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與自然之間:晚期經(jīng)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歐諾彌亞譯叢·權利叢編)
定 價:68 元
叢書名:歐諾彌亞譯叢·權利叢編
- 作者:[英] 布蕾特(Annabel S. Brett) 著,楊天江 譯,王濤 校
- 出版時間:2020/9/1
- ISBN:9787567599932
- 出 版 社: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0
- 頁碼:344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32開
作為一項早期權利語言史的研究,本書并非意圖找出某個學派的現(xiàn)代主觀權利概念的起源,而是追溯“ius”這個拉丁詞在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經(jīng)院主義討論當中被用來表示個體品質(zhì)或?qū)傩缘母鞣N含義。
《在自由與自然之間:晚期經(jīng)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的核心在于對一個問題的史學回答:維托利亞講授的道德和政治神學,究竟代表著對阿奎那所傳承的亞里士多德主義的回歸,還是對司各脫和奧卡姆所開創(chuàng)的唯名論和意志論的延續(xù)。
作者布蕾特認為,重估主觀意義上的“ius”,就必須重新思考它與客觀權利觀念之間的關系,也就必須回顧這一時期的作家對客觀權利的確切理解。為此,作者調(diào)用了大量一手材料,其中很多是之前未曾引起關注的,廣泛觸及從13世紀的貧潔爭論至16世紀新托馬斯主義“薩拉曼卡學派”的作品。
1.《在自由與自然之間:晚期經(jīng)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詳細追溯了ius這個拉丁詞在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經(jīng)院主義討論中的各種含義。
2.作者學識淵博,視野寬廣,本書對13世紀的貧潔爭論至16世紀新托馬斯主義“薩拉曼卡學派”相關作品做了深入細致分析,涉及的思想家包括托馬斯·阿奎那、奧卡姆、索托、瓦茲奎茲等。
譯后記
這是一份早已提上日程卻遲遲動筆的后記。寫作這份后記只因有幾件必須交代之事,延宕數(shù)月則歸咎于疫情籠罩之下寫作熱情的減退和工作氛圍的喪失,F(xiàn)在終有機會接續(xù)年前的工作,完成先已定下的目標。
已記不清當初選譯這部著作的動機了,似乎與“語境中的觀念”(Ideas in Context)和“晚期經(jīng)院主義思想”(Later Scholastic Thought)這些標簽有關!罢Z境中的觀念”是著名思想史家、“劍 橋?qū)W派”代表性人物斯金納(Quentin Skinner)教授擔任總主編的大型系列叢書,其中包含眾多非常杰出的作品,有些甚至是特定思想領域研究的必讀書目。布蕾特的這部著作是這個系列的第44本。譯者多年前曾譯過這個系列的第58本,即霍赫斯特拉瑟(Hochstrasser T. J.)的《早期啟蒙的自然法理論》(Natural Law Theories in Early Enlightenment),所以對這個系列的風格有所了解!巴砥诮(jīng)院派”則是譯者一直以來都比較關注的思想流派,這個學派最為重要的貢獻與其說是對傳統(tǒng)經(jīng)院哲學的傳承,毋寧說是對早期現(xiàn)代思想形成的奠基。閱讀他們的作品,翻譯研究他們的作品,有助于深入發(fā)掘那段時期的思想價值。
或許早就應該譯出布蕾特的這部著作了,至少在譯出《早期啟蒙的自然法理論》之后就應一鼓作氣。前者討論的是從阿奎那到霍布斯這段時期的一個主題,而后者探究的是從普芬道夫到康德這一階段的相近主題。把研究相互銜接時段思想傳統(tǒng)興起的這兩部著作聯(lián)系起來,可以較好地看出從中世紀盛期到啟蒙這段時間歐洲思想界在關注和討論什么?傮w來看,這兩部著作都極為出色地完成了“討論思想傳統(tǒng)的興起”“形成觀念在其具體語境之中發(fā)展的新圖景”的目標。當然,又或許應該晚一點譯出,等到譯者更加勝任這份工作,或者干脆讓它等待更好的譯者。
翻譯過程充滿挑戰(zhàn)。作者有著出色的語言能力,這點是譯者無法匹配的。每每絞盡腦汁不得要領之時都只好向作者求助,布蕾特教授總是非常及時地為譯者答疑解惑,甚至不惜修改、簡化原文以成全譯文。書名原為“Liberty, Right and Nature: Individual Rights in Later Scholastic Thought”(《自由、權利和自然——晚期經(jīng)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在向作者討教“right”和“rights”的譯法時,她提議把書名改為“Between Liberty and Nature: Individual Rights in Later Scholastic Thought”(《在自由與自然之間——晚期經(jīng)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書名翻譯當中的一些難題,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表達晚期經(jīng)院派那些思想家們理解“權利”的方式。另外,在翻譯書中所援引的眾多一手文獻方面,布蕾特教授同樣提供了切實的幫助,其中有些對于她們而言約定俗成的東西之于我們卻尚為陌
生。
除了感謝布蕾特教授的指點,還要感謝李慧女士、汪夢女士在古典和現(xiàn)代語言方面的幫助。王恒閱讀了譯稿,提出了內(nèi)容方面的建議(當然,他表示在理解霍布斯上更贊成塔克的理論進路);王濤校對了全文,更正了譯者的一些理解上的偏差。還有,這是與責編彭文曼女士的第二次合作,她的工作一如既往地出色。最后,特別感謝周尚君教授,他為譯者提供了極為稀缺的辦公環(huán)境。
2020年對于每個人來說都將是艱難的一年,祝愿大家平安順遂!
楊天江
2020年4月6日于沐心苑
作者 布蕾特(Annabel S. Brett),劍橋大學政治思想和歷史教授,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院士,中世紀晚期至17世紀中期政治思想史專家,主要研究領域為經(jīng)院主義道德和政治哲學,特別致力于托馬斯??阿奎那至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早期西班牙新托馬斯主義者這段時期,尤精于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理論。代表作有《國家的變遷:早期現(xiàn)代自然法中政治體的自然與邊界》(獨著,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2011年)、《重思現(xiàn)代政治思想的基礎》(與詹姆斯??塔利合編,劍橋大學出版社,2006年)、《帕多瓦的馬西利烏斯:和平的保衛(wèi)者》(編譯,劍橋大學出版社,2005年)。
譯者 楊天江,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理論專業(yè)碩士生導師,行政法學院法哲學編譯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自然法理論,特別致力于托馬斯主義自然法理論研究。譯有《論法律》、《早期啟蒙的自然法理論》、《讀懂法理學》、《自然作為理性——托馬斯主義的自然法理論》等。
致謝 / 1
文本說明 / 3
導言 / 5
第一章 權利與自由:“dominium”與“ius”等值 / 16
第二章 人性自然正義:14世紀的主觀權利論 / 67
第三章 客觀權利與托馬斯主義傳統(tǒng) / 118
第四章 自由與自然:主觀權利與16世紀西班牙托馬斯主義 / 163
第五章 自然自由的語言:費爾南多??瓦茲奎茲 / 214
第六章 下一世紀的自然自由:以霍布斯為例 / 264
參考文獻 / 304
索引 / 321
譯后記 /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