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法律史系列:中國法律思想史(第2版)》為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課教材。既然是教材,就有一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必須比較完整、系統(tǒng)地闡述該學科最主要的內(nèi)容,講授最基本的知識。目前,中國法律思想史教材在國內(nèi)是汗牛充棟。各種教材基本內(nèi)容相似,但是各部分內(nèi)容的詳略、重點內(nèi)容的比例、結(jié)構(gòu)編排體例則各不相同。學術(shù)之所以能有所發(fā)展,必須注重學術(shù)傳承,在此基礎(chǔ)上推陳出新。職此之故,《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法律史系列:中國法律思想史(第2版)》對張國華先生所著的《中國法律思想史新編》(北大社1998年版)多有借鑒,張老師關(guān)于中國法律思想史課程重點在社會大轉(zhuǎn)型時期的觀點、對先秦諸子法律思想的見解,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法律史系列:中國法律思想史(第2版)》中皆有不同程度的體現(xiàn)。
中國法律思想史主要以中國歷史上曾經(jīng)出現(xiàn)的法思想、法意識為研究對象,既包括傳統(tǒng)中國的法律思想,也包括近現(xiàn)代中國的法律思想。但由于自近代以來整個法律體系以西方法為導向的全面轉(zhuǎn)型,導致我們今天在理解傳統(tǒng)中國的法觀念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首先必須探究一下在傳統(tǒng)社會,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思想”?什么是“中國”?
為什么開始要談這個問題,因為這直接涉及本學科的學習范圍和思路等問題,F(xiàn)在學界、包括學生都在批評這門學科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說,就學習和研究對象而言,它與任何一門中國思想史專史,尤其是中國政治思想史的區(qū)別何在?人還是那些人,背景還是那些背景,思想還是那些思想,給我們的印象好像是思想史中出現(xiàn)的人物都是大同小異,都是百科全書式的學者。又比如撰寫體例極其單一,從整體結(jié)構(gòu)上講,“我們的思想史家按照時間的順序安排著他們的章節(jié),大的思想家一章,小的思想家一節(jié),仍不夠等級的話可以幾個人合伙占上一節(jié),再不濟的話也可以占上一段……思想的歷史也就自然成了思想家的博物館,陳列著他們照片。一半仿佛編花名冊,把已經(jīng)逝去的天才的生平與著作一一登錄在案,一半仿佛掛光榮榜,論功行賞或評功擺好!睆拿總思想家的寫法來看,先是敘述宏觀社會背景,接著是思想家的生平,最后是歸納出的具體法律思想幾條幾款,最后是評述,而且在評述中還少不了其階級局限性。這些問題確實存在,但也有夸大和誤解的地方。
李貴連,男,1946年出生于廣東五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近代法研究所所長,華中科技大學近代法研究所名譽所長,曾長期擔任《中外法學》副主編。主要從事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近代法的教學研究工作。著有《沈家本年譜長編》、《沈家本傳》、《近代中國法制與法學》等,編著《法學百年——北京大學法學院院史》等,主編《近代法研究》、《二十世紀中國法學》、《近代司法判決叢編》、《民國北京政府制憲史料》等。
李啟成,男,1974年8月出生于重慶奉節(jié),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近代法研究所研究員。主要從事中國法律思想史的教學和科研工作,著有《晚清各級審判廳研究》等,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外法學》、《政法論壇》、臺灣《法制史研究》等刊物發(fā)表學術(shù)論文多篇。
第一編 中國傳統(tǒng)法律思想
第一章 中國傳統(tǒng)法律思想導論
一、本課程的研究對象及其特點
二、學習中國法律思想史的態(tài)度
三、學習中國法律思想史的方法
參考閱讀材料《國學叢刊序》
第二章 中國上古時期的神權(quán)法思想
第一節(jié) 夏、商、西周的神權(quán)法思想
一、夏代的“天命”、“天罰”思想
二、神權(quán)法思想在商代的發(fā)展
第二節(jié) 神權(quán)法思想的衰落——西周
一、“以德配天”說
二、“明德慎罰”說
三、大宗法制下的禮治思想
參考閱讀材料《史記魯周公世家》節(jié)選
第三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儒家學說概述
一、儒家學說在先秦之形成
二、先秦儒家學說之思想脈絡(luò)簡介
第二節(jié) “為國以禮”的禮治思想
一、禮治思想的淵源
二、儒家對西周禮治思想的繼承和發(fā)展
三、儒家禮治思想的等級社會觀
四、禮的作用和禮與法的關(guān)系
第三節(jié) “德主刑輔”的德治學說
一、“省刑罰,薄稅斂”,“富而后教”
二、“以德去刑”
三、“寬猛相濟”、“德主刑輔”
第四節(jié)儒家的“人治”學說
第五節(jié)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命運和歷史地位
參考閱讀材料《荀子》節(jié)選
第四章 墨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儒、墨兩家的對立與互融
一、“敬鬼神而遠之”與“事鬼神”
二、“愛有差等”與“兼相愛”
三、“小人喻于利”與“交相利”
第二節(jié) 墨家以“兼愛”為核心的法律思想
一、“天下之人皆相愛”的理想社會
二、“法天”的法律觀
三、“尚賢”
四、墨家的一些重要刑罰命題
參考閱讀材料《墨子法儀第四》
第五章 道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老子的法律思想
一、“法自然”之“道”
二、對仁義禮法的批評
第二節(jié) 莊子的法律虛無主義
一、莊子思想概述
二、主張絕對無為,否定仁義禮法
參考閱讀材料《莊子在宥》篇節(jié)錄
第六章 法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法家法治思想產(chǎn)生的社會背景
第二節(jié) 法家的法律觀
一、關(guān)于法律的本質(zhì)
二、關(guān)于法律的起源
三、關(guān)于法律的作用
第三節(jié) 法家推行“法治”的理論
一、“法治”與“禮治”、“德治”和“人治”的對立
二、法家推行“法治”的理論前提
三、法家推行法治的方法
第四節(jié)法家主要代表人物簡介
一、被法家奉為先驅(qū)的管仲
二、法家的開創(chuàng)者李悝
三、法家思想的奠基人商鞅
四、以重“勢”著稱的慎到
五、重“術(shù)”的申不害
六、集法家思想大成的韓非
參考閱讀材料《韓非子定法》
第七章 秦以后的正統(tǒng)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秦漢之際正統(tǒng)法律思想的形成
一、法家思想在秦漢之際命運由盛而衰的大轉(zhuǎn)折
二、黃老思想在漢初的得勢與衰落
三、儒學在漢初的發(fā)展
四、董仲舒與儒學獨尊
第二節(jié) 法律儒家化的展開
一、經(jīng)義決獄
二、引經(jīng)注律的“律學”
三、《唐律疏議》中所體現(xiàn)的正統(tǒng)法律思想
四、理學與宋明法律思想
參考閱讀材料《春秋繁露實性》
第八章 明清之際啟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黃宗羲的法律思想
一、抨擊君主專制和限制君權(quán)
二、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第二節(jié) 王夫之的法律思想
一、以“夷夏大防”為中心的民族主義
二、立法以成就“一代之制”
三、“任法”不如“任人”
四、成就“一代之制”的司法舉措
參考閱讀材料《明夷待訪錄》節(jié)選
第二編 中國近現(xiàn)代法律思想
第九章 中國近現(xiàn)代法律思想導論
第一節(jié) 中國社會從傳統(tǒng)到近代的轉(zhuǎn)型
一、近代前夕的中西社會情形
二、近代中國學習西方的逐漸深化——器物、制度和文化
第二節(jié) 中國近代法律思想發(fā)展之脈絡(luò)
一、近代早期西方法的輸入
二、近代轉(zhuǎn)型的中心任務(wù)——憲政和法治
三、中國近代法律思想演變綜述
參考閱讀材料《警察國與法治國之矛盾及歸宿》
第十章 洋務(wù)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洋務(wù)派及其“中體西用”思想
第二節(jié) 張之洞的法律思想
一、變而不失其道的變法觀
二、整頓中法與采用西法
三、博采東西諸國律法,力求合于國家政教大綱
四、任法不如任人
參考閱讀材料《勸學篇變法第七》
第十一章 改良主義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19世紀的社會改良運動和“戊戌變法”
第二節(jié) 康有為的法律思想
一、維新時期的“變法”思想
二、康有為晚年的法律思考——《擬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第三節(jié) 梁啟超的法律思想
一、“隨時創(chuàng)法”之變法觀
二、君憲與共和——梁啟超的憲政觀
三、“民權(quán)”與“法治”
四、“立法”與“司法”
五、地方自治
第四節(jié)嚴復(fù)的法律思想
一、嚴復(fù)的變法思想
二、嚴復(fù)的自由與民權(quán)觀
三、嚴復(fù)的法治觀
參考閱讀材料《請定立憲開國會折》
第十二章 晚清法律改革和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晚清法律改革
一、對《大清律例》的改造
二、外國法典和法學著作之翻譯
三、制定新法律
第二節(jié) 法律改革中的禮法之爭
一、禮法之爭概述
二、“因倫制禮,準禮制刑”和效法西方“齊一法制”之爭
三、有關(guān)倫常諸條款之爭
四、國家主義與家族主義之爭
第三節(jié) 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一、治國強國的法律救國論
二、儒家仁政與人道主義思想
三、酌古準今,融會中西
四、中西法律的融會點——法理
參考閱讀材料《法學名著序》
第十三章 革命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節(jié) 孫中山的法律思想
一、對傳統(tǒng)法律和司法的批判
二、“三民主義”的立法指導思想
三、民主主義的“法治”理論
四、“權(quán)能分治”和“五權(quán)憲法”
第二節(jié) 章太炎的法律思想
一、革命時代的法治理想
二、民國的法治方案
小結(jié)
參考閱讀材料《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后記
中國法律思想史主要以中國歷史上曾經(jīng)出現(xiàn)的法思想、法意識為研究對象,既包括傳統(tǒng)中國的法律思想,也包括近現(xiàn)代中國的法律思想。但由于自近代以來整個法律體系以西方法為導向的全面轉(zhuǎn)型,導致我們今天在理解傳統(tǒng)中國的法觀念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首先必須探究一下在傳統(tǒng)社會,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思想”?什么是“中國”?
為什么開始要談這個問題,因為這直接涉及本學科的學習范圍和思路等問題,F(xiàn)在學界、包括學生都在批評這門學科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說,就學習和研究對象而言,它與任何一門中國思想史專史,尤其是中國政治思想史的區(qū)別何在?人還是那些人,背景還是那些背景,思想還是那些思想,給我們的印象好像是思想史中出現(xiàn)的人物都是大同小異,都是百科全書式的學者。又比如撰寫體例極其單一,從整體結(jié)構(gòu)上講,“我們的思想史家按照時間的順序安排著他們的章節(jié),大的思想家一章,小的思想家一節(jié),仍不夠等級的話可以幾個人合伙占上一節(jié),再不濟的話也可以占上一段……思想的歷史也就自然成了思想家的博物館,陳列著他們照片。一半仿佛編花名冊,把已經(jīng)逝去的天才的生平與著作一一登錄在案,一半仿佛掛光榮榜,論功行賞或評功擺好。”①從每個思想家的寫法來看,先是敘述宏觀社會背景,接著是思想家的生平,最后是歸納出的具體法律思想幾條幾款,最后是評述,而且在評述中還少不了其階級局限性。這些問題確實存在,但也有夸大和誤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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