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的的西方法學界,出現(xiàn)了一種綜合趨勢。三大法學都表現(xiàn)出了向?qū)Ψ娇繑n的傾向,另外,出現(xiàn)了一個試圖綜合三大法學派為一體的綜合法學。綜合法學的倡導者有杰羅米·霍爾、朱利葉斯·斯通、埃德加·博登海默、哈羅德·伯爾曼等人,斯通是其中的主要代表。研究這種綜合趨勢對于理解西方法學的發(fā)展路向,并幫助我們從一個綜合的視角理解法律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書正是對朱利葉斯·斯通綜合法思想的研究,并通過對斯通的綜合法思想的研究,透視其他代表人物的相關法律思想,分析西方法學中這種綜合思想的理論表現(xiàn)、形成原因與發(fā)展趨向,力圖對這種綜合趨勢做一個全景式的描繪。
《西方著名法哲學家叢書》接續(xù)前賢,選擇足以影響當今世界法學發(fā)展走向的著名法哲學家為評述對象,匯為系列。將傳統(tǒng)所謂法理學法哲學的論述,不分大陸英美、體裁題材,進行了詳細論述。法律不僅是一種規(guī)則體系,同時并為一種意義體系。
本書為該叢書中的一本。全書對斯通的綜合法思想進行了有關研究,透視其他代表人物的相關法律思想,分析西方法學中這種綜合思想的理論表現(xiàn)、形成原因與發(fā)展趨向,力圖對這種綜合趨勢做一個全景式的描繪。
薄振峰,男,1973年生,山東東營人。先后畢業(yè)于聊城師范學院、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現(xiàn)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教師。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律思想史,主要著作:《當代西方綜合法學思潮》(法律出版社),另有合著《法理學階梯》等七部。近年發(fā)展學術論
導言 法理學范圍的重新界定
第一章 法律邏輯、選擇的空間與司法創(chuàng)造性
第一節(jié) 法律體系的穩(wěn)定與變動
第二節(jié) 法律邏輯的局限
第二章 邏輯、邏輯外因素與法律的發(fā)展
第三章 法律理性與社會正義
第一節(jié) 正義與自然法
第二節(jié) 超越絕對與相對:實用主義正義觀
第三節(jié) 正義的“準絕對”標準和“正義飛地”
第四章 法律與正義的社會維度
第一節(jié) 社會學法學的基本問題
第二節(jié) 法律對沖突利益的調(diào)整
第三節(jié) 法律是社會一倫理信念與權力的結合
第四節(jié) 法律、正義與社會控制
第五章 綜合法學的理論源流
第一節(jié) 綜合法學的先驅(qū)者——卡多佐的折中論
第二節(jié) 柯亨教授的兩極說
第三節(jié) 帕特森的法律關系的綜合觀
第四節(jié) 其他法學流派思想中的綜合因素
第六章 邁向綜合法學
第一節(jié) 對三大法學派片面性的批判
第二節(jié) 綜合的法學研究方法
第三節(jié) 綜合的法律概念
結語 綜合:法律的新紀元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