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彥珩編*的這本《公司治理法律關系的均衡機制》通過梳理公司治理各種法律關系中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使其明確自己的權利(力)邊界和義務底線,恰當地行使權利,充分地履行義務,以實現兩個目標:一是使得公司治理各方參與者顧及到成本問題,因而沒有積極性打破公司治理法律關系的均衡,二是當這種均衡被打破以后,能夠通過有效法律機制盡快回復均衡,使違反規(guī)則者付出相應的成本。
第一章 股東關系的均衡
第一節(jié) 股東之間出資契約關系的均衡
一 股東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二 股東之間違反出資約定的違約責任
三 股東、發(fā)起人之間承擔向公司補足出資的連帶責任
四 股份公司發(fā)起人與認股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第二節(jié) 股東之間的股權或股份轉讓關系及其均衡
一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關系及規(guī)則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規(guī)則
第三節(jié) 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之間的關系均衡
一 名義股東與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債權人之間的關系
二 實際出資人與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債權人之間的關系
三 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的法律關系
四 實際出資人的債權人與名義股東的債權人對股權的受償權關系
第四節(jié) 股東之間的侵權損害賠償法律關系
第二章 股東與公司關系的均衡
第一節(jié) 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關系
一 股東資格的取得
二 股東資格的限制
三 股東資格的公示
第二節(jié) 股東(大)會會議關系的均衡
一 股東(大)會的性質和職權
二 股東依法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
三 股東行使表決權的關系
四 股東提請公司召開或主持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利
五 股東(大)會決議違法或存在瑕疵的救濟
六 股東(大)會權力的界限
第三節(jié) 股東對公司權利關系的均衡
一 股東對公司的剩余索取權關系
二 股東對公司的知情權關系
三 股東對公司的股權回購請求權關系
四 股東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權關系
五 股東對公司的解散清算權關系
六 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
第四節(jié) 股東對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
一 股東瑕疵出資的侵權責任
二 股東抽逃出資的侵權責任
三 控股股東利用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的賠償責任
四 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
五 對侵權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派生訴訟關系
第三章 股東(大)會與董事會關系的均衡
第一節(jié) 董事會的性質及運行機制
一 董事的產生途徑及任職資格
二 董事會會議機制
第二節(jié) 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權力關系
……
第四章 股東(大)會與監(jiān)事會關系的均衡
第五章 董事會與監(jiān)事會關系的均衡
第六章 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與高級管理人員關系的均衡
第七章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公司關系的均衡
第八章 公司財務管理權分配關系的均衡
第九章 公司與職工關系的均衡
第十章 公司及股東與公司債權人之間關系的均衡
第十一章 公司與政府關系的均衡
第十二章 公司治理中的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