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系列》叢書是《中國刑事法制建設叢書》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本叢書將刑法分則中的罪名按照“概念與罪名淵源”、“犯罪構成要件”、“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司法認定實務指南”、“刑事責任”五個部分加以系統闡述。
《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中國刑事法制建設叢書·刑法罪名系列:瀆職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為其中之一的《瀆職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分冊,書中介紹了: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違法發(fā)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等內容。
加強和完善刑事法制建設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刑事法制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在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都匯集了大量的成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我國的刑事法制建設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待研究和解決!吨袊淌路ㄖ平ㄔO叢書》圍繞我國刑事法制建設的需要,吸收和借鑒世界各國的刑事立法經驗和理論成果,對我國的刑事法制建設進行系統評價和實證分析,為完善我國刑事立法,促進刑事司法改革提供理論參考。
《刑法罪名系列》叢書是《中國刑事法制建設叢書》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本叢書將刑法分則中的罪名按照“概念與罪名淵源”、“犯罪構成要件”、“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司法認定實務指南”、“刑事責任”五個部分加以系統闡述。
1.概念與罪名淵源
1997年刑法頒布實施以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通過了3個單行刑法、7個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公布了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一系列規(guī)定,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罪名體系。截至本叢書出版,刑法已規(guī)定了444個罪名,其中涉及修改罪名40余個,新增罪名20余個。
第一章 瀆職罪概述
第一節(jié) 關于瀆職罪規(guī)定的基本情況
第二節(jié) 關于瀆職罪的主體
第三節(jié) 關于瀆職罪案件辦理中的自首、立功認定問題
一、關于自首的認定
二、關于準自首的認定
三、關于單位自首的認定
四、關于自首的處理
五、關于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處理
六、關于立功的認定
七、關于立功的處理
附:刑法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文件
第二章 濫用職權罪
第一節(jié) 濫用職權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濫用職權罪的概念
二、濫用職權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jié) 濫用職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濫用職權罪的客體
二、濫用職權罪的客觀方面
三、濫用職權罪的主體
四、濫用職權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jié) 濫用職權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從客觀方面判斷
二、從主體方面判斷
三、從主觀方面判斷
四、根據《刑法》第13條判斷
第四節(jié) 濫用職權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濫用職權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濫用職權罪的特殊形態(tài)認定
第五節(jié) 濫用職權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文件
第三章 玩忽職守罪
第一節(jié) 玩忽職守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玩忽職守罪的概念
二、玩忽職守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jié) 玩忽職守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玩忽職守罪的客體
二、玩忽職守罪的客觀方面
三、玩忽職守罪的主體
四、玩忽職守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jié)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從客觀方面判斷
二、從主體方面判斷
三、從主觀方面判斷
四、根據《刑法》第13條判斷
第四節(jié) 玩忽職守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玩忽職守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玩忽職守罪的特殊形態(tài)認定
第五節(jié) 玩忽職守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文件
第四章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第一節(jié)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概念
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jié)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客體
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客觀方面
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
四、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jié)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從客觀方面判斷
二、從主體方面判斷
三、從主觀方面判斷
四、根據《刑法》第13條判斷
第四節(jié)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特殊形態(tài)認定
第五節(jié)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文件
第五章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第一節(jié)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概念
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jié)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客體
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客觀方面
三、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
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jié)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從客觀方面判斷
二、從主體方面判斷
三、從主觀方面判斷
四、根據《刑法》第13條判斷
第四節(jié)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第五節(jié)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文件
第六章 徇私枉法罪
第一節(jié)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
二、徇私枉法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jié)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徇私枉法罪的客體
二、徇私枉法罪的客觀方面
三、徇私枉法罪的主體
……
第七章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八章 執(zhí)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第九章 執(zhí)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第十章 枉法仲裁罪
第十一章 私放在押人員罪
第十二章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第十三章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罪
第十四章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十五章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第十六章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第十七章 徇私舞弊發(fā)售、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第十八章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第十九章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第二十章 違法發(fā)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
第二十一章 環(huán)境監(jiān)管失職罪
第二十二章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第二十三章 非法批準證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第二十四章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第二十五章 放縱走私罪
第二十六章 商檢徇私舞弊罪
第二十七章 商檢失職罪
第二十八章 動植物檢疫私舞弊罪
第二十九章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第三十章 放縱制獸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第三十一章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第三十二章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第三十三章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第三十四章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第三十五章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第三十六章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第三十七章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用職權罪的罪過形式只能是過失的觀點,其主要理由可以歸納如下:首先,盡管從濫用職權罪的概念看,其含有故意成分,但這種故意僅是行為人對行為本身的故意,而不是對行為結果的認識與意志。刑法確定罪過形式的依據是行為人對結果的認識與意志,因此,應認為濫用職權罪的罪過形式是過失。其次,濫用職權罪以“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為要件,屬于結果犯,對于結果犯應以行為人對該結果的心態(tài)作為確定罪過形式的根據,不能以行為人對行為本身的心態(tài)作為確定罪過形式的根據。最后,由該罪法定刑分析,其罪過形式只能是過失。若行為人明知自己的濫用職權行為會造成“重大損失”,且希望或放任“重大損失”發(fā)生,法律只規(guī)定最高刑為七年有期徒刑顯然不符合立法精神及法理。①持上述主張的學者肯定了行為人對濫用職權行為的故意性,但否定了行為人對結果的故意性。至于為什么行為人對結果是過失而不可能為故意,第一個理由沒有作出回答。第二個理由則認為濫用職權罪為“結果犯”,對結果犯“應以行為人對該結果的心態(tài)作為確定罪過形式的根據”②。顯然論者在論述濫用職權罪罪過形式的理由時已在此之前確定了一個前提,即濫用職權的主體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是過失的。然而這一前提在邏輯上為判斷不真實,沒反映出濫用職權罪在主觀方面的真實特征。
眾所周知,在大興安嶺特大森林火災中,漠河縣公安局消防科副科長秦某在大火猛烈燃燒且迅速蔓延的萬分緊急時刻,本來奉命帶領全縣消防隊員及五臺消防車保護貯木場、物資庫、糧庫等重要單位,但秦某卻利用職權動用消防力量去保護、搶救自己家的財產,致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在此案中,秦某不但對他濫用職權動用消防力量搶救自己家財產而放棄對國家財產保護的行為是明知的,而且對這種行為的后果(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應該說是必然要發(fā)生的)也是明知的,但是他卻置此于不顧,即使說他不是希望發(fā)生,但至少是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fā)生,而不可能是過失。雖然本案在《刑法》修訂前是以玩忽職守罪判決的,’實際上按1997年《刑法》規(guī)定看,實屬濫用職權行為。以《刑法》第397條將濫用職權罪與玩忽職守罪規(guī)定為“結果犯”,即以“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為要件,來證明以上兩罪都是過失犯罪,實乃認識上存在誤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