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教育部“面向 21 世紀課程教材”,是由教育部高等學校圖書館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高等學校圖書館學專業(yè)核心課程系列教材之一。
吳慰慈,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圖書館學會副理事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原教育部高等學校圖書館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召集人。主要著作有:《圖書館學概論》(合著)《圖書館事業(yè)與圖書館學教育》;主要論文有:《數(shù)字時代圖書館學研究的重點領域》《我國信息化建設的進展與對策》。
第一章 信息、知識與文獻
第一節(jié) 信息
一、信息的定義
二、信息的特性
三、信息的種類
四、信息的功能
五、信息工作的社會作用
第二節(jié) 知識
一、知識的含義
二、知識與信息的關系
三、知識經(jīng)濟中的知識與信息
四、知識的信息化
五、知識發(fā)展戰(zhàn)略
第三節(jié) 文獻
一、文獻的概念
二、文獻的類型
三、文獻的特征
四、文獻的功能
第四節(jié) 文獻信息交流與圖書館
一、圖書館與文獻信息交流
二、圖書館學與文獻信息交流
第二章 圖書館學的研究范疇
第一節(jié) 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
一、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含義
二、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探討過程
三、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確立及其原因
第二節(jié) 圖書館學的學科性質(zhì)
一、確定學科性質(zhì)的依據(jù)
二、圖書館學學科性質(zhì)的界定
第三節(jié) 圖書館學的相關學科
一、同族關系的學科
二、交叉關系的學科
三、應用關系的學科
第四節(jié) 圖書館學的研究方法
一、圖書館學研究中的哲學方法
二、圖書館學研究的一般科學方法
三、圖書館學研究的專門方法
第三章 圖書館學的形成與發(fā)展
第一節(jié) 圖書館學的萌芽
一、西方圖書館學的萌芽時期
二、我國圖書館學的萌芽時期
第二節(jié) 圖書館學的形成
一、西方圖書館學的形成時期
二、我國圖書館學的形成時期
第三節(jié) 圖書館學的發(fā)展
一、西方圖書館學的發(fā)展
二、我國圖書館學的發(fā)展
第四章 圖書館學體系結構
第五章 圖書館事業(yè)
第六章 圖書館與社會
第七章 圖書館資源
第八章 信息資源管理
第九章 圖書館的未來
第一版后記
第二版后記
《圖書館學基礎(第二版)/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
。ㄋ模┬畔⒔M織成為圖書館學的核心研究領域
施萊廷格在1808年出版的《試用圖書館學教科書大全》一書中寫道:“圖書館學是符合圖書館目的整理方面所必要的一切命題的總和”。這位“圖書館學之父”認為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是“圖書館整理”,其主體內(nèi)容是圖書的配備和目錄的編制。隨后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經(jīng)過了杜威的“技術說”,帕尼茲和愛德華茲的“管理說”,巴特勒的“社會說”,我國學者杜定友、劉國鈞的“要素說”,以及現(xiàn)在被廣泛接受的“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是圖書館事業(yè)及其相關因素”。此外還有“交流說”“事業(yè)說”“信息資源說”“知識集合論…'可獲得性論”“知識資源說”等圖書館學研究對象主要觀點和流派。雖然討論呈現(xiàn)出“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態(tài)勢,但總之都離不開對信息的組織。
隨著時代的變遷,在圖書館學發(fā)展至今的200多年中,有太多研究內(nèi)容,時間證明了那些沒有生命力的研究內(nèi)容終究會曇花一現(xiàn),消失在圖書館學研究的視野中。而信息組織將成為圖書館學的核心研究領域,圖書館學將會伴隨著人類社會的需要,沿著面向信息檢索的信息組織道路不斷前進。
二、圖書館學體系構建原則
圖書館學體系結構的傳統(tǒng)構建方法大多采用邏輯劃分的方法,但由于圖書館學體系結構自身的復雜性、劃分標準的多維性,圖書館學體系結構的各個分支學科之間交叉重復嚴重,往往會違背邏輯劃分的規(guī)則和要求,出現(xiàn)“劃分根據(jù)不統(tǒng)一”“子項相容”等邏輯錯誤。因此在圖書館學體系構建中,擺脫“劃分”的束縛,采用較為靈活的構建方法,才能全面客觀地呈現(xiàn)圖書館學體系的全貌。
一個學科的各分支學科間應該是并列關系,而概念的并列關系是相對于概念的從屬關系而言的。它是指同一個屬概念下兩個以上的諸種概念之間的關系,并列關系又可以分為相容的并列關系和不相容的并列關系。相容的并列關系是一個屬概念之下的幾個種概念的外延相互交叉,這些并列的種概念之間的關系是相容的。并列概念間的外延,沒有重合的部分,這種關系又叫不相容關系,處于這種關系的概念互為不相容概念。按照傳統(tǒng)的體系結構構建原則,圖書館學各分支學科之間是不相容并列關系。但滿足嚴格的劃分標準是很難做到的,我們無法保障圖書館學各個分支體系的研究內(nèi)容沒有交叉。而如果不再遵循嚴格意義上的邏輯劃分,那么各分支學科之間就可以呈現(xiàn)為相容的并列關系,研究內(nèi)容即使出現(xiàn)交叉重復,也不會違背其構建原則。因此,我們可以適當改變原有的構建原則,使其能夠為體系結構的發(fā)展預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