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博觀 法律與革命: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形成 (*卷)》講述的是下面的歷史:曾經(jīng)有一種稱做"西方的"文明;這種文明發(fā)展出了獨特的"法律的"制度、價值和概念;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價值和概念被有意識地世代相傳數(shù)個世紀,由此而開始形成一種"傳統(tǒng)";西方法律傳統(tǒng)產(chǎn)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來數(shù)個世紀的過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斷和改造;在20世紀,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革命危機比歷史上任何其他時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這種危機實質(zhì)上已導致了這種傳統(tǒng)的終結。
這是哈佛大學教授哈羅德·J.伯爾曼集40年心血寫成的一部力作,著重研究"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形成因素。該書分為兩部,*部論教皇革命與教會法,第二部論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包括封建法、莊園法、商法、城市法和皇家法。作者在一幅巨大畫布上描繪了西方法律傳統(tǒng)形成與演變的全景圖。細節(jié)刻畫精細,整體氣象恢宏,融制度與觀念于一體,對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特質(zhì)、它與社會之間的關系以及它所面臨的嚴峻危機均有精辟的論述,并對馬克思主義、馬克斯·韋伯學說進行了獨到的評論。
哈羅德·J.伯爾曼(Harold J.Berman,1918~2007),伯爾曼是當代美國最具世界影響力的法學家之一,世界知名的比較法學家、國際法學家、法史學家、社會主義法專家,以及法與宗教關系領域最著名的先驅(qū)人物。他對中國當代法學界也產(chǎn)生過重大影響,是中國法學界比較熟悉的外國法學家。代表著作有《法律與革命: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形成》《法律與革命:新教改革對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影響》《法律與宗教》。
導論
法律與歷史
法律與革命
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危機
走向一種法的社會理論
第一部分教皇革命與教會法
第一章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背景:民俗法
部落法
日耳曼法中的動態(tài)因素:基督教和王權
苦行贖罪法及其與民俗法的關系
第二章西方法律傳統(tǒng)在教皇革命中的起源
教會和帝國:克呂尼改革
教皇敕令
教皇革命的革命特征
教皇革命的社會心理原因和結果
近代國家的興起
近代法律體系的產(chǎn)生
第三章西方法律傳統(tǒng)在歐洲大學中的起源
博洛尼亞法學院
課程設置與教學方法
分析和綜合的經(jīng)院主義方法
經(jīng)院主義與希臘哲學和羅馬法的關系
經(jīng)院主義辯證法在法律科學中的應用
作為西方科學原型之一的法律
第四章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神學淵源
最后審判和煉獄
補贖的圣禮
圣餐禮
新神學:安塞姆的救贖學說
救贖學說的法律含義
西方刑事法律的神學淵源
教會法的犯罪法
第五章教會法:第一個西方近代法律體系
教會法與羅馬法的關系
教會法體系的憲法性基礎
作為教會憲法的社團法
對教會管轄權的限制
第六章教會法律體系的結構要素
教會婚姻法
教會繼承法
教會財產(chǎn)法
教會契約法
訴訟程序
教會法的系統(tǒng)化特征
第七章貝克特對亨利二世:并行管轄權之爭
《克拉倫登憲章》
僧侶權益和雙重危境
英格蘭的教會司法管轄權
禁止令狀
第二部分世俗法律體系的形成
第八章世俗法的概念
世俗政府和世俗法的新理論的出現(xiàn)
索爾茲伯里的約翰:西方政治科學的創(chuàng)立者
羅馬法法律家和教會法法律家的理論
法治
第九章封建法
11世紀以前西方的封建習慣
封建法體系的出現(xiàn)
第十章莊園法
客觀性和普遍性
領主權利與農(nóng)民權利的互惠性
參與裁判制
整體性和發(fā)展性
第十一章商法
宗教和資本主義興起
新商法體系
第十二章城市法
近代城市興起的原因
西歐城市和城鎮(zhèn)的起源
行會和行會法
城市法的主要特點
作為一種歷史共同體的城市
第十三章王室法:西西里、英格蘭、諾曼底
和法蘭西
西西里的諾曼王國
英格蘭
諾曼底
法蘭西
第十四章王室法:德意志、西班牙、佛蘭德、
匈牙利和丹麥
德意志
西班牙、佛蘭德、匈牙利和丹麥
王室法與教會法
尾論
縮略語
注釋
致謝
索引
地圖和圖表
地圖1:大約1050年的西歐
地圖2:大約1200年的西歐
地圖3:1250年前后西歐的城市和城鎮(zhèn)
圖表1:1100~1500年西方教會國家結構
圖表2:11~13世紀的教會法、城市法、王室法以及封建法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