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公司安全月活動發(fā)文指定用書)
定 價:5 元
本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1995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電力建設第三章 電力生產與電網管理第四章 電力供應與使用第五章 電價與電費第六章 農村電力建設和農業(yè)用電第七章 電力設施保護第八章 監(jiān)督檢查第九章 法律責任第十章 附則附:刑法有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