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研究》一書,從我國視聽產業(yè)發(fā)展的實際出發(fā),探討視聽產品法律保護的理論、立法和實踐問題,對我國《著作權法》修法、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中出現的擴大視聽作品適用范圍、取消錄像制品的錯誤觀點和做法進行了批判,提出應區(qū)分不同類型視聽產品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保護模式,即狹義著作權保護模式、鄰接權保護模式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模式。作者提出應從視聽藝術語言——蒙太奇(鏡頭的拼接和組合)的運用角度重構視聽作品的**性標準,以劃定著作權法中視聽作品與錄像制品兩類不同客體的界限,進而明確狹義著作權保護模式和鄰接權保護模式的各自適用范圍;同時,主張構建一個由“反不正當競爭—錄像制品—視聽作品”構成的視聽產品法律保護的金字塔結構,使視聽產品法律保護的理論和制度面向我國視聽產業(yè)實踐保持適當的開放性和包容性,以避免因理論和制度供給不足而導致的著作權法范圍擴張,實現私權保護和產業(yè)促進的雙重目標。
賀濤,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fā)展研究中心產業(yè)研究所副所長、主任編輯,法學博士,德國馬普創(chuàng)新和競爭研究所訪問學者(2016—2017年),首屆全國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yè)青年創(chuàng)新人才。
導論
第一章 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歷史考察
一、保護方式之轉變:從間接保護到直接保護
(一)間接保護時期
(二)直接保護時期
二、分類保護之堅持:從戲劇性標準到獨創(chuàng)性標準
(一)以戲劇性為標準進行分類保護
(二)以獨創(chuàng)性為標準進行分類保護
三、制度發(fā)展之脈絡:從國際保護到國內保護
(一)《伯爾尼公約》及其對各國立法的影響
(二)《伯爾尼公約》以外的發(fā)展
四、中國實踐之經驗:我國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回顧與思考
(一)我國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立法演變
(二)我國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歷史發(fā)展特點
(三)我國視聽作品立法的經驗及思考
五、小結
第二章 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比較研究
一、視聽作品相關的著作權法立法模式比較
(一)作者權體系與版權體系的比較
(二)我國著作權法的立法模式
二、視聽作品與相關概念的比較
(一)視聽作品與電影作品的比較
(二)視聽作品與錄像制品的比較
三、視聽作品的獨創(chuàng)性要素比較
(一)獨創(chuàng)性要素的相同點
(二)獨創(chuàng)性要素的不同點
(三)獨創(chuàng)性要素的融合發(fā)展及趨勢
四、小結
第三章 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法理分析
一、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正當性基礎——價值、規(guī)范和事實
(一)法學研究的價值、規(guī)范和事實層面
(二)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價值、規(guī)范及事實層面分析
二、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發(fā)展變革
(一)法律移植和繼承視角下的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問題
(二)法制現代化和全球化視角下的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問題
三、司法在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形成中的作用
(一)司法解釋在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形成中的作用
(二)司法判例在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形成中的作用
四、小結
第四章 多元化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構建
一、視聽產業(yè)發(fā)展及相應的制度失靈
(一)視聽產業(yè)的實踐發(fā)展及創(chuàng)新
(二)視聽產品法律保護制度的失靈
二、多元化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理論構建
(一)堅持作者權體系的理論傳統
(二)堅持知識產權法定主義
三、多元化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制度構建
(一)堅持視聽作品和錄像制品兩分立法模式
(二)重構視聽作品獨創(chuàng)性判斷標準
(三)構建多元化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
四、小結
第五章 多元化視聽產品法律保護模式的具體應用
一、電視新聞的法律保護模式
(一)電視新聞的法律保護制度及其實踐
(二)電視新聞法律保護制度失靈的原因分析
(三)電視新聞節(jié)目及素材的法律保護模式
二、體育賽事節(jié)目的法律保護模式
(一)“鳳凰網賽事轉播案”引發(fā)的爭議
(二)體育賽事節(jié)目的“獨創(chuàng)性”因素
(三)體育賽事節(jié)目的法律保護模式問題分析
三、短視頻的法律保護模式
(一)短視頻產業(yè)發(fā)展現狀
(二)短視頻著作權保護的實踐問題
(三)短視頻的著作權保護路徑
四、網絡游戲畫面的法律保護模式
(一)網絡游戲畫面的著作權問題及其界定
(二)爭議焦點:網絡游戲畫面的版權定性
(三)路徑選擇:著作權保護抑或反不正當競爭保護?
五、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