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預示著資本主義的萌芽。本卷準確的名字應該是“1300年到1564年前后意大利以外的歐洲文明史,包括意大利的宗教史,兼及歐洲、非洲、西亞的伊斯蘭教和猶太教的文明”。 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是近世生活中知性與道德的兩個敵對的根源,人們有的會感激文藝復興解放人的心智和美化人生,有的會感謝宗教改革鼓舞了宗教信仰和道德意識。文藝復興的確傳承了歐洲心靈發(fā)展的主流,后來導出了啟蒙運動;而宗教改革卻逸出常軌,排斥理性,重新肯定中世紀的信仰。 戰(zhàn)火提供的教訓是:任何宗教必須在競爭中求生存,若不面臨挑戰(zhàn)而顯得至高無上,它就不會趨向?qū)捜。宗教改革帶來的最大禮物就是提供這種信仰上的競爭,使每種宗教奮力而為,提醒它們應當寬容大量,并把自由的熱望與嘗試帶給我們脆弱的心靈。
威爾·杜蘭特(Will Durant,1885-1981),先后在美國圣彼得學院和哥倫比亞大學接受高等教育,后來進入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物學,并在杜威的指導下攻讀哲學,1971年獲哥大博士學位。1926年,他出版了《哲學的故事》,獲得出乎意料的成功,隨后,他花了四十余年的時間完成了廣受好評的重要著作——11卷的《世界文明史》。 他于1968年獲得普利策獎,1977年獲得自由勛章獎。終其一生,杜蘭特都致力于將哲學和知識從學術的象牙塔中解放出來。
第一部 從威克利夫到路德
第二部 宗教改革
第三部 宗教改革的余響
《宗教改革(套裝上下冊 權威修訂版)/世界文明史》:
第一章羅馬天主教會(1300—1517)基督教的貢獻宗教是知識界最后才開始了解的東西。年輕時,我們可能以一種自豪的優(yōu)越感,對受人珍視的宗教加以輕視;在疑惑之年,卻眼見它在一個世俗科學化的時代里,竟能繁榮發(fā)展,且又歷經(jīng)伊壁鳩魯、盧克萊修、盧奇安(Lucian)、馬基雅維利、休謨(DavidHume)與伏爾泰等人的致命打擊之后,還能悠悠復活,我們確實驚異。在感嘆的同時我們不禁產(chǎn)生疑問——這種恢復力的奧秘究竟何在?即使最睿智者想要妥適地解答,恐怕也須閱歷百世才能辦到。他可能先得認清:即使在科學發(fā)達之際,仍有無數(shù)現(xiàn)象無法以自然原因、數(shù)量及必然結(jié)果立即予以解釋。心靈的神秘仍然非心理學之公式所能表現(xiàn)。在物理學方面,支持科學定理成立的令人震驚的同一個自然秩序,仍可能合理地維系對宇宙神靈的一種宗教信仰。我們的知識如同在無知的大漠中一座漸漸消退的海市蜃樓。生命并非全不可知。任何無法解釋的現(xiàn)象,都被假設有自然或超自然的起源,有時這樣假設,有時那樣假設。在相互矛盾的事實前,唯有少數(shù)人能堅持不予評斷。人類大部分仍將神秘的事物或事件,歸因于凌駕在“自然法則”(naturallaw)之上的超自然物。宗教一向即為對超自然物的崇拜——包括慰藉、祈求或膜拜。蕓蕓眾生,盡為生命所苦,倘自然之力無濟于事,他們乃轉(zhuǎn)而求諸超自然的掖助。于是,他們由衷地感激并接受那能帶給生存以尊嚴與希望,能帶給世界以秩序和意義的諸般信仰。倘若他們不能相信自然的殘酷無情、歷史的奸詐血腥及他們自己身受的苦難與剝奪是屬于人所不可思議的神的設計的一部分,他們便很難耐心忍受凡此種種痛苦。無人能知其原因或命運的宇宙,不啻是一所知識的監(jiān)獄;我們總愿意相信這一出偉大戲劇有一個公正的創(chuàng)作者和一個高遠的目標。
尤有甚者,我們都渴望生存,我們覺得大自然生生不息地孕育人類與心靈,而其目的卻只是待他們發(fā)展成熟時一舉消滅之,這實在令人難以理解?茖W給予人越來越大的力量,反而使人越來越微不足道;它改進了人的工具,但疏忽了它的目的;它對人類終極的起源、價值與目的,不發(fā)一言;它并未賦予生命、歷史以意義或價值,這些是不因死亡或歷史而取消的。因此,人們寧取自己覺得可靠的感性,而不取并不那么確切實際的理性。他們在厭倦了對凡世的思考和探索自然所感到的惶惑無助后,便竭誠歡迎一個權威教會的引導、悔罪的洗凈及歷經(jīng)考驗后而長久建立的堅定教條。由于不愿失敗,不愿所愛者被剝奪離去,再由于罪的陰影與死亡的恐懼,人們覺得自己被上天救贖,因而洗除罪惡與恐怖,受到希望的慰藉與激發(fā),并升到一種如神一樣的永生境地。
同時,宗教也帶給社會與國家錯綜而普遍的影響。傳統(tǒng)的儀式撫慰了精神,并聯(lián)系了世世代代的子孫。地方教會將個體集合成社群,成為一個大家庭。英國大教堂則成為統(tǒng)一自治區(qū)的產(chǎn)物與驕傲。生命得到神圣藝術的潤飾,而宗教音樂也將舒緩、和諧注入人類心靈與群體之中。宗教對與我們本性相違、對文明不可缺的道德典范,提供了超自然的制裁與支持——無所不見的神靈、永生受罰的威脅、萬世至福的許諾,及不尚人間脆弱的權威而尚天上神力的圣訓。我們的本能經(jīng)過1000個世紀的不安與追逐陶鑄而成,這些本能使我們適合成為兇悍的獵人與貪婪的多妻者而非和平的市民。人們曾具有的活力勝過目前社會的需要。欲使社會文明,人們必須每天百次自覺或不自覺地節(jié)制這些本能。遠在史前時期,家庭與國家早已乞援于宗教以緩和人類野蠻的沖動。父母發(fā)現(xiàn)宗教可馴服任性的孩子、使之趨于中庸與自制;教育家則珍視其為陶冶青年的無上法門;而政府也久已尋求與宗教合作,以便從人類分裂的自我主義與自然的無政府狀態(tài)中,構(gòu)筑出社會秩序來。倘若宗教不曾存在,則大立法家像漢謨拉比(Hammurabi)、摩西、萊喀古斯(Lycurgus)與龐皮利烏斯(Pompilius)也必會發(fā)明出來。但事實上他們并不需要如此,因為宗教是自動并不斷地發(fā)自人類的需要與愿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