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化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直接現(xiàn)實的利益問題之一。經過三次審議,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個人信息保護法共8章74條。在有關法律的基礎上,該法進一步細化、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應遵循的原則和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明確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邊界,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參與立法的相關專家編寫,對每個條文進行了深入分析和全面解讀。堅持以準確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條款內容為基本要求,努力做到觀點的權威性和內容解釋的準確性。為研究、適用、學習、遵守法律提供了指引,是保障個人信息權益,規(guī)范個人信息處理的推薦參考用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部分 導 讀
個人信息保護法導讀
一、確立個人信息保護原則
二、構建以告知同意為核心的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三、規(guī)范自動化決策
四、嚴格保護敏感個人信息
五、規(guī)范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活動
六、賦予個人充分的權利
七、強化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
八、賦予大型網絡平臺個人信息保護特別義務
九、規(guī)范個人信息跨境流動
十、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機制
十一、加大違法處理個人信息行為的懲戒力度
第二部分 釋 義
章 總 則
第二章 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第三章 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guī)則
第四章 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
第五章 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
第六章 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部分 附 錄
附錄一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的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附錄二
國外關于個人信息保護基本原則的規(guī)定
境外立法關于個人信息定義的規(guī)定
一些國家和地區(qū)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
個人信息可攜帶權制度介紹
數(shù)據(jù)跨境流動制度情況介紹
一些國家和地區(qū)個人信息保護機構介紹
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的主要內容
歐盟《關于非個人數(shù)據(jù)自由流動的框架條例》介紹
附錄三
民法典中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
刑法中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