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的內容主要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親屬身份法。親屬身份關系是親屬法的基本內容。將親屬法簡單命名為“婚姻法”,是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因為婚姻關系無法概括全部親屬關系。親屬關系完全圍繞身份權的發(fā)生、變更和消滅而存在,與物權、債權等財產關系一樣都是民事流轉關系,只不過是特殊的民事流轉關系而已。親屬法與人格權法、物權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一樣,都是以民事權利為中心的權利法,并因此而使民法分則各部分的內容相互協(xié)調一致。
第二部分是親屬生前財產法。由于親屬死后財產法是繼承法,親屬生前財產法沒有必要那么復雜,就叫做親屬財產法好了。財產是家庭生活的基礎。親屬在家庭中共同生活,沒有財產作為基礎,就無法生存,更無法和諧發(fā)展。
第三部分,是親屬死后財產法,也就是繼承法。當特定的親屬死亡之后,他所遺留下的遺產,應當在其近親屬之間流轉,或者依據(jù)他的意愿遺贈給他人,發(fā)生繼承法律關系。
家事法通過以上三個部門,全面展開自己的內容,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家事法》一書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點研究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學”的第六部著作。
楊立新,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學(序言)
前言
導論家事法概述
上卷 親屬法
第一編 親屬法和親屬身份
第一章 親屬法與親屬
第一節(jié) 親屬法
第二節(jié) 親屬
第三節(jié) 親屬身份關系與身份法律行為
第二章 身份權
第一節(jié) 身份與身份權的概念及意義
第二節(jié) 身份權的歷史發(fā)展
第三節(jié) 身份權與人格權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第四節(jié) 身份權的權利內容
第五節(jié) 身份權的行使與消滅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學(序言)
前言
導論家事法概述
上卷 親屬法
第一編 親屬法和親屬身份
第一章 親屬法與親屬
第一節(jié) 親屬法
第二節(jié) 親屬
第三節(jié) 親屬身份關系與身份法律行為
第二章 身份權
第一節(jié) 身份與身份權的概念及意義
第二節(jié) 身份權的歷史發(fā)展
第三節(jié) 身份權與人格權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第四節(jié) 身份權的權利內容
第五節(jié) 身份權的行使與消滅
第六節(jié) 身份權請求權
第二編 親屬身份的發(fā)生和消滅
第三章 結婚
第一節(jié) 婚姻概述
第二節(jié) 婚約
第三節(jié) 結婚條件
第四節(jié) 結婚程序
第五節(jié)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第六節(jié) 事實婚姻
第七節(jié) 準婚姻關系
第八節(jié) 同性婚姻關系
第四章 離婚
第一節(jié) 離婚概述
第二節(jié) 離婚程序
第三節(jié) 離婚法定理由
第四節(jié) 離婚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 親子
第一節(jié) 親子概述
第二節(jié) 婚生子女
第三節(jié) 非婚生子女
第四節(jié) 養(yǎng)子女和繼子女
第五節(jié)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
第六節(jié) 收養(yǎng)
第三編 親屬身份關系
第六章 配偶權
第一節(jié) 配偶和配偶權概述
第二節(jié) 配偶權的具體內容
第三節(jié) 對配偶權的法律保護
第七章 親權
第一節(jié) 親權概述
第二節(jié) 親權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第三節(jié) 親權的內容
第四節(jié) 親權的喪失、中止和消滅
第五節(jié) 民法對親權的保護
第八章 親屬權
第一節(jié) 親屬權概述
第二節(jié) 親屬權的內容
第三節(jié) 親屬權的民法保護
第四編 親屬財產關系
第九章 親屬財產關系概述
第一節(jié) 親屬財產關系的概念和種類
第二節(jié) 夫妻財產制
第三節(jié) 夫妻財產約定
第四節(jié) 親屬個人財產
第十章 夫妻共有財產
第一節(jié) 夫妻共有財產概述
第二節(jié) 夫妻共有財產的產生和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第三節(jié) 夫妻共有財產的效力
第四節(jié) 夫妻共有財產的消滅和共同財產分割
第十一章 家庭共有財產
第一節(jié) 家庭共有財產概述
第二節(jié) 家庭共有財產的發(fā)生和家庭共同財產范圍
第三節(jié) 家庭共有財產的效力
第四節(jié) 家庭共有財產的終止及分割
下卷 繼承法
第一編 繼承法與繼承權
第十二章 繼承與繼承法
第一節(jié) 繼承概述
第二節(jié) 繼承法的概念和性質
第三節(jié) 繼承法的歷史發(fā)展
第四節(jié) 我國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第十三章 繼承法律關系與繼承權
第一節(jié) 繼承法律關系
第二節(jié) 繼承權概述
第三節(jié) 繼承權的喪失
第四節(jié) 繼承權的承認和放棄
第五節(jié) 繼承回復請求權
第二編 遺產繼承
第十四章 遺囑繼承
第一節(jié) 遺囑繼承概述
第二節(jié) 遺囑概述
第三節(jié) 遺囑能力
第四節(jié) 遺囑的訂立
第五節(jié) 遺囑信托與后位繼承
第六節(jié) 遺囑的效力
第七節(jié) 遺囑執(zhí)行
第十五章 法定繼承
第一節(jié) 法定繼承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定繼承人范圍
第三節(jié) 法定繼承人繼承順序
第四節(jié) 代位繼承
第五節(jié) 轉繼承
第三編 遺產贈與
第十六章 遺贈
第一節(jié) 遺贈概述
第二節(jié) 遺托
第三節(jié) 特留份
第十七章 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
第一節(jié) 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概述
第二節(jié) 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效力
第四編 遺產處置
第十八章 遺產處理
第一節(jié) 繼承開始
第二節(jié) 遺產管理
第三節(jié) 遺產債務的清償
第四節(jié) 歸扣
第五節(jié)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
第十九章 共同繼承與遺產分割
第一節(jié) 共同繼承概述
第二節(jié) 共同繼承財產關系的發(fā)生
第三節(jié) 共同繼承人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節(jié) 共同繼承財產關系的消滅和析產
第五節(jié) 遺產分割
第一章 親屬法與親屬
第一節(jié)親屬法
一、親屬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親屬法與婚姻法
親屬法是民法的范疇。長期以來,我國不使用或者不常使用親屬法概念,而是使用婚姻法概念。因而在我國民法領域出現(xiàn)了兩個特別情形:一是親屬法叫做婚姻法;二是婚姻法是單獨的法律部門而不是民法的組成部分。本書使用親屬法的概念,肯定親屬法是民法的組成部分,其性質屬于私法。
1949年以來,我國法律深受前蘇聯(lián)婚姻家庭立法的影響,一直用婚姻法代替親屬法,用“婚姻家庭關系”來代指“親屬身份關系”。婚姻法不等于親屬法;橐龇ǜ拍畹耐庋邮且(guī)范婚姻關系的法律,是結婚、離婚法。將婚姻法的內涵界定為“規(guī)定婚姻家庭關系的發(fā)生和終止,以及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一定范圍的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①超出了這個概念所包含的范圍。事實上,我國婚姻法的調整對象與親屬法具有同一性,同為調整夫妻關系、親子關系和一定范圍的親屬身份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既然婚姻法就是親屬法,為什么就一定要叫“婚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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