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信息社會,知識產權已成為經濟和文化的核心現象,也是分配財富和權利的重要杠桿。本書通過對知識產權領域兩個最重要的方面——版權和專利的起源進行深入研究,揭示了知識產權這一現代私有財產概念的觀念起源,對19世紀美國知識產權概念的出現進行了全面闡述。
本書通過將法律概念的發(fā)展置于社會背景中,重現了知識產權這一觀念的變革過程。本書作者認為,我們擁有“思想”這一現代觀念,是在18世紀占有主義、19世紀自由主義的力量和意識形態(tài)影響下產生的。
本書是研究19世紀美國版權和專利理論轉變的一項出色成果,在文學領域、歷史學領域以及傳播和媒體學領域廣為流傳,同時也引起美國法學領域的關注。美國加州大學馬克·羅斯(Mark Rose)教授稱其為“經典之作”,英國劍橋大學的萊昂內爾·本特利(Lionel Bently)教授評價其為第一部深刻論述美國現代知識產權法基本發(fā)展的驚人之作。
本書適合知識產權法學者、法律史學者以及對知識產權經濟和文化感興趣的讀者閱讀。
奧倫·布拉查(Oren Bracha):美國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院法學教授,著名法律歷史學家和知識產權法學者,英美知識產權歷史領域的先鋒學者之一。在知識產權法和法律歷史領域發(fā)表了大量論著。主要研究領域包括知識產權、網絡法、法律史和法律理論。
曾擔任以色列最高法院法官阿哈龍·巴拉克(Aharon Barak)的法庭助理。在加入美國得克薩斯大學之前,曾在哈佛大學法學院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參與多個教學和研究項目。
肖尤丹:法學博士,中國科學院科技戰(zhàn)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科技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所長,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知識產權學院)教授,中國發(fā)展戰(zhàn)略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市知識產權戰(zhàn)略咨詢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科技立法與知識產權。出版《開放式創(chuàng)新與知識產權制度研究》《歷史視野中的著作權模式確立》等7部專著,《國際知識產權法》等2部譯著。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北京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立法修法研究支撐工作。
孫晉:法律碩士,中國科學院科技戰(zhàn)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助理。參與出版譯著《國際知識產權法》。
引 言 1
1 美國知識產權制度的起源 17
知識財產:無形物上的權利 18
專利:英國的起源 20
殖民地與各州的專利制度 29
版權:英國的起源 35
殖民地與各州的版權制度 44
知識產權的憲法條款 49
2 作者主義版權制度的興衰 75
向作者主義版權制度的轉變 78
機械師與作者:獨創(chuàng)性即新穎性 85
創(chuàng)造性天才與單純的勤奮:獨創(chuàng)性即創(chuàng)造性 95
僅僅是奇觀和低俗的歌曲 100
物盡其用 106
畢竟是太陽造就了這幅美景 113
自由市場中的浪漫主義作者 119
最高法院說它們沒問題 132
個性總會包含獨特之處:獨創(chuàng)性的思想體系 136
作者主體的終點和版權史的純粹起點 139
與作者同享權利:作者身份的普遍化 144
3 財產的客體:智力作品的權利歸屬 171
雕刻家不經常接觸大理石:作者就是所有者嗎? 173
復活的文學財產之爭:惠頓訴彼得斯案 184
這就是法律術語“復制”的含義 195
美國版的刪減騙局 205
文學作品本質和價值的構成:知識商品 209
法律上的形而上學:平衡機制 218
保護作者不受任何形式的盜版侵害 229
4 發(fā)明人權利 258
是一種財產,還是一種權利 260
公眾可從發(fā)明中得到的好處 272
文學和科學的供給將與其需求成比例 278
天才的產品 289
天才和技工 294
創(chuàng)新能力 300
5 擁有發(fā)明 326
利益之油 329
從欺詐到機械等同 342
原理問題 352
在他的領域內,專利權人是壟斷者 366
實用技藝 379
通過種子發(fā)芽來培育小麥 387
他們發(fā)掘出了發(fā)明的核心:財產的文本對象 394
結 語 421
索 引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