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收錄了約翰??菲尼斯對政治哲學諸根本問題多方面的研究文稿。本卷首先考察了政治共同體與社會正義的一般理論,其中包括關于權利法案的極具影響、極為著名的馬加比講座——對羅納德??德沃金的道德-政治的論證和結論、歐洲人權法院對基本權利的態(tài)度以及作為憲法機構的司法審查的尖銳批判。之后,對康德關于法律、權利與倫理的交叉思想展開了同樣徹底的分析。本卷第一部分收錄的其他論文包括一篇對羅爾斯《正義論》的早期評價,對移民權、國家邊界和非公民權利等的一些基礎性討論的論文。之后,本卷集中討論了現(xiàn)代政治共同體中的諸核心問題,包括:懲罰的實施;戰(zhàn)爭與正義;對安樂死和墮胎的公共控制;婚姻的本質(zhì)與共同善。本卷對尼釆關于道德、哈特關于懲罰、德沃金關于道德的實施與安樂死、羅爾斯關于正義與法律、湯姆森關于女性的選擇權、努斯鮑姆和科佩爾曼關于同性關系、杜梅特和韋茨曼關于開放邊界等主題的論述,均進行了細致而強勁的批判。該卷中收錄的先前未發(fā)表的論文包括:一篇關于性道德之新基礎的新陳述,一篇對C.S.劉易斯《人類的毀滅》一書論基因控制和避孕的出人意料的解讀,以及一篇聚焦平等和人權之終極基礎的導論。
l 序:
在這五卷集子所輯錄的諸論文中,最早的一篇始于1967年,最晚的一篇終于2010年。近各卷卷尾處,有一份我已發(fā)表作品的編年目錄;該目錄顯示了這些結集的論文在各卷中的分布情況。但每一卷亦涵括了一些我先前未經(jīng)發(fā)表的論文。
有多篇論文以新標題的面目出現(xiàn)。凡改動屬實質(zhì)性的,則原初發(fā)表時所使用的標題總會在該文的開篇處有所注明;當然,在各卷卷尾處的作品編年目錄中亦總能發(fā)現(xiàn)原初的標題。
對于先前已發(fā)表的作品,所作修訂僅限于澄清。凡需要進行實質(zhì)性限定或撤回的,我都已在該篇論文的一個尾注中如是說明,或偶爾以一個加括號的腳注作如是交代。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方括號均表示為該卷論文集所作的添加。另外,具體論文的尾注還被用于說明某種更新,尤其是相關法律的更新。大體而論,每一篇論文皆自撰寫其的那個時間言起,盡管目錄表中給出的那些年份均為發(fā)表年份(如適用)而非寫作年份——這有時要較發(fā)表年份早上一到兩年。
我盡力按照主題將所選文章在卷與卷之間以及每一卷之內(nèi)進行分組。但仍有不少重疊,因而各卷主題的某些重要內(nèi)容讀者也會在其余諸卷的每一主題中有所發(fā)現(xiàn)。索引,就像適用于各卷的作品目錄(但非“其他引用作品”)一樣,對之給出了某種進一步的說明,盡管它志于僅僅是根據(jù)人名追求其完備性。每一卷的導論用以詳述和解釋該卷的卷名,以及該卷所收錄的有關那一主題的各篇論文之間的關系。
l 作者簡介:
約翰·菲尼斯 當代著名自然法理論家,現(xiàn)為牛津大學榮休教授。1940年生于澳大利亞阿德萊德,1961年在阿德萊德大學獲法律學士學位,并以“羅德學者”身份前往牛津大學學習,1965年獲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此后曾執(zhí)教于加州伯克利分校,1966至2010年任教于牛津大學大學院,擔任研究員和導師四十余年。1976至1978年.曾被短暫借調(diào)至馬拉維大學,任該大學法律系主任。1989年,牛津大學為他專設法律與法哲學教授教席,直至其榮休。菲尼斯攻讀博士期間,接受其師赫伯特??哈特撰寫“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的邀請。1980年,其代表作《自然法與自然權利》問世,該書被認為是“對自然法的權威性再表述”。當今任何對自然法的研究和評論都必須包括對菲尼斯《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的討論,在相當長的時期里,沒有一本書在重新論述自然法理論方面具有這樣重大的影響,受到如此廣泛的評論。之后,菲尼斯還出版了數(shù)部著作,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其自然法理論框架和總體風貌。英國著名法學家丹尼斯??勞埃德認為菲尼斯是“當代對于自然法具有權威性的闡釋者”;新古典自然法理論的杰出學者、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羅伯特??喬治,稱菲尼斯“對當代有關實踐理性、正義、共同善、權威、權利、義務和法律非正義問題的爭論作出了重要貢獻”。菲尼斯被中國法理學界作為新自然法學派重點推介,2005年以來,其著作也開始譯介到中國,逐漸為中國法理學界所熟悉。
l 譯者簡介:
婁曲亢 河南開封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法理學、自然法學史、施特勞斯自然正確理論。
l 目錄:
序
縮略語表
導 論
第一部分 人權與共同善:一般理論
第1篇 諸人權與它們的實施
第2篇 康德思想中的自我義務
第3篇 羅爾斯的《正義論》
第4篇 分配正義與底線
第5篇 有限政府
第6篇 德性與憲法
第7篇 移民權
第8篇 邊界
第9篇 國籍與外國人身份
第二部分 正義與懲罰
第10篇 哈特的懲罰哲學
第11篇 報應的復歸
第12篇 報應:懲罰的形成性目標
第三部分 戰(zhàn)爭與正義
第13篇 自然法傳統(tǒng)中的戰(zhàn)爭與和平
第四部分 自主、安樂死與正義
第14篇 安樂死與正義
第15篇 經(jīng)濟學、正義與生命的價值
第16篇 安樂死與法律
第五部分 自主、體外受精、墮胎與正義
第17篇 劉易斯與試管嬰兒
第18篇 墮胎的權利與錯誤
第19篇 母親與胎兒的正義
第六部分 婚姻、正義與共同善
第20篇 婚姻:一種基本又迫切的善
第21篇 法律、道德與“性取向”
第22篇 性與婚姻:一些迷思和理由
約翰·菲尼斯作品目錄
其他引用作品
聲 明
索 引
中譯本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