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論》既可以供法學專業(yè)本、?粕、自學考試者學習《刑法學》,也可以供準備參加研究生考試和司法考試的讀者學習研究之用。
全書結(jié)構(gòu)清晰。作者首先介紹了刑法分論的基本理論問題,然后按照《刑法》分則的順序,分十章對十類犯罪逐類進行介紹、分析和研討,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侵犯財產(chǎn)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和“瀆職罪”等。既符合《刑法》的邏輯體系,也有利于讀者由淺入深,逐步領(lǐng)會、掌握各罪的基本內(nèi)容。
全書分析細致。作者在對上述每一類罪進行研析時,一般都以兩個部分展開。第一部分是對每一類罪的概述,包括該類罪的概念和特征、該類罪的種類;第二部分是對該類罪中的每一個具體犯罪進行詳盡、深入的分析。通過第一部分的介紹,可以使讀者理解該類罪的基本情況,對該類罪的共同特征有宏觀的認識。通過第二部分的分析,可以使讀者對每一個具體罪名的構(gòu)成要件有清楚而準確的把握。
全書研討深入。作者在對每一個具體罪名進行研析時,以四部分展開:第一部分是《刑法》原文;第二部分是該具體罪名的概念和特征;第三部分是認定本罪應注意的問題;第四部分是對該罪的處罰。既完整了罪、責,刑、罰的體系,又給讀者的學習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本書首先介紹了刑法分論的基本理論問題,然后按照《刑法》分則的順序,分十章對十類犯罪逐類進行介紹、分析和研討,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侵犯財產(chǎn)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和“瀆職罪”等。本書內(nèi)容豐富,講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強的可讀性。
黃立,男,1962年12月出生,湖南長沙人,博士,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廣東省刑法研究會副會長。
先后在湘潭大學、廣州大學、湖南公安高等?茖W校從事刑法、犯罪學、刑事偵查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和研究生指導,并擔任教務處處長、科研處處長等職務;在公安
導論
第一節(jié) 刑法分論與刑法總論的關(guān)系
第二節(jié) 刑法分則的體系
第三節(jié) 刑法分則的條文結(jié)構(gòu)
第四節(jié) 法條競合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節(jié) 危害國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jié) 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具體犯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jié)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jié)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節(jié) 危害交通運輸、公用設(shè)施、設(shè)備安全的犯罪
第四節(jié) 實施恐怖危險活動的犯罪
第五節(jié) 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核材料管理規(guī)定的犯罪
第六節(jié) 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
第一節(jié)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jié) 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三節(jié) 走私罪
第四節(jié) 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犯罪
第五節(jié)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
第六節(jié) 金融詐騙罪
第七節(jié) 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八節(jié) 侵犯知識產(chǎn)權(quán)罪
第九節(jié)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罪
第一節(jié) 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罪概述
第二節(jié) 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罪的具體犯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chǎn)罪
第一節(jié) 侵犯財產(chǎn)罪概述
第二節(jié) 侵犯財產(chǎn)罪的具體犯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jié)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jié)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三節(jié) 妨害司法罪
第四節(jié)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五節(jié)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六節(jié) 危害公共衛(wèi)生罪
第七節(jié) 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
第八節(jié)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第九節(jié)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十節(jié) 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一節(jié) 危害國防利益罪概述
第二節(jié) 危害國防利益罪的具體犯罪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第一節(jié) 貪污賄賂罪概述
第二節(jié) 貪污賄賂罪的具體犯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一節(jié) 瀆職罪概述
第二節(jié) 瀆職罪的具體犯罪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一節(jié) 軍人違反職責罪概述
第二節(jié) 軍人違反職責罪的具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