lián)系在一起的。巴黎小凱旋門、拉什莫爾山國家紀念碑、自由女神像,以及天安門廣場上的人民英雄紀念碑等是這類作品的代表。這種聯(lián)系反映了傳統(tǒng)上依據尺寸、質地、形狀和地點對于紀念碑的理解:任何人在經過一座大理石方尖塔或者一座青銅雕像時總會稱其為“紀念碑”,盡管他對于這些雕像和建筑物的意義可能一無所知。藝術家和藝術史家們沿襲了同一思維方式,很多學者把紀念碑藝術和紀念性建筑或公共雕塑等量齊觀。這種未經說明的等同來源于對紀念碑的傳統(tǒng)理解。一些叛逆“正統(tǒng)”藝術的前衛(wèi)藝術家以傳統(tǒng)紀念碑作為攻擊對象,美國現代藝術家克雷斯·奧登伯格(Claes Oldenburg)因此設計了一系列“反紀念碑”,包括模仿華盛頓紀念碑的一把大剪刀,并解釋說:“顯而易見,這把剪刀在形態(tài)上是模仿華盛頓紀念碑的,但同時也表現出一些饒有趣味的差異,如金屬和石質的區(qū)別,現代之粗鄙和古意之盎然的不同,變動和恒定的對立!币虼,在這種“反紀念碑”的話語系統(tǒng)中,紀念碑的定義再次與永恒、宏偉和靜止等觀念相通。 然而,這種似乎“普遍”的理解是否能夠概括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各種紀念碑呢?或者說,這種理解本身是否即是一個由其自身文化淵源所決定的歷史建構?事實上,即使在西方,許多學者已經對此觀念的普遍性提出質疑。如奧地利藝術史家、理論家阿洛伊斯·里格爾(Alois Riegl)在其《紀念碑的現代崇拜:它的性質和起源》(1902)一書中就認為,紀念碑性不僅僅存在于“有意而為”的慶典式紀念建筑或雕塑中,所涵蓋對象應當同時包括“無意而為”的東西(如遺址)以及任何具有“年代價值”的物件,如一本發(fā)黃的古代文獻就無疑屬于后者。從另外一個角度,美國學者約翰·布林克霍夫·杰克遜(John Brinckerhoff Jackson)注意到在美國內戰(zhàn)后,出現了一種日漸高漲的聲音,要求將葛底斯堡戰(zhàn)場宣布為“紀念碑”:“這是一件前所未聞的事:一片數千英畝遍布著農莊和道路的土地,成了發(fā)生在這里的一件歷史事件的紀念碑!边@一事實使他得出“紀念碑可以是任何形式”的結論。它絕對不必是一座使人敬畏的建筑,甚至不必是一件人造物:“一座紀念碑可以是一塊未經加工的粗糙石頭,可以是諸如耶路撒冷斷墻的殘塊,是一棵樹,或是一個十字架! 里格爾和杰克遜的觀點與對紀念碑的傳統(tǒng)理解大相徑庭。對他們來說,類型學和物質體態(tài)不是判定紀念碑的主要因素;真正使一個物體成為紀念碑的是其內在的紀念性和禮儀功能。但是,雖然這種觀點非常具有啟發(fā)性,它卻難于幫助人們解釋紀念碑的個例,尤其是它們真實生動的形式。他們的論述引導我們對歷史和回憶做抽象的哲學性反思,但對分析藝術和建筑的形式或美學特征只有間接的貢獻。研究具體形式的歷史學家們(包括藝術、建筑和文化史家)不得不在經驗主義和抽象思辨間尋找第三種位置。他們對于一座紀念碑的觀察要兼顧它的功能和外在的特征。因此在1992年華盛頓大學召開的一個以“紀念碑”這一直截了當的詞為名的學術討論會就提出了這樣一些問題:“什么是紀念碑?它是否和尺度、權力、氛圍、特定的時間性、持久、地點以及不朽觀念相關?紀念碑的概念是跨越歷史的,還是在現代時期有了變化或已被徹底改變?” 會議的組織者之所以覺得有必要提出這些問題,據他們所言,是因為“還沒有建立起一種在交叉原則和多種方法論的基礎上來解釋紀念碑現象的普遍理論”。但是如果有人相信(我本人即屬于這種人)紀念碑現象(或其他任何受時空限制的現象)從不可能“跨歷史”和“跨文化”的話,那他就必須歷史和文化地描述和解釋這些現象。與其試圖尋求另一種廣泛的、多方法論基礎上的“普遍理論”來解釋紀念碑性的多樣性,倒不如將紀念碑現象歷史化更為迫切和合理。這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在特定的文化和政治傳統(tǒng)中來探索紀念碑的當地概念及表現形式,研究這些概念和形式的原境(context),并觀察在特定條件下不同的紀念碑性及其物化形態(tài)的多樣性和沖突。這些專案研究將拓寬我們有關紀念碑的知識,也會防止含有文化偏見的“普遍性”理論模式的產生。這就是我為什么堅持要把紀念碑嚴格地看成是一種歷史事物,以及為什么在研究中首先要界定地域、時間和文化范疇的原因:在本書中,我將在中國的史前到南北朝時期這一特定背景下來探索紀念碑的概念和形式。 這里我使用了“紀念碑性”(monumentality)和“紀念碑”(monument)這兩個概念來指示本書中所討論的兩個互相聯(lián)系的層次。這兩個詞都源于拉丁文monumentum,本意是提醒和告誡。但在我的討論中,“紀念碑性”(在《新韋伯斯特國際英文詞典》中被定義為“紀念的狀態(tài)和內涵”)是指紀念碑的紀念功能及其持續(xù);但一座“紀念碑”即使在喪失了這種功能和教育意義后仍然可以在物質意義上存在!凹o念碑性”和“紀念碑”之間的關系因此類似于“內容”和“形式”間的聯(lián)系。由此可以認為,只有一座具備明確“紀念性”的紀念碑才是一座有內容和功能的紀念碑。因此,“紀念碑性”和回憶、延續(xù)以及政治、種族或宗教義務有關!凹o念碑性”的具體內涵決定了紀念碑的社會、政治和意識形態(tài)等多方面意義。正如學者們所反復強調的那樣,一座有功能的紀念碑,不管它的形狀和質地如何,總要承擔保存記憶、構造歷史的功能,總力圖使某位人物、某個事件或某種制度不朽,總要鞏固某種社會關系或某個共同體的紐帶,總要成為界定某個政治活動或禮制行為的中心,總要實現生者與死者的交通,或是現在和未來的聯(lián)系。對于理解作為社會和文化產物的藝術品和建筑物,所有這些概念無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但在對其進行歷史的界定前,這些概念無一例外地都是空話。進而言之,即使某種特定的紀念碑性得到定義,但在把它和歷史中其他類型紀念碑性相互聯(lián)系、形成一個有機的序列以前,它仍然只是一個孤立的現象。我把這種序列稱為“紀念碑性的歷史”,它反映了不斷變化著的對歷史和回憶的概念。 思想的轉變外化為實物的發(fā)展——物質的紀念碑體現出歷史的紀念碑性。和它們所包含的概念和含義一樣,紀念碑可視可觸的特性如形狀、結構、質地、裝飾、銘文和地點等,都是在不斷變化的;這里根本不存在一個我們可以明確稱為標準式的“中國紀念碑”的東西。換言之,我對紀念碑性的不同概念及其歷史聯(lián)系的有關討論有助于我對中國古代紀念碑多樣性的判定。這些多樣性可能與人們對紀念碑的傳統(tǒng)理解相符,但也可能不符。不論是哪種情形,我們判定一件事物是否是紀念碑,必須著眼于它們在中國社會中的功能和象征意義。更重要的是,它們不能單純地被視為紀念碑的各種孤立類型,而必須看成是一個象征形式發(fā)展過程的產物,這個過程就構成了“紀念碑的歷史”。通過把這兩個歷史——“紀念碑性的歷史”和“紀念碑的歷史”——綜合入一個統(tǒng)一敘事,我希望在本書中描述中國藝術和建筑從其發(fā)生到知識型藝術家及私人藝術出現之間的基本發(fā)展邏輯。在獨立藝術家和私人藝術作品出現之前,中國藝術和建筑的三個主要傳統(tǒng)——宗廟和禮器,都城和宮殿,墓葬和隨葬品——均具有重要的宗教和政治內涵。它們告訴人們應該相信什么以及如何去相信和實踐,而不是純粹為了感官上的賞心悅目。這些建筑和藝術形式都有資格被稱為紀念碑或者是紀念碑群體的組成部分。通過對它們紀念碑性的確定,我們或可找到一條解釋這些傳統(tǒng)以及重建中國古代藝術史的新路。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將從中國最早的有關紀念碑性的概念著手。這一概念十分清楚地反映在關于一組列鼎的傳說中。 公元前605年,一位雄心勃勃的楚王揮師至東周都城洛陽附近。這一行動的目的并非為了表現他對周王室的忠誠:此時的周王已經成為傀儡,并不時受到那些政治權欲日益膨脹的地方諸侯們的威脅。周王派大臣王孫滿前去勞師,而楚王則張口就問“鼎之大小、輕重”。這一看似漫不經心的提問引發(fā)出王孫滿一段非常著名的回答,見載于《左傳》: 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之知神、奸。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用能協(xié)于上下,以承天休。 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于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王孫滿的這一段話經常被用來解釋中國古代青銅藝術的意義,但學者們多關注于文中所說的“鑄鼎象物”的“物”,并根據各自理論的需要將其解釋為圖騰、族徽、符號、紋飾或動物崇拜等。但在我看來,這段話的意義遠遠超出了圖像學研究的范疇。事實上,它所揭示的首先是中國文化中一種古老的紀念碑性,以及一個叫作“禮器”的宏大、完整的藝術傳統(tǒng)。 這段文獻中的三段話顯示了“九鼎”在三個不同層次上的意義。首先,作為一種集合性的“紀念碑”,九鼎的主要作用是紀念中國古代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夏代的建立。這一事件標志了“王朝”的肇始,因此把中國古代史分成兩大階段。在此之前的中國被認為是各地方部落的集合,在此以后的中國被認為是具有中央政權的政治實體。因此我們可以把九鼎劃入里格爾所說的“有意而為”的紀念碑的范疇。但另一方面,九鼎不僅僅是為了紀念過去的某一事件,同時也是對這一事件后果的鞏固和合法化——即國家形態(tài)意義上的中央權力的實現和實施。王孫滿形象地表達了這一目的。從他的話中可以看出,九鼎上鑄有不同地域的“物”。這些地域都是夏的盟國,貢“物”于夏就是表示臣服于夏!拌T鼎象物”也就意味著這些地域進入了以夏為中心的同一政治實體。王孫滿所說的九鼎可“使民之知神、奸”的意味是:進入夏聯(lián)盟的所有部落和方國都被看成是“神”,而所有的敵對部落和方國(它們的“物”不見于九鼎之上)則被認為是“奸”。 這層意義也許是鑄造九鼎的最初動機。但是當這些禮器被鑄成后,它們的意義,或者說它們的紀念碑性馬上發(fā)生了變化。首先,這些器物成為某種可以被擁有的東西,而這種“擁有”的觀念也就成為王孫滿下一段話的基礎。這里我們發(fā)現九鼎的第二種象征意義:這些器物不僅僅標志某一特殊政治權力(夏),同時也象征了政治權力本身。王孫滿這段話的中心思想是任何王朝都不可避免地要滅亡(如他預言,周王朝的統(tǒng)治也將不會超過三十代),但政治權力的集中——也就是九鼎的所有——將超越王朝而存在。九鼎的遷徙因此指明了王朝的更替。所以王孫滿說:“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于周!睆南牡缴淘俚街,九鼎的歸屬正好和三代的更替吻合,九鼎的遷徙因此成為歷史進程的同義詞。 …… 收起全部↑
巫鴻(Wu Hung)
著名美術史家、批評家、策展人,芝加哥大學教授。 1963年考入中央美術學院美術史系學習。1972—1978年任職于故宮博物院書畫組、金石組。1978年重返中央美術學院美術史系攻讀碩士學位。1980—1987年就讀于哈佛大學,獲美術史與人類學雙重博士學位。隨即在哈佛大學美術史系任教,于1994年獲終身教授職位,同年受聘主持芝加哥大學亞洲藝術教學,執(zhí)“斯德本特殊貢獻教授”講席。2002年建立東亞藝術研究中心并任主任,兼任該校斯瑪特美術館顧問策展人。2008年成為美國國家文理學院終身院士,并獲美國美術家聯(lián)合會美術史教學特殊貢獻獎,成為首位獲得這兩項榮譽的大陸赴美學者。 其著作包括對中國古代、現代藝術以及美術史理論和方法的多項研究,古代美術史方面的代表作有《武梁祠:中國古代畫像藝術的思想性》(1989)、《中國古代藝術與建筑中的“紀念碑性”》(1995)、《重屏:中國繪畫中的媒材與再現》(1996)、《黃泉下的美術:宏觀中國古代墓葬》(2010)、《廢墟的故事:中國美術和視覺文化中的“在場”與“缺席”》(2012)等。 譯者: 李清泉 1962年生于山東蓬萊。1981年畢業(yè)于菏澤師范?茖W校藝術系;1996年畢業(yè)于廣州美術學院美術學系,獲文學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yè)于中山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博士學位。曾在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從事美術編輯工作。1996年至今,任教于廣州美術學院。2001—2002年間,任美國國家美術館視覺藝術高等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2002年、2005年先后在芝加哥大學東亞研究中心、亞洲藝術研究中心進行訪問研究,F為廣州美術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漢唐美術史。 鄭巖 中央美術學院人文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漢唐美術史與考古學。著有《魏晉南北朝壁畫墓研究》《中國表情——文物所見古代中國人的風貌》《從考古學到美術史——鄭巖自選集》《逝者的面具——漢唐墓葬藝術研究》,以及《山東佛教史跡——神通寺龍虎塔與小龍虎塔》(合著)、《中國美術考古學概論》(合著)等書。
中文版序
插圖與地圖目錄 年表 導論九鼎傳說與中國古代的“紀念碑性” 第一章禮制藝術的時代 一 “禮器”的概念 二 禮儀美術的遺產 三 中國青銅時代 第二章宗廟、宮殿與墓葬 一 宗廟 二 從宗廟到宮殿 三 從宗廟到墓葬 四 中國人對石頭的發(fā)現 第三章紀念碑式城市——長安 一 對長安的兩種看法 二 高祖:長安的誕生 三 惠帝和長安城墻 四 武帝奇幻的苑囿 五 王莽的明堂 第四章喪葬紀念碑的聲音 一 家庭(一) 二 家庭(二) 三 友人與同僚 四 死者 五 建造者 第五章透明之石:一個時代的終結 一 倒像與反視 二 “二元”圖像與繪畫空間的誕生 三 尾聲:門闕 插圖與地圖出處 引用文獻目錄 索引 譯者后記
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前1世紀是一個中國宗教和宗教藝術的轉型時期。這個時期的漢代人對佛教已經有所聞,并開始注意某些西方宗教藝術與建筑的樣式——石窟與石雕是其中可能的兩項。這種知識或許對漢代藝術中的崖墓與石雕的產生做出了貢獻。一個世紀之后,石頭在東漢宗教建筑和藝術中的使用已經非常廣泛,不僅用來建墓室,也用來構筑地上的喪葬紀念建筑。同時,一些佛教題材也被隨意地用來充當喪葬建筑的裝飾。這兩方面的發(fā)展都得益于漢明帝的大力支持。正如我在本章上節(jié)中提到的那樣,墓地作為祖先崇拜中心的最終確立即與這位皇帝有關。據文獻記載,他建于公元前71年以前的陵墓包括一個“石殿”,還裝飾著佛和佛塔的形象。此外,他遣使往印度求佛法的事跡標志著佛教通過官方渠道傳入中國的開始。
明帝陵墓中的石殿引發(fā)了此后的一系列墓葬石構建筑石闕也出現于1世紀并迅速得到流行。大約在同一時期,刻有紀念性銘文的石碑也應運而生。西漢時期罕見的石制喪葬人像和動物像,這時也開始興盛。西漢崖墓的傳統(tǒng)在西南地區(qū)被保存了下來,其設計往往帶有一個開敞的門廳和若干附帶墓室的甬道,建筑概念與印度的摩訶羅式石窟不無相似之處。東漢時期,地上石建筑和崖墓集中分布在兩個地區(qū),一個是從都城洛陽向東延伸到山東與江蘇交界的地區(qū),另一個是四川盆地。并非巧合的是,這兩個區(qū)域也正是受佛教影響最深的地方。在洛陽,明帝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座佛教寺院。他對這個異域宗教的偏愛或許可以與同時期的楚王劉英“學為浮屠,齋戒祭祀”關聯(lián)起來。根據這些記載,許理和(Erik Zürcher)提出“在東漢,佛教似乎在公元1世紀中葉前后就已經滲透到淮河北部,即山東南部與江蘇北部地區(qū)”。他進而認為楚國所在地彭城“位于洛陽通往東南道路的要沖,這條道路實際構成了傳載西方人來中國的絲綢之路向東部的延伸。” 洛陽至彭城地區(qū)的佛教中心在2世紀持續(xù)發(fā)展。148年安息僧人安世高的到來標志著“佛教教會”在首都洛陽的出現;傅郏ㄔ谖粫r間為147—167年)為企求平安與繁榮而繼續(xù)供祭黃帝、老子和佛。至于山東、江蘇一帶,濕陰人襄楷在公元166年向皇帝呈交的一份奏章中引述了佛經中的文字;在接近2世紀末的時候,聲名狼藉的軍閥笮融還在彭城修建了一座很大的佛寺,于寺中置佛像,并舉行大規(guī)模的禮拜儀式。西南地區(qū)的四川在2世紀期間被道教所控制。我在另文中曾經討論了早期道教經典與所崇奉的神靈從佛教傳說與圣像系統(tǒng)中汲取的因素。當時可能曾有一條道路將這個西南省份與印度世界直接連在一起——一些文獻資料和對印度圖像的忠實仿制品為這種可能性提供了證據。 隨著佛教觀念與道教信仰的自由結合,東漢人在喪葬藝術與建筑的實踐活動中強化了對佛教題材的吸收。這一現象再次突出地反映在以洛陽至彭城和四川為中心的兩個地區(qū)。劉勝墓所暗示的繞塔崇拜與葬俗之間的聯(lián)系在此時變得顯而易見:據說位于洛陽的明帝陵園里就曾建過(或刻畫過)一個佛塔。盡管這一記載因出自較晚的文獻而不可盡信,但刻在山東武氏祠中的一幅畫面十分值得重視。這幅畫面描繪了兩個有翼的仙人正在膜拜一個瓶狀的建筑物,另一飛仙和一只鳥盤旋其上。將這幅畫面與在桑奇(Sānchī)大塔和巴爾胡特(Bhārut)大塔等印度著名佛教遺址發(fā)現的拜塔畫面做一對照,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二者在構圖、中央建筑的基本造型以及拜塔人物等方面的許多相似。一幅東漢祠堂上的畫像描繪的可能是顏烏的故事,畫中這位孝子跪在父親的墓前,墓作半圓形,上有豎桿頂著一個傘狀裝飾物,其建筑形式與印度佛塔極為類似。這里我們所看到的是“佛塔”在東漢喪葬藝術中兩方面的意義:第一個畫面反映了人們把對佛塔的禮拜理解(或誤解)為對成仙不死的崇拜;第二個畫面表明佛塔這一形式對中國喪葬建筑的影響。 這些例子幫助我們認識到佛教初傳到中國時的一個主要特征:這種外來宗教能夠被接受,是因為它在很大程度上被自然地曲解了。這一曲解最清楚地表現在漢代人對佛的理解和描述中!端氖陆洝酚涊d了明帝引進佛教的起因:一天夜里他夢見一個金人飛入宮中,其頭頸發(fā)射著太陽的光芒。第二天他向大臣們詢問這個金人的身份來歷,一個名叫傅毅的大臣回答說他曾聽說印度有個被稱作“佛”的圣人,已入不死的境界,能夠飛翔,而且身體是金色的。明帝于是遣使到印度去求佛法。當歸來的使者帶回佛教的經像之后,“自天子王侯咸敬事之。聞確人死精神不滅。莫不懼然自失”。 其他早期中文文獻對佛的描述也表現出類似的理解。據《后漢紀》,“佛高十六尺,金色,項戴日月之光,可呈無盡之形,入一切愿中之事,故能通萬物而助人倫!蹦沧印独砘笳摗分械拿枋龈窃敿殻 佛者,謚號也。猶名三皇“神”五帝“圣”也!佛乃道德之元祖,神明之宗。佛之言,覺也。恍惚變化,分身散體,或存或亡,能小能大,能圓能方,能老能少,能隱能彰。蹈火不燒,履刃不傷,在污不染,在禍無殃。欲行則飛,坐則揚光,故號為佛也。 只有了解東漢人心目中的佛和佛教的這種特殊意義,我們才可能理解他們在藝術作品中使用佛教題材的方式。這些方式可以歸納為四點:首先,幾乎所有東漢時期來源于佛教藝術的題材都出現在墓葬當中,其中包括仙人騎白象、六牙象、仙人拜蓮花、仙人拜塔,等等。與其他象征長生不死的符號一道,這些外來圖像把一座墓葬或祠堂轉變成死者的天堂。其二,用于表現西王母的偶像式構圖(iconic composition)于1世紀至2世紀間在中國出現。如我在另文中討論的,不同于中國傳統(tǒng)的“情節(jié)式構圖”(episodic composition), 正面的偶像式構圖強調偶像與觀者(或禮拜者)之間的直接聯(lián)系。這種新型構圖可以追溯到印度的佛像上。其三,在墓葬的建筑環(huán)境中,西王母和佛的形象或相互并列或自由置換。例如山東沂南漢墓中的一個八角形立柱的主要兩面上飾有西王母和她的配偶東王公的形象;帶有頭光的類佛形象則占據了另外兩個主要面。在四川,佛像不僅用來做墓葬的裝飾,而且還用來做隨葬用的搖錢樹的裝飾。有時佛像出現于搖錢樹基座上,佛像下方伴有一對傳統(tǒng)中國的象征符號——龍。有時以類似方式表現的西王母出現于源于印度的御象畫面上方。其四,也是最后一點,這些“佛教”題材出現的地區(qū)剛好與石質紀念建筑的分布區(qū)域相吻合;叵胍幌,我們可以看到在尋求新的藝術與建筑程序的過程中,漢代人急切地吸取了域外宗教藝術的各種主要元素,包括媒介、構圖與題材。但是這些外來元素僅僅起到了豐富和加強中國本土文化的作用,以致佛的神圣象征物被從公共崇拜場所中抽取了出來,與死人埋在了一起;而且石材也被賦予了象征長生和不死的特殊內涵。一首漢代民謠這樣寫道:“人生非金石,豈能長壽考?”可是當整個一座墓地都以石頭制造時,這一前提就被人為地推翻了,就像另外一首民謠所表達的那樣:“卒得神仙道,上與天相扶。”正是基于這第二種信念,大量的漢代石建筑與石雕刻被創(chuàng)造了出來,成為中國藝術中的一種新的創(chuàng)造力與想象力的見證。漢代對石頭的“發(fā)現”因而也就具有了與史前時期玉的“發(fā)現”和三代時青銅的“發(fā)現”同樣重大的意義——這三種材料的遞接運用改變了古代中國美術史的發(fā)展路向。如早期的禮器藝術一樣,漢代的石造紀念碑是其創(chuàng)造者社會生活與宗教生活的一個部分。它們?yōu)槿藗兊亩Y儀和政治活動提供了焦點,存儲了人們共同的信仰以及特殊的關懷、抱負、愿望與記憶。對于喪葬藝術中的這類特殊關懷和抱負的討論,本書將在我們研究了中國古代最重要城市之一的西漢都城長安之后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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