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研究》正文除緒論外,共由五章構成。其中,*章對警輔人員及其相關概念、特征和分類等進行探討,以明確研究對象的內(nèi)涵與外延;第二章通過對國家壟斷公權力理論、特別權力關系理論、公私協(xié)力理論和新公共管理理論等相關理論進行系統(tǒng)梳理,為警輔人員管理問題的研究提供了有效的理論支撐;第三章以公共行政的民營化進路為視角,借鑒德國行政法學上的行政協(xié)助理論,科學地確定了警輔人員作為行政助手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第四章探討了警輔人員的職責范圍,分析了基層公安機關警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和警輔人員參與警察執(zhí)法的正當性,并著眼于警輔人員作為行政助手的法律地位,分別確定警輔人員在從屬性行政協(xié)助和獨立性行政協(xié)助中的職責范圍;第五章在確認隊伍正規(guī)化建設之目標的基礎上,對警輔人員的招錄制度、教育訓練制度、考核獎懲制度、職級制度等進行研究,為警輔人員的規(guī)范管理提供了一個合理的框架體系。通過對這些問題的探討。
使《中國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研究》既具有對現(xiàn)實的指導意義,又具有理論深度,從而對理論研究具有助推價值。
欣聞全增博士的專著《中國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研究》即將付梓,我感到由衷高興,在這里向讀者朋友推薦這部好書。
本書的選題具有重要的理論助推意義及實踐指導價值。
全增博士認識到,在中國,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警輔人員)是一個處境頗為尷尬的群體。一方面,他們?yōu)榫S護社會治安和防范違法犯罪活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并在實際上承擔著許多警察任務:另一方面,關于警輔人員的理論研究、內(nèi)部管理和立法規(guī)制等方面都存在著諸多短板。基于這種問題意識,全增博士選擇了警輔人員管理制度作為研究課題,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長期關注警輔人員管理制度改革,在掌握大量調(diào)研素材的基礎上,運用行政法相關原理,借鑒警察學等相關學科的經(jīng)驗,完成了這部著作。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qū)、不同的發(fā)展階段,人們看待警輔人員是不一樣的。但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fā)達國家普遍推行新公共管理(NPM)或日新公共行政(NPA)的改革實踐,為行政主體的多元化、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互動協(xié)治等提供了契機和可能性。正如我的恩師、日本著名行政法學家南博方先生在其《行政法》(第六版)一書中指出:人們開始強調(diào)官民的協(xié)動、伙伴關系(partnership)以及市民參入(public involvement)的理念,國民正在取得作為行政的共同形成者的地位。伴隨著美國、日本和英國等次第展開不規(guī)制、規(guī)制緩和、民營化等改革,以前僅限于大陸法系諸國的公法契約、行政契約(或日行政合同、行政協(xié)議)等行政的新形式,逐漸被各國廣泛應用于城市治理、環(huán)境保護、資源配置和土地開發(fā)等諸多領域,政府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BOT)、公私伙伴關系(PPP)等漸次成為實現(xiàn)善政(good administration)的重要路徑選擇。一系列改革的推進,相關理論研究的深入,使得善政成為功能主義行政法學的價值追求目標,而衡量善政的重要標準之一,便是參與型行政的實現(xiàn)程度。在這種制度改革、觀念更新和理論研究不斷深入的大背景下,人們看待警輔人員的觀點也隨之發(fā)生了變化。功能主義的視角、行政助手的理論、參與型行政的觀念乃至政民協(xié)治行政法、整序行政作用法等,為警輔人員在許多國家和地區(qū)法律制度上的正確定位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和觀念支撐,警輔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得以在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警輔人員的作用也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同和尊重。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這方面內(nèi)容的介紹及導入無疑具有重要價值。
史全增,男,河北魏縣人,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警體戰(zhàn)訓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比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員。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學、公安學等,研究重點為政府規(guī)制、警察武力使用、警輔人員管理等。在《行政法論叢》《法律適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學術界》《財經(jīng)法學》等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20余篇。參編教材6部(其中副主編3部),主持省部級課題3項、市級課題1項、校級課題4項。
緒論
第一章 警輔人員的基本問題概述
第一節(jié) 警輔人員的基本界定
第二節(jié) 警輔人員的分類
第二章 警輔人員管理的相關理論基礎
第一節(jié) 國家壟斷公權力理論
第二節(jié) 特別權力關系理論
第三節(jié) 公私協(xié)力理論與新公共管理理論
第三章 警輔人員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
第一節(jié) 公共行政民營化和私人的參與路徑
第二節(jié) 警輔人員法律地位的界定
第三節(jié) 警輔人員的權利義務
第四章 警輔人員的職責范圍
第一節(jié) 基層公安機關警力不足的困境與緩解
第二節(jié) 警輔人員參與警察執(zhí)法的正當性分析
第三節(jié) 警輔人員的職責范圍界定
第五章 警輔人員的內(nèi)部管理
第一節(jié) 警輔人員的招錄制度
第二節(jié) 警輔人員的教育訓練制度
第三節(jié) 警輔人員的考核獎懲制度
第四節(jié) 警輔人員的職級制度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一 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附錄二 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錄三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附錄四 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警務輔助人員條例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