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保護已成全社會關注焦點。在歐盟,以《一般數(shù)據(jù)保護條例》為代表的立法產生了全球性的影響。在美國,以《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立法和劍橋分析公司數(shù)據(jù)一案為代表的事件也引發(fā)了全球關注。我國的個人信息立法、司法與執(zhí)法何去何從?本書從歷史、現(xiàn)狀與未來三個維度出發(fā),深入分析個人信息保護在原理層面提出的挑戰(zhàn),我國和域外的個人信息保護實踐如何落地。本書理論結合實踐,闡述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整體圖景。
總序 建設面向未來的世界一*法學學科
未來已來!
進入21世紀第二個十年,人工智能、高端芯片、區(qū)塊鏈、基因檢測與基因編輯技術等突破了一系列重要的技術屏障,開始以我們從未想見的廣度、深度和速度普及我們的生產和生活中,整個人類都面臨數(shù)千年未有之大變局!
已經到來的這個未來,令人印象深刻:人生而渴望自由,卻無時無刻不身處網(wǎng)絡中;人生而渴望平靜的生活,卻每分每秒都無處躲藏。人類有很多美好的想法,總想“魚”和“熊掌”能夠兼得,我們中國人就此還貢獻了一個詞叫“兩全其美”。但生活的現(xiàn)實殘酷地告訴我們,“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們在得到的同時,一定會失去些什么:如果我們想享受農業(yè)社會的田園風光,就一定會付出物資相對匱乏的代價;如果我們想享受工業(yè)社會豐富的產品,就一定會犧牲恬淡、自然和舒適的生活。如果我們想享受人工智能時代的便利,我們準備付出什么?如何能夠讓人類的獲得*大化,讓付出的代價在人類可接受的范圍內,這可能就是未來法治要著重去思考的問題。
2017年9月8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集中優(yōu)質資源,成立未來法治研究院,就是為了回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yè)變革給法治帶來的機遇和挑戰(zhàn)。未來法治研究院要成為促進法學學科與人工智能、互聯(lián)網(wǎng)、大數(shù)據(jù)、云計算等現(xiàn)代科技及司法實踐深度融合的重要載體,成為具有創(chuàng)新實力、在國際上擁有話語權、能夠搶占國際學術制高點的重要戰(zhàn)略創(chuàng)新力量,并力爭具備在這些新興學科領域與世界頂*法學院平等對話和競爭的能力。目前,未來法治研究院已經會聚了一支具有法學、計算機科學、信息科學等跨學科背景,學緣結構多元,年齡優(yōu)勢明顯,國際交往能力突出的學術團隊。未來法治研究院自成立以來,立足中國問題,面向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yè)變革所帶來的挑戰(zhàn),已先后組織了多期未來法治讀書會、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研討會和前沿講座,逐步起到了學術引領作用。
未來法治是一個需要充分展現(xiàn)人類想象力的領域。如果說到現(xiàn)在為止,改革開放已經過去的四十多年,中國人向世界展現(xiàn)的主要是我們的學習能力的話,那么改革開放未來的四十多年,甚至更長的歷史時段,中國人需要向世界展現(xiàn)的,應主要是我們的想象能力:面對人類還沒有給出答案的問題,要給出適合我們的答案;來到人跡罕至的區(qū)域,要留下我們的腳印;我們要在還沒有路的地方披荊斬棘,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組織出版這套未來法治研究叢書,就是試圖展現(xiàn)未來法治研究院年輕同事們的學術想象力。我一直相信,對于一個百年來不斷從人類共同文明中汲取營養(yǎng)的民族,能夠對解決相同的問題提出更好的方案,能夠對沒有答案的問題給出我們的回答,才是這個民族能夠對人類共同文明作出的*好回饋。
讓我們一起自信勇敢地面對未來!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未來法治研究院院長 王軼 于明德法學樓
丁曉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未來法治研究院副院長。曾獲中山大學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yè)學士、中山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耶魯大學法學碩士、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等學位或經歷。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Modern China》《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等中外文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40余篇。
目 錄
導言 個人信息保護的難題
第一編 歷史:個人信息保護的思想與制度起源
前 言
第一章 隱私權:何為隱私?為何保護?如何保護?
一、隱私權:從學術理論到司法實踐
二、何為隱私:隱私保護的不確定性
三、為何保護:“壞人”才需要保護隱私?
四、如何保護:社群與場景化的視角
第二章 從隱私到個人信息:個人信息保護針對誰?
一、從隱私權利保護到個人信息保護
二、個人信息保護可以針對所有人嗎?
三、適用前提:持續(xù)不平等信息關系
四、侵權隱私、執(zhí)法隱私與信息隱私
第三章 個人信息保護的制度起源:公平信息實踐
一、公平信息實踐的起源與制度框架
二、公平信息實踐的影響與全球演化
第二編 現(xiàn)狀:個人信息權利與制度框架的反思
前 言
第四章 “個人”信息保護:評《一般數(shù)據(jù)保護條例》
一、《條例》鳥瞰:框架、條文與制度
二、個人信息權利:人格權與財產權
三、人格權保護與財產權保護之利弊
四、基于個體預期與風險規(guī)制的保護
第五章 個人“信息”保護:基本權利與言論自由
一、個人信息權利作為基本權利客體
二、個人信息作為言論自由表達對象
三、公法框架下個人信息的雙重屬性
四、個人信息的場景化行為主義規(guī)制
第六章 如何保護:“告知—同意”框架與私法保護
一、“告知—同意”框架與合同法保護
二、“告知—同意”框架的改良與限度
三、私法保護框架:從合同到信義法
第七章 如何保護:公平信息實踐制度的反思與重塑
一、個人信息主體賦權的困境與反思
二、信息處理者加責任的困境與反思
三、邁向大數(shù)據(jù)時代的公平信息實踐
第三編 未來:新型個人數(shù)據(jù)權利的分析與應用
前 言
第八章 被遺忘權:原理、場景化界定與中國應用
一、被遺忘權的起源:西班牙谷歌案
二、被遺忘權的爭論:正反雙方意見
三、被遺忘權的中國理論與法律實踐
四、被遺忘權場景化界定:場景實踐
五、結論:基于合理預期的被遺忘權
第九章 數(shù)據(jù)攜帶權:原理、競爭秩序與中國應用
一、數(shù)據(jù)攜帶權的起源、要素與爭議
二、數(shù)據(jù)攜帶權權利屬性的重新思考
三、數(shù)據(jù)攜帶權對競爭影響的雙面性
四、中國的數(shù)據(jù)攜帶權:企業(yè)與政府
五、結論:基于合理預期的被遺忘權
第十章 用戶畫像、個性化推薦與個人信息權利
一、行為信息收集:技術與法律問題
二、中、美、歐盟比較法視野下的用戶畫像
三、匿名化行為信息性質的法律爭議
四、個人信息2.0:個人信息概念反思
五、用戶匿名化行為信息的規(guī)制框架
六、結論:邁向治理責任與信息倫理
結語 個人信息保護的三個特征與對法律制度的挑戰(zhàn)
附錄1 歐盟《一般數(shù)據(jù)保護條例》
附錄2 美國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