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與美好生活》這部教育名著篇幅不長,除一個簡短的引言之外,總共十九章,分三篇。該書的前兩章構成了*篇,綜論現(xiàn)代教育的基本原理和目的。民主可以說是羅素教育思想的一條門檻式原則,他開宗明義地提出我們所追求的未來的教育體制必須給每個孩子提供現(xiàn)有的zui佳機會,如果一種教育方法不可能普及,我們就無法將其視為令人滿意的。正是基于這種精神,他對傳統(tǒng)的教育理論、英國貴族式的傳統(tǒng)教育特別是公學制度多有反思和批評,希望采用蒙臺梭利等現(xiàn)代教育家摸索出的理論和方法破舊立新。不過,他并未一概否定古典人文教育的合理性和重要性,而是指出這方面的教育一定要在內容上有所取舍、方法上有所改良,人類知識的總量和人類問題的復雜性正在不斷增長,因此每一代人都必須為了找時間學習新東西而改進其教育方法。羅素推重的第二個基本原則是自由。他認為,絕不能像舊時那樣通過恐嚇、強迫甚或體罰來管束和訓導兒童,而應該培養(yǎng)兒童的自律和主動。一方面要借助現(xiàn)代心理學知識來把握和利用兒童的心理特性,另一方面要傳授真正有價值的知識來激發(fā)兒童的學習欲望。品性和美德的養(yǎng)成絕非依賴外在強制,也不能訴諸意志控制,而是取決于兒童早期確立的良好習慣,好習慣幾乎可以自動產生大部分美德。在羅素看來,理想人格的基礎是活力、勇敢、敏銳和理智等四種品性。他特別指出,傳統(tǒng)教育的一大缺陷是輕視理智,而沒有理智, 教育者們常常因為熱衷于灌輸所謂的正確信念而疏于對理智的訓練。即便時至今日,這樣的提醒仍舊值得我們謹記。
第二篇包括十一章,考察的主題是品性教育,即道德教育。羅素對此所作的討論是異常全面而具體的,他的許多見解尤其可以供中國的家長們借鑒。例如,他認為,道德訓練應該在嬰兒的出生之日就開始,這樣*有益于培養(yǎng)孩子的良好習慣和自律能力,即便是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也要把他當作一個將會在世界占據(jù)一席之地的人來尊重。不能為了貪圖一時便利或照料孩子的樂趣而犧牲他的未來;例如,要培養(yǎng)孩子的勇敢品質,我們應該盡可能地通過學習操作性或控制性的技能,而非通過跟他人進行身體競爭;例如,父母的關愛是孩子應得的權利,而不是一種需要償還的債務,父母對子女的回報應該當作純粹的額外收獲而懷著感激之情去接受,就像春天里的好天氣,而不應該將其作為天經地義的事情來期盼。
第三篇共六章,羅素探討了智力教育。他非常清醒地認識到要限制乃至排除道德因素對智力教育的影響,在道德問題上花費大量時間或心思,應該是大可不必的,因為孩子所需的其他美德應該是純粹的智力訓練所自然產生的結果,所傳授的知識應當是出于智力上的目的而傳授,而不是為了證明某個道德或政治結論。但他認為,智力教育要獲得成功,離不開這些品質:好奇心、開放心態(tài)、相信知識難求卻可得、耐心、勤奮、專注和精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羅素對精確的強調。他贊成將精確作為理智生活所遵循的道德準則,因為我們在思想、語言和行為上的精確程度可以大體衡量我們對真理的忠實程度。為了追求精確,值得忍受枯燥,學習精確知識容易使人厭倦,但這是每一種卓越所必不可少的。越是深入和高階的教育越需要精確,關鍵在于領會那些枯燥知識的重要性,以及養(yǎng)成一種理智上的冒險意識。羅素還從普通教育、專業(yè)教育和大學教育等三個方面對智力教育展開了細致討論。
無論思想上還是文字上,羅素的這本小書都不屬于高深之作,如他在引言中所說,書里的看法源于我關于自己孩子的一些困惑,因此這些見解并不冷僻或抽象。美國著名哲學家、教育家杜威(John Dewey)也認為,該書沒有包含任何令人費解的普遍理論,而毋寧是以zui低限度的一般化理論對形形色色的話題進行了一系列議論和評說,他贊賞該書體現(xiàn)了zui好的英文傳統(tǒng)。羅素的許多敘述和建議還非常具有操作性,這對于一本談論兒童教育的書而言,顯然是一大優(yōu)點。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羅素這種有著強烈經驗和科學色彩的闡述風格,不僅給他自己的觀點增添了說服力,也更容易讓讀者切實受益。這本書的另一個不得不提的優(yōu)點,是通篇閃耀著理智的光輝。不必諱言,羅素寫作該書是為了宣揚特定理念。這些理念是否正確、能否接受,讀者大可見仁見智。但我們從羅素的討論中不會讀到任何單純訴諸情感的、宣傳式的或者控訴式的內容。展現(xiàn)在我們眼前的是周密的考慮、清晰的邏輯、平實的論說以及恰當?shù)恼壑浴?br />這本書是世界教育名著譯叢之一種,二十年前就讀過這本書,二十年后再讀,仍如清新的風,令人頭腦清醒,神清氣爽;仍如達摩克利劍,令人警惕錯誤的教育。所謂經典,歷久彌新。
譯者前言
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是20世紀最卓越的哲學家之一。他出身貴族,祖父約翰羅素是著名的輝格黨人,在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曾兩度出任首相;父親安伯力羅素和自由主義哲學大家穆勒(John
Stuart
Mill)交游甚篤,自己也是一位自由主義者。由于年幼時雙親相繼離世,羅素轉由祖母撫養(yǎng),并且一直在家接受教育,因此童年時光頗為寂寥。不過,祖母的獨立不羈和道德熱情深刻影響了他,求知和冥思也帶給他莫大的心靈慰藉。進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后,羅素先后攻讀了數(shù)學和哲學,憑借一系列基礎性、典范性的研究工作,被公認為居于數(shù)理邏輯和分析哲學的開創(chuàng)者之列。與此同時,他還是一名優(yōu)異的通俗作品作者,不僅能以淺顯練達的文辭向一般讀者陳述哲學觀點,還熱切關注現(xiàn)實生活中的大眾議題并為之著書立說。超越專業(yè)藩籬的博大關懷為羅素贏得了世界性的聲譽,包括1950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授獎詞稱他為當代理性和人道的杰出代言人之一。
在羅素所關注的大眾議題中,教育占據(jù)著極為突出的位置。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英國,正處于第二次工業(yè)革命影響下興旺而嘈雜的時期。反映到教育領域,一方面,從阿諾德(Thomas
Arnold)、紐曼(John Neman)等人那里承襲下來的紳士教育和古典人文主義教育代表著正統(tǒng);另一方面,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等所倡導的科學主義教育方興未艾。羅素明確主張摒棄傳統(tǒng)的紳士教育,呼吁教育改革,以適應迅疾的科學進步和復雜的現(xiàn)代生活。大體而言,他跟他的教師懷特海(Alfred
Whitehead)、同時代英國教育家尼爾(Alexander Neill)以及歐洲新教育運動教育家蒙臺梭利(Maria
Montessori)等人立場一致,提倡知識的致用、人性的改善和兒童的自由。羅素通過《社會改造原理》(1916)、《自由之路》(1918)、《幸福之路》(1930)、《教育與社會秩序》(1932)、《民主教育》(1942)等一系列著作,或零散或集中地持續(xù)闡述自己的教育思想,但說到他在這方面的代表作,非出版于1926年的《教育與美好生活》莫屬。
1921年,羅素和曾跟自己一同訪問蘇聯(lián)與中國的英國作家、女權主義者多拉布萊克(Dora
Black)結婚,開始了他的第二段婚姻。婚后兩人育有一兒一女,這給羅素系統(tǒng)而實證地研究兒童教育提供了契機,由此得到的成果便是日后成為現(xiàn)代教育經典的《教育與美好生活》。該書出版的翌年,羅素夫婦還共同創(chuàng)辦了一所實驗性的寄宿制學校,親自掌管校務、擔任教師,踐行他們所提倡的教育觀念。
《教育與美好生活》這部教育名著篇幅不大,除一個簡短的引言之外,總共十九章,分成三個部分。該書的前兩章構成了第一部分,系綜論現(xiàn)代教育的基本原理和目的。民主可以說是羅素教育思想的一條門檻式原則,他開宗明義地提出我們所追求的未來的教育體制必須給每個孩子提供現(xiàn)有的最佳機會,如果一種教育方法不可能普及,我們就無法承認它是令人滿意的方法。正是基于這種精神,他對傳統(tǒng)的教育理論、英國貴族式的傳統(tǒng)教育特別是公學制度多有反思和批評,希望采用蒙臺梭利等現(xiàn)代教育家摸索出的理論和方法來破舊立新。不過,他并未一概否定古典人文教育的合理性和重要性,而是指出這方面的教育一定要在內容上有所取舍、方法上有所改良,人類知識的總量和人類問題的復雜性正在不斷增長,因此每一代人都必須為了找時間學習新東西而改進其教育方法。為羅素所推重的第二個基本原則是自由。他認為,絕不能像舊時那樣通過恐嚇、強迫,甚或體罰來管束和訓導兒童,應該培養(yǎng)兒童的自律和主動。一方面要借助現(xiàn)代心理學知識來把握和利用兒童的心理特性,另一方面要傳授真正有價值的知識來激發(fā)兒童的學習欲望。品性和美德的養(yǎng)成絕非依賴外在強制,也不能訴諸意志控制,而是取決于兒童早期確立的良好習慣,好習慣幾乎可以自動產生大部分美德。在羅素看來,理想人格的基礎是活力、勇敢、敏銳和理智四種品性。他特別指出,傳統(tǒng)教育的一大缺陷是輕視理智,而沒有理智,我們復雜的現(xiàn)代世界就無法存在,遑論進步。這樣的看法似乎平淡無奇,但羅素認為不然,教育者們常常因為熱衷于灌輸所謂的正確信念而疏于對理智的訓練。即便時至今日,這樣的提醒仍舊值得我們謹記。
第二部分包括11章,考察的主題是品性教育,亦即道德教育。羅素對此所作的討論是異常全面而具體的,他的許多見解尤其可以供中國的家長們借鑒。例如,他認為,道德訓練應該在嬰兒的出生之日就開始,這樣最有益于培養(yǎng)孩子的良好習慣和自律能力,即便是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也要把他當作一個將會在世界占據(jù)一席之地的人來尊重。不能為了貪圖一時便利或照料孩子的樂趣而犧牲他的未來;例如,要培養(yǎng)孩子的勇敢品質,我們應該盡可能地通過學習操作性或控制性的技能,而非通過跟他人進行身體競爭;例如,父母的關愛是孩子應得的權利,而不是一種需要償還的債務,父母應該把子女的回報當作純粹的額外收獲而懷著感激之情去接受,就像春天里的好天氣,而不應該將其作為天經地義的事情來期盼;再例如,性教育應該貫徹兩條規(guī)則,永遠要實事求是地回答問題,對性知識和其他知識要完全一視同仁。諸如此類的意見,相信可以引發(fā)不少讀者的共鳴抑或反省。
第三部分的6章(除去全書最后的結論,實際上是5章),羅素探討了智力教育,或者說知識教育。他非常清醒地認識到要限制乃至排除道德因素對智力教育的影響,在道德問題上花費大量時間或心思,應該是大可不必的,因為孩子所需的其他美德應該是純粹的智力訓練所自然產生的結果,所傳授的知識應當是出于智力上的目的而傳授,而不是為了證明某個道德或政治結論。但他認為,智力教育要獲得成功,離不開這些品質:好奇心、開放心態(tài)、相信知識難求卻可得、耐心、勤奮、專注和精確。羅素對精確的強調尤其值得一提,他贊成將精確作為理智生活所遵循的道德準則,因為我們在思想、語言和行為上的精確程度,可以大體衡量我們對真理的忠實程度。為了追求精確,值得忍受枯燥,學習精確知識容易使人厭倦,但這是每一種卓越所必不可少的。越是深入和高階的教育,越需要精確,關鍵在于領會那些枯燥知識的重要性,以及養(yǎng)成一種理智上的冒險意識。羅素還從普通教育、專業(yè)教育和大學教育三個方面對智力教育展開了細致討論,對此就不再贅述了。
羅素的這本小書,無論思想上還是文字上都不屬于高深之作,如他在引言中所說,書里的看法源于我關于自己孩子的一些困惑,因此這些見解并不冷僻或抽象。美國著名哲學家、教育家杜威(John
Dewey)也認為,該書沒有包含任何令人費解的普遍理論,而只是以最低限度的一般化理論對形形色色的話題進行了一系列議論和評說,他贊賞該書體現(xiàn)了最好的英文傳統(tǒng)。羅素的許多敘述和建議還非常具有操作性,這對于一本談論兒童教育的書而言,顯然是一大優(yōu)點。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羅素這種有著強烈經驗和科學色彩的闡述風格,不僅給他自己的觀點增添了說服力,也更容易讓讀者切實受益。這本書另一個不得不提的優(yōu)點,是通篇閃耀著理智的光輝。不必諱言,羅素寫作該書是為了宣揚特定理念。這些理念是否正確、能否接受,讀者大可見仁見智。但我們從羅素的討論中不會讀到任何單純訴諸情感的、宣傳式的或者控訴式的內容。展現(xiàn)在我們眼前的是周密的考慮、清晰的邏輯、平實的論說以及恰當?shù)恼壑。即便我們不贊同他的前提和結論,大概也會認可乃至欣賞這種說理方式;而如果我們要對他的觀點提出異議和反駁,最好也要采取同樣的方式。實際上,不管是深奧的哲學問題,還是切身的日常問題,都應該設法依循這樣的方式來進行思維和表達。如此,不管是對我們自己,對周遭的人,還是對整個社會,都是一件好事。
本書最初在美國出版時書名是《教育與美好生活》(Education
and the Good Life),在英國出版時書名是《論教育:特別是兒童早期教育》(On Education: Especially in
Early
Childhood),兩個版本并無實質性的內容差異。拙譯依據(jù)的是美國版本,翻譯過程中對書中的人名、地名、著作、事件以及術語等作了簡要注釋。
羅素(Bertrend Russell,1872-1970),出身于英國貴族家庭,20世紀聲譽卓著、影響深遠的思想家之一。在98年的生涯中,完成了40多部著作,涉及哲學、數(shù)學、科學、倫理學、社會學、教育、歷史、宗教與政治等。他的首要事業(yè)和建樹是在數(shù)學和邏輯領域,對西方哲學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引言001
第一篇 教育與美好生活
第一章 現(xiàn)代教育理論的基本原理003
第二章 教育的目的025
第二篇 品性教育
第三章 出生之年053
第四章 恐懼063
第五章 游戲與想象079
第六章 建設089
第七章 自私與財產097
第八章 誠實104
第九章 懲罰111
第十章 同伴的重要性120
第十一章 愛與同情127
第十二章 性教育142
第十三章 幼兒園152
第三篇 智力教育
第十四章 一般原則165
第十五章 14歲前的學校課程180
第十六章 最后的學年192
第十七章 走讀學校和寄宿學校201
第十八章 大學208
第十九章 結論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