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裂與延續(xù):人民法院建設(1978-2005)
定 價:28 元
- 作者:何永軍 著
- 出版時間:2008/9/1
- ISBN:9787500472421
- 出 版 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26.22
- 頁碼: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
- 開本:大32開
中國共產黨自井岡山建立革命政權時起,就有了自己的政法工作,并逐步形成了以“服從黨的領導”、“為中心工作服務”、“走群眾路線”、“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和“德才兼?zhèn)洹钡葹閮热莸娜嗣袼痉▊鹘y(tǒng)。文章圍繞人民司法傳統(tǒng)的命運考察了1978~2005年人民法院建設的歷程,展現了人民司法傳統(tǒng)由中斷→恢復與發(fā)展→部分斷裂→部分復興的歷史際遇。
何永軍,四川南部人,法學博士,原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員,現供職于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主要從事訴訟法學、司法制度、政治法律思想史以及法律社會史的研究。先后在《法制與社會發(fā)展》、《法律科學》、《社會科學》、《寧夏社會科學》、《四川大學學報》等刊物發(fā)表學術
序一
序二
章 導論
一 研究對象與主題
二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三 文章思路與結構
四 材料、概念與方法
第二章 “告別革命”與人民法院建設的興起
一 “繼續(xù)革命”與趨于“無訴”的社會
(一)依附于公社的社員
(二)依附于單位的單位人
(三)城鄉(xiāng)分割——嚴格的戶籍管理
(四)趨于“無訴”的社會
二 撥亂反正與“告別革命”
(一)平反冤假錯案
(二)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
(三)工作重心的轉移
(四)摘帽與落實政策
三 社會治理網絡的恢復、重建及人民法院建設的興起
(一)社會治理網絡的恢復與重建
(二)人民法院建設的興起
第三章 人民司法傳統(tǒng)的恢復與發(fā)展
一 服從黨的領導
(一)黨委審批案件
(二)向黨委請示和報告
(三)政法委協(xié)調案件
二 為中心工作服務
(一)主動服務
(二)專項斗爭
(三)司法建議
三 走群眾路線
(一)深入群眾、調查研究
(二)巡回審理、就地辦案
(三)陪審制度
(四)訴訟調解
四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一)復查
(二)回訪
(三)信訪
五 德才兼?zhèn)?br> (一)嚴把進入關
(二)政治思想教育
(三)干部培訓
第四章 社會轉型與人民司法傳統(tǒng)的部分斷裂
一 改革開放與“后總體性社會”的來臨
(一)人民公社的解體
(二)單位制日趨瓦解
二 非正式社會控制手段的衰落
(一)“道德滑坡”
(二)“信仰危機”
(三)“輿論沉默”
三 司法在維持社會秩序中地位的凸顯
(一)、二道防線功能的弱化
(二)案件壓力與司法改革
四 改革中人民司法傳統(tǒng)的部分斷裂及影響
(一)日漸萎縮的“群眾路線”
(二)“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不再具有正當性
(三)合法性資源的流失
第五章 挑戰(zhàn)、危機及人民司法傳統(tǒng)的部分復興
一 法院建設的挑戰(zhàn)
(一)地方保護主義
(二)執(zhí)行難
(三)司法腐敗
二 合法性危機的征象
(一)暴力抗法
(二)報復法官
(三)信訪大潮
(四)棄權票與反對票
三 合法化的努力
(一)意識形態(tài)創(chuàng)新
(二)優(yōu)化司法環(huán)境及運行機制
(三)樹立司法人員良好形象
(四)治理司法腐敗
(五)開展司法救助
四 人民司法傳統(tǒng)的部分復興
(一)“以德治國”的提出,使黨干部的“四化”方針和“德才兼?zhèn)洹痹瓌t在法院干警隊伍
建設中再次受到重視,法院干警“革命化”得到了重申
(二)“司法為民”的踐行,使人民司法的一些傳統(tǒng)理念和技術的價值又被重新發(fā)現,并得以貫徹執(zhí)行
第六章 結語
一 德法并舉:人民法院建設新思路
二 人民司法傳統(tǒng)斷裂與延續(xù)的內在理路
三 法治中國與權威多元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