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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傳
一個貧苦農民出身的小行童,何以成為威震四方的起義領袖?他為什么能在“地狹糧少”“孤軍獨守”的條件下愈戰(zhàn)愈強,最后掃滅群雄,推翻元朝統(tǒng)治?他既提倡尊孔崇儒卻又對儒學經典《孟子》大加刪節(jié),既積極網羅人才卻又無情摧殘人才,這究竟是為什么?胡惟庸黨案與藍玉黨案震驚朝野,它們是冤假錯案,還是有真有假、真假混淆?作為一個封建帝王,他為什么能夠提出“鋤強扶弱”的主張,毫不留情地嚴懲貪官污吏、械殺不法豪強?他究竟是杰出的政治家與軍事家,還是嗜權如命的“權力野獸”?
本書為你一一解答。 ★明史學家陳梧桐教授四十年研究朱元璋集大成之作 作者陳梧桐先生是研究朱元璋已有四十余年,出版有《朱元璋研究》《洪武大帝朱元璋傳》《自從出了朱皇帝》等與朱元璋相關的作品。本書為作者四十年研究朱元璋集大成之作,補充了一些新發(fā)掘的資料,吸收了朱元璋研究的zui新成果,代表了朱元璋研究的前沿水平。對一些學術界存在爭議的問題,作者根據史料進行了客觀的闡述,很有新意。 ★與吳晗的《朱元璋傳》堪稱“雙峰對峙,兩水分流” 陳梧桐先生所寫的朱元璋傳記,在學界很有影響。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王春瑜研究員在《北京日報》以《chao越吳晗》為題發(fā)表評論:“陳教授的這本大著,無論是在對朱元璋研究的廣度還是深度上,尤其是史料的掌握上,都chao越了吳晗,是時下出版的幾本朱元璋傳中zui有學術價值的一本。陳著與吳著,在朱元璋的研究史上,堪稱‘雙峰對峙,兩水分流’!迸_灣師范在底盤朱鴻教授將陳梧桐的朱元璋傳與其他幾部傳記進行比較之后也認為“以陳著的學術成就zui高,論者謂其chao越吳晗之作,絕非溢美之詞”。
自序
“文化大革命”后期,筆者與所在單位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同事于1969年夏被下放安徽鳳陽,到教育部“五七干!苯邮堋霸俳逃,即勞動改造。那里是明太祖朱元璋的故鄉(xiāng)和曾被他定為中都的地方,明中都的殘垣斷壁,龍興寺的離離荒草,明皇陵的秋風落葉,以及民間流傳的種種朱元璋逸聞,引起了我的沉思:這個沒有多少文化的小行童,何以會成為威震四方的農民起義領袖?渡江之后,他為什么能在“地狹糧少”“孤軍獨守”的困境中越戰(zhàn)越強,逐一掃滅群雄,推翻元朝的統(tǒng)治?他為什么要選擇無論從經濟、地理、軍事還是政治的角度講都不具備建都條件的鳳陽作為中都,而在中都營建工程“功將告成”之時,卻又棄而不用?他既提倡尊孔崇儒,卻又對儒學的經典《孟子》大加刪節(jié);既重視并積極網羅、培養(yǎng)人才,卻又無情地摧殘、扼殺人才;既積極求言、鼓勵進諫,有時確也能虛懷納諫,有時卻又頑固地拒絕諫言,這究竟是為什么?胡惟庸黨案與藍玉黨案的真相如何,是冤假錯案,還是有真有假、真假混淆?作為一個封建帝王,他為什么能夠提出“鋤強扶弱”的主張,毫不留情地嚴懲貪官污吏,械殺不法豪強?他為什么要不遺余力地強化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制度,這對中國歷史的發(fā)展產生了怎樣的作用和影響?他采取什么措施,來恢復和發(fā)展百孔千瘡的經濟?他的是非功過交織于一身,究竟應該怎樣評價?其時“四人幫”尚在臺上肆虐,這些思緒很快就被艱苦的勞動所驅散,被為國家和民族前途的憂慮所取代了。 在干校待了三年后,筆者被分配到南疆的廣西大學,參與中文系的創(chuàng)辦和教學。又過了三年,幾經周折之后,我調回北京,到中央民族學院即今中央民族大學任教。不久,“四人幫”垮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知識分子重新獲得從事學術研究的權利,我選擇明史作為自己的研究方向。要研究明史,首先得對朱元璋其人其事有個比較全面、深入的了解,因為朱元璋是明王朝的創(chuàng)建者,明王朝的典章制度大多是由他親手擘畫與奠定的,他一生的活動對明朝的歷史有著重大的影響。而過去在安徽鳳陽同朱元璋有關的各種見聞又在腦海中浮起,更激起我對他的強烈興趣。我找來史學前輩吳晗的《朱元璋傳》仔細研讀,并查閱了有關朱元璋的各種論著。這樣,有些問題清楚了;有些問題依然若明若暗,百思不得其解;有些問題則又無人涉足,沒有現成答案。于是,我在教學之余,跑遍北京各大圖書館,翻檢有關史籍,搜集資料,就朱元璋一生活動的幾個重大問題撰寫了幾篇論文,提出自己的看法。接著,河南人民出版社的張繼紅編輯找到我家,約請撰寫一部朱元璋傳。此后,我將所寫的16篇關于朱元璋的論文稍加整理,集為《朱元璋研究》一書,交付出版(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然后在這個基礎上,動筆撰寫《洪武皇帝大傳》,于1993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付梓刊行。書出版后,獲得學術界的好評,譽之為繼吳晗《朱元璋傳》之后的“又一部有影響的朱元璋傳記”,1993年榮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后來,臺灣師范大學朱鴻教授在《漢學研究通訊》第20卷第1期(2001年1月)發(fā)表《近十年來(1989—2000年)有關朱元璋研究之介紹》一文,將拙著與其他學者先后出版的幾部朱元璋傳記做了比較,認為“以陳著的學術成就最高,論者謂其超越吳晗之作,絕非溢美之詞”。 同行的肯定,使筆者倍感欣慰和鼓舞,但我心里十分清楚,由于個人掌握的資料有限,書中對某些史實的描述尚欠具體,有的不夠準確,特別是由于《洪武皇帝大傳》一書的研究基礎奠立于“文革”剛剛結束不久,思想還未完全解放,對某些歷史問題的認識,對朱元璋的評價,還沒有完全擺脫極“左”思潮的影響,例如對朱元璋接受和恢復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提倡尊孔崇儒、施行禮法之治,籠統(tǒng)地把它們當作文化專制的舉措加以否定,顯然有失偏頗。因此,筆者決定擴大資料的搜集范圍,并調整研究視角,對這部傳記重加修訂,力求使史實的敘述更加全面、完整、準確,對朱元璋的評價更加科學、客觀、公正。此后,我又對朱元璋一生活動的幾個重大問題做了深入的研究,陸續(xù)發(fā)表9篇論文,并開始動手修改某些章節(jié)。不久,因擔任系主任工作,雜事繁忙,加上教學、寫作任務相當繁重,修訂工作時斷時續(xù),后來便中途停頓下來。2001年,貴州人民出版社的王才禹副編審來訪,看到筆者書桌上的一沓稿子,問我在寫什么。我告以正在修訂《洪武皇帝大傳》,但尚未完工。他很感興趣,主動提出愿意出版這部著作,囑我抓緊時間,盡快修訂完稿。此時學術著作的出版已經相當困難,如無出版津貼,一般出版社都不肯接受。貴州人民出版社的熱情與慷慨,令我深受感動。此后,除日常的行政與教學,我便放下其他工作,集中全力進行本書的修改與補充,先后寫出增訂一稿和二稿。除了改正原著的一些訛誤,還修正了某些觀點,并吸收學術界新的研究成果,補充大量新的資料,征引的史籍由原著的300多種增至500余種,篇幅也由原著的50多萬字擴增至近70萬字。由于與原著存在較大的區(qū)別,責編將書名改為《洪武大帝朱元璋傳》。2005年這部增訂本正式推出,學術界一致認為研究的深度與廣度都超越前人,把朱元璋研究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王春瑜研究員在《北京日報》以《超越吳晗》為題發(fā)表書評說:“陳教授的這本大著,無論是在對朱元璋研究的廣度還是深度上,尤其是史料的掌握上,都超越了吳晗,是時下出版的幾本朱元璋傳中最有學術價值的一本。陳著與吳著,在朱元璋的研究史上,堪稱‘雙峰對峙,兩水分流’! 不過,筆者的朱元璋研究并未就此止步。因為我深知,朱元璋一生的經歷曲折復雜,有些問題或由于資料的匱乏或限于筆者的認識水平,尚未徹底厘清。何況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又會涌現。比如朱元璋的出生地問題,本來史籍的記載歧異迭出,國內的學者就存在爭議,近年又有韓國人說他是韓國人,死后就埋葬在韓國。又比如朱元璋的民族成分,回族民間早有他是回民的傳說,前些年臺灣又有回族學者撰寫論證其為回民的小冊子,到處散發(fā)。再如胡惟庸黨案與藍玉黨案,吳晗與呂景琳先后著文論證其為冤假錯案,他們的論據是否經得起史實的檢驗?等等。所有這些,都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此其一。其二,歷史學家的職責不僅是從事專門的研究,發(fā)掘新的資料,提出新的創(chuàng)見,寫出精專的史學論著,推動歷史科學的發(fā)展,而且也肩負著普及歷史知識的責任。因為歷史研究的最終目的,在于探明歷史真相,揭示歷史規(guī)律,幫助人們更好地認識過去,改造現實,開創(chuàng)未來。這里就有個把專深的研究成果轉化為淺顯易懂的普及讀物,讓普通大眾能夠消化吸收,將學術價值轉化為社會價值的問題。因此,筆者在行政與教學工作之余,乃至退休之后,仍繼續(xù)廣披博覽,搜集史料,排比校核,去偽存真,就大家爭論的若干重大問題撰寫十多篇論文,同時還就自己多年的研究心得寫了一批短小精悍的歷史小品與隨筆,發(fā)表于《光明日報》《中華讀書報》《學習時報》《博覽群書》《文史知識》《歷史學家茶座》等報紙雜志,并出版了一部歷史小品、隨筆集《自從出了朱皇帝》(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最近幾年,常有同行好友勸我再寫一部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朱元璋傳記。他們說,筆者出版的兩部朱元璋傳雖然文筆鮮活,行文流暢,描寫生動,很有可讀性,但它們畢竟都是學術專著,部頭又太大。作為全面、系統(tǒng)梳理朱元璋的生平活動,發(fā)表自己創(chuàng)新之見的學術著作,部頭大點無可厚非;但篇幅過大,只能在學術圈子里流傳,無法“飛入尋常百姓家”,為普通讀者所接受。廣大普通讀者整日為生計忙碌,哪有充裕的時間來讀你這么大部頭的專著呢?去年1月中旬,中央電視臺百集《中國通史》紀錄片創(chuàng)作組找我去講朱元璋,宋春來導演告訴我,他們從網上和一些大書店尋找有關朱元璋的著作,只找到一部吳晗的《朱元璋傳》和幾本通俗讀物,這使我感到非常震動。因為市面上流行的一些關于朱元璋的通俗讀物,作者多半是明史的門外漢,根本不曾對朱元璋做過研究,他們的作品大多東拼西湊,加上自己的臆斷、虛構,訛誤百出。吳晗是朱元璋研究的拓荒者,其代表作《朱元璋傳》經過多次改寫,在明史研究以及中國政治史、史學史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價值。但是,這部傳記產生于特殊的政治環(huán)境,帶有明顯的時代烙印,存在許多重大的缺陷!吨煸皞鳌返牡谝粋本子《由僧缽到皇權》(又名《明太祖》)于1943年暑假寫于西南聯大,目的是為了影射、抨擊蔣介石的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第二個本子是抗戰(zhàn)勝利返回清華大學后改寫于1947年暑假至1948年暑假,旨在影射、抨擊蔣介石發(fā)動反共反人民的內戰(zhàn),書名正式改為《朱元璋傳》。作為影射史學,這兩個本子都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強調實用性而忽視科學性,突出道德價值評價而忽略社會價值評價,用很大的篇幅描述朱元璋以猛治國,誅戮功臣,搞特務網,興文字獄的“恐怖政治”,而對朱元璋其他的政治、經濟、文化舉措卻一筆帶過,未能全面、客觀地反映出傳主一生的活動及其功過是非。新中國成立后,吳晗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逐步掌握唯物史觀,先后兩次改寫《朱元璋傳》,不僅補寫了《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一章,使讀者看到朱元璋除強化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統(tǒng)治的殘暴一面,還有促進社會生產力發(fā)展的另一面,同時盡量去掉影射色彩,力求給朱元璋以公正的評價。不過,在長期的研究過程中,他對朱元璋的評價已形成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難以改變朱元璋的暴君形象。加上吳晗在20世紀40年代投身革命運動,新中國成立后又長期從政,沒有大塊時間坐下來認真查閱史籍,更不用說進行仔細的辨析考證,拿來就用,造成許多史事遺漏或失真,存在不少的硬傷(參看拙作《從《由僧缽到皇權》到《朱元璋傳》》,《安徽師范大學學報》第35卷第1期,2007年1月;拙著《散葉集》第82—96頁,河北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吳晗已在“文革”中遭“四人幫”迫害而含冤去世,無法再次對《朱元璋傳》進行改寫。因此,我覺得同行好友的建議不無道理,如有機會,還是應該為普通大眾撰寫一部篇幅較小、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朱元璋傳。2013年秋,河南文藝出版社約請撰寫一部30萬字左右的朱元璋傳,正好給我一個這樣的機會,筆者便應承了下來。 要寫出一部新的簡明扼要的朱元璋傳記,我想絕不能炒冷飯,將以前寫的兩部傳記進行簡單的文字刪減,搞成壓縮餅干。那樣做固然省事,但作品肯定沒有新意,味同嚼蠟,不會受到讀者的歡迎,難以“飛入尋常百姓家”。經過反復的酙酌,我覺得,除了繼續(xù)堅持自己前兩部傳記求真求實的寫作風格,對傳主既不任意貶損丑化,也不曲意美化拔高之外,還應力求實現以下三個目標:一、雅俗共賞。既注重學術性、科學性,又兼顧趣味性、可讀性,史事的記述力求真實、準確,文字的表達則盡可能做到形象、生動,敘述話語與引用古籍要有機地融為一體,塑造出一個豐滿立體、有血有肉的傳主形象。二、簡明扼要。高水平的歷史人物傳記,不僅應該寫出傳主一生活動的軌跡,而且還應當能讓讀者以小見大,通過傳主的一生窺見當時的社會風貌,獲得豐富的歷史知識,受到啟迪。30萬字左右的篇幅,記述某些歷史人物一生的活動是綽綽有余的,但記述朱元璋這個元王朝埋葬者、明王朝開創(chuàng)者的曲折經歷,就顯得比較局促。吳晗的《朱元璋傳》寫了21萬多字,結果許多重大事件只能付之闕如,一些重要的歷史環(huán)節(jié)交代不清,論述的深度與廣度均顯不足。因此,新傳的寫作切忌細大不捐,只能以朱元璋的經歷為經,以其政策舉措為緯,抓住重要的歷史節(jié)點和重大的歷史事件,結合元末明初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巨大變動展開敘述,以反映傳主跌宕奇特的政治生涯和是非功過。文字要求簡潔,但頭緒必須集中,以求線索清晰,脈絡分明。三、寫出新意。除了補充一些新發(fā)掘的資料外,更要融進本人近年的研究成果,并吸收明史學界新近的學術成果,反映朱元璋研究的前沿水平,以求能有新的突破。一些學術界存在爭議的問題,以前寫的兩部傳記一般只按自己的觀點進行論述,對他人的觀點不做駁論。一些讀者讀后,常問我對那些觀點的看法。所以,本書也應在相關的章節(jié)適當闡述本人對某些觀點的不同看法。 標竿豎立之后,我擬出章節(jié)目錄,開始寫作。盡管所需資料書柜里大部分都有,不必老跑圖書館,洪武建國之前的幾章,基本上按照年代的順序來寫,內容比較單純,線索比較集中,寫作進度也較快。但洪武建國后,朱元璋的許多重大活動是交叉進行的,有些活動往往跨越幾個階段,只能按政治(包括內政外交)、軍事、經濟、文化等幾個方面來劃分章節(jié),各個章節(jié)再按時間順序來寫,如何避免各章節(jié)之間內容的交叉重復,便頗費躊躇,有些章節(jié)甚至數易其稿才最后敲定,寫作進度就慢了。另外,本書在開始寫作時,為求淺顯易懂,節(jié)省篇幅,盡可能少引史料,即使引用史料,也不注明出處。后來覺得,筆者對朱元璋一生活動許多重大問題的看法同不少學者相異,如不征引史料,注明出處,怎么表明自己的觀點立論有據、言之成理呢?于是,我又回頭給已寫成的一些章節(jié)補上基本史料,注明出處,后寫的所有章節(jié)也都適當征引史料,標明出處。不過,為節(jié)省篇幅,絕不搞史料堆砌,只征引一些必要的史料,并采用夾注的形式,簡單標明史料的出處。這樣,從2013年9月開筆至今,竟花費一年四個月的時間,可謂老牛拉慢車了。 科學研究是沒有止境的。從1978年起步,筆者的朱元璋研究前后已歷時近四十年。盡管如此,仍未能全部解開朱元璋一生活動的所有謎團。我將謹記楚國大詩人屈原的名言“路曼曼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離騷》),繼續(xù)孜孜不倦地探索。同時,也亟盼學術界的同人和廣大讀者對這部新作提出批評意見,不吝賜教,以備將來有機會再版能進一步修改完善,并為修訂大部頭的舊著《洪武大帝朱元璋傳》提供參考。 陳梧桐 于北京市民族大學西路墻外樓 2015年1月20日夜
陳梧桐,著名明史學家。1935年11月出生于福建安溪。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985工程”特聘教授、中央民族大學教授,中國明史學會顧問、朱元璋研究會顧問。出版有《朱元璋研究》、《洪武皇帝大傳》(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洪武大帝朱元璋傳》、《自從出了朱皇帝》、《晚明悲歌:大明王朝滅亡之謎》、《黃河傳》(獲第十三屆中國圖書獎)、《明史十講》、《中國軍事通史?西漢軍事史》、《中國文化通史?明代卷》(主編)、《中國文化雜說?民族文化卷》(主編)等多部著作。參編、主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多部。1992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自序
第一章 從放牛娃到紅巾軍戰(zhàn)士 第一節(jié) 貧苦農民的兒子 第二節(jié) 入寺為僧,漂泊淮西 第三節(jié) 投奔濠州紅巾軍 第二章 升任宋政權的左副元帥 第一節(jié) 有勇有謀,嶄露頭角 第二節(jié) 南略定遠,攻拔滁州 第三節(jié) 計取和州,升任左副元帥 第三章 營建江南根據地 第一節(jié) 南渡長江,攻占集慶 第二節(jié) 攻奪浙東 第三節(jié) 營建江南根據地 第四章 擊滅陳友諒與張士誠 第一節(jié) 保衛(wèi)應天之戰(zhàn) 第二節(jié) 北援安豐 第三節(jié) 西征陳友諒 第四節(jié) 東滅張士誠 第五章 推翻元朝統(tǒng)治 第一節(jié) 轉化為地主階級的政治代表 第二節(jié) 平定浙東閩廣 第三節(jié) 北上伐元,攻占大都 第六章 創(chuàng)建大明王朝 第一節(jié) 登基稱帝,擇定都城 第二節(jié) 設官分職,重建全國政權 第三節(jié) 尊孔崇儒,制禮作樂 第四節(jié) 睦鄰外交與御倭斗爭 第七章 統(tǒng)一戰(zhàn)爭與民族政策 第一節(jié) 略定晉秦,出擊北元 第二節(jié) 平定四川、云南 第三節(jié) 經略西北,統(tǒng)一遼東,擊潰北元 第四節(jié) “威德兼施”,德懷為主 第八章 任用賢才與開通言路 第一節(jié) 行薦舉,辦學校,興科舉 第二節(jié) 人才的選用及其局限 第三節(jié) 納諫與拒諫 第九章 君主專制的高度發(fā)展 第一節(jié) 洪武初年動蕩不安的政局 第二節(jié) “躬覽庶政”,加強集權 第三節(jié) 《大明律》與御制《大誥》的頒行 第十章 “鋤強扶弱”,安定民心 第一節(jié) “安民為本”“鋤強扶弱” 第二節(jié) 整肅吏治,嚴懲貪腐 第三節(jié) 抑制與打擊不法豪強 第十一章 統(tǒng)治階級內部的斗爭 第一節(jié) 對淮西將臣的重用與抑制 第二節(jié) 胡惟庸黨案 第三節(jié) 藍玉黨案 第四節(jié) 所謂文字獄 第十二章 休養(yǎng)生息,發(fā)展生產 第一節(jié) 休養(yǎng)生息,振興農業(yè) 第二節(jié) 手工業(yè)的復蘇 第三節(jié) 商業(yè)的逐步繁榮與大明寶鈔的發(fā)行 第十三章 個人愛好與家庭生活 第一節(jié) 勤奮好學,博覽經史 第二節(jié) “贊成大業(yè)、母儀天下”的馬皇后 第三節(jié) 眾多的妃嬪和兒女 第十四章 喜憂交織的晚年 第一節(jié) 晚年的喜與憂 第二節(jié) 長眠于鐘山腳下 第三節(jié) 一生的功過評價 后記
胡惟庸黨案
隨著淮西勛貴權勢的不斷膨脹,朱元璋同他們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加深,特別是胡惟庸晉升相位、專恣擅權之后,相權對皇權構成嚴重威脅,更使雙方的矛盾發(fā)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 胡惟庸是淮西勛貴集團的重要人物。他是定遠人,“為人雄爽有大略,而陰刻險鷙,眾多畏之”(《獻征錄》卷一一,王世貞:《胡惟庸》)。早年曾做過元朝的小官,龍鳳元年(1355年)在和州投奔朱元璋,任元帥府奏差,尋轉宣使。三年除寧國主簿,尋升知縣,七年遷吉安府通判,十二年擢湖廣按察僉事,整整做了十年的地方官。吳元年(1367年),經大同鄉(xiāng)李善長推薦,擢升為太常司少卿,尋轉為太常司卿,成為一名中央大員。據后來李善長家奴盧仲謙等人揭發(fā),為了報答李善長的推薦,“惟庸以黃金三百兩謝之”(《明太祖實錄》卷二〇二)。而“按據《昭示奸黨錄》所載招辭,有云龍鳳年間,舉薦惟庸為太常司丞,以銀一千兩、金三百兩為謝者。此太師火者不花之招也”(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卷四)。到洪武三年(1370年),他升任中書省參知政事,跨入權力中樞的門檻。洪武四年正月,左丞相李善長退休,右丞相徐達以大將軍身份備邊北平,不與省事,朱元璋遂以汪廣洋為右丞相,胡惟庸為右丞。十二月,徐達從北平還京,不再任右丞相。洪武六年正月,汪廣洋因整天喝酒,“浮沉守位”“無所建白”,以“怠職”被貶為廣東行省參政,胡惟庸以右丞身份獨專中書省事。他使盡渾身解數,極力逢迎巴結朱元璋,“晨朝舉止便辟(逢迎諂媚),即上所問,能強記專對,少所遺,上遂大幸愛之”(《獻征錄》卷一一,王世貞:《胡惟庸》),于當年七月被擢任右丞相,十年九月又升為左丞相。在胡惟庸升為左丞相的同時,汪廣洋雖然恢復了左丞相的官職,但位居胡惟庸之下,唯浮沉守位而已。 隨著權勢的擴張,胡惟庸結黨營私,排斥異己。胡惟庸的鄉(xiāng)土觀念極重,他本來是利用鄉(xiāng)土關系給李善長行賄而由外放調任京官的,獨專省事乃至任相之后,更利用鄉(xiāng)土關系巴結拉攏淮西將臣。他不僅將自己的侄女嫁給李善長的侄子李佑,同李善長結成親戚,還力圖與另一同鄉(xiāng)徐達結好。徐達鄙薄他的為人,未予理睬,他又賄賂徐達的看門人福壽,“使為間以圖達”。這個看門人向徐達告發(fā),“達亦不問,惟時時為上言惟庸不可過委,過委必敗”(黃金:《皇明開國功臣錄》卷一,《徐達》)。有些淮西武將違法亂紀,受到朱元璋的懲處,胡惟庸便乘機拉攏,結為死黨。濠州人、吉安侯陸仲亨自陜西返回京城,擅用驛馬,被罰到山西代縣捕“盜”;五河人、平涼侯費聚奉命撫治蘇州軍民,沉溺酒色,被罰到西北招降蒙古部落,又無功績,受到朱元璋的嚴厲切責。胡惟庸遂“陰以權利脅誘二人。二人素戇勇,見惟庸用事,密相往來”(《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傳》)。對于非淮西籍的臣僚,胡惟庸也設法加以籠絡,拉到自己一邊。高郵人汪廣洋與胡惟庸在中書省同事多年,后來又同居相位,即受胡惟庸拉攏而成為他的同黨。錢謙益的《太祖實錄辨證》即指出“據《昭示奸黨錄》諸招,廣洋實與惟庸合謀為逆”,但由于《昭示奸黨錄》今已不存,其結黨細節(jié)今已無法弄清。湖廣茶陵人陳寧,元末做過鎮(zhèn)江小吏,后投奔朱元璋,累官至中書省參知政事。洪武二年坐事出知蘇州。此人有些才氣,但性特嚴酷,人稱“陳烙鐵”。尋改任浙江行省參政,未行,經胡惟庸推薦,召為御史中丞。后升任右御史大夫、左御史大夫。及居憲臺,益尚嚴酷,“上切責之,不改。其子孟麟,亦數以諫,寧怒,杖之數百至死。上深惡其不情,嘗曰:‘寧于其子如此,奚有于君父耶!’寧聞之懼,遂與惟庸通謀”(《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九)。陳寧從此成為胡惟庸幫派的一名核心骨干,并拉了同在御史臺共事的中丞涂節(jié)入伙。對于不肯附己的非淮西人,胡惟庸則極力加以排擠和打擊。江西金溪人吳伯宗洪武四年廷試第一,中進士,朱元璋特賜袍笏,授禮部員外郎,與修《大明日歷》。胡惟庸派人拉攏,欲其附己,“伯宗不為屈,惟庸銜之,坐事謫居鳳陽”。后來吳伯宗上書論時政,“因言惟庸專恣不法,不宜獨任,久之必為國患”(《明史》卷一三七,《吳伯宗傳》),才被朱元璋召回。 胡惟庸還大肆貪污受賄。吳元年之前,他在地方任職,先是做了七年的正七品知縣,再做了二年的正六品通判,而后做了一年正五品的按察僉事。當時由于戰(zhàn)事頻繁,經濟凋敝,財政十分困難,國家根本發(fā)不出官俸。在攻占應天之后,文官撥付職田,召佃耕種,收取田租作為俸祿。估計從職田上收取的租米除維持一家人的溫飽外,僅有不多的盈余。他能一下子拿出“銀一千兩、金三百兩”或“黃金三百兩”這樣一筆巨款向李善長行賄,表明他為官并不清廉,不是向百姓橫征暴斂,就是貪污公帑,收受賄賂。獨專中書省事后,各地想升官發(fā)財的官吏和失職的功臣武夫紛紛投靠胡惟庸,爭相給他送金帛、名馬、玩好,多至“不可勝數”(《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傳》)。后來胡惟庸案發(fā)后,有人告發(fā)他“贓貪淫亂,甚非寡欲”,說“前犯罪人某被遷,將起,其左相(胡惟庸)猶取本人山水圖一軸,名曰夏珪《長江萬里圖》”,朱元璋命人查驗,果然在胡惟庸的贓物中找到了這幅《長江萬里圖》(《明太祖集》卷一六,《跋夏珪《長江萬里圖》》)。 胡惟庸獨相數年,利用鄉(xiāng)土關系拉攏淮西勛貴,和他的門下故舊僚佐結成一個小幫派,仗恃李善長的支持,驕橫跋扈,專恣擅權,“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傳》),甚至“僭用黃羅帳幔,飾以金龍鳳文”(《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三)。在明代,龍鳳紋飾屬皇帝專用,玄、黃、紫三色也為皇家專用,官吏軍民的衣服帳幔均不得使用!胺矌め,洪武元年,令(官民)并不許用赭黃龍鳳文”(萬歷《明會典》卷六二,《禮部?房屋器用等第》)。胡惟庸這一舉措,表明其政治野心已膨脹到了極點。 胡惟庸的所作所為,顯然已突破當時禮法制度的底線,這是任何一個封建君主都不能容忍的。他的末日,很快就到來了。 朱元璋原先鄉(xiāng)土觀念也極為濃厚,他不僅主要依靠淮西將臣打天下,還想依靠淮西將臣治天下,故而有中都的營建。但是洪武八年中都營建工匠的“厭鎮(zhèn)”事件發(fā)生后,他即決定拋棄鄉(xiāng)土觀念,從倚重淮西鄉(xiāng)黨逐步轉向任用五湖四海之能士。與此同時,隨著自己逐漸坐穩(wěn)龍椅,朱元璋開始思謀改革國家機構,以便擴張皇權,強化專制集權,“躬覽庶政”。 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下令撤銷行中書省,改置布政司、都司和按察司,將地方的行政、軍政和司法大權集中到中央,中書省的權限因而擴大,相權和君權的矛盾更加突出。接著,他便采取一系列措施來限制和削弱中書省的權力。當年閏九月,下令取消中書省的平章政事和參知政事,“惟李伯昇(平章政事)、王溥(右丞)等以平章政事奉朝請者(只參加朝會而不署事,因為李是投降的張士誠部將,王是投降的陳友諒部將,奉朝請是給他們的一種榮譽待遇)仍其舊”(《明太祖實錄》卷一〇九)。這樣,中書省就只留下左丞相胡惟庸和右丞丁玉,而丁玉已在當年正月率兵至延安備邊,到七月才返回京師,中書省實際上只留胡惟庸在唱獨角戲。第二年五月,又令李善長與朱元璋的親外甥李文忠共議軍國重事,“凡中書省、都督府、御史臺悉總之,議事允當,然后奏聞行之”(《明太祖實錄》卷一一二),又“命政事啟皇太子裁決奏聞”。九月,擢升胡惟庸為左丞相,命汪廣洋為右丞相,又將丁玉調任御史大夫,將中書省的佐理官員全部調空。十一年三月,更下令“奏事毋關白中書省”(《明史》卷二,《太祖紀》),徹底切斷中書省與中央六部和地方諸司的聯系,使中書省變成一個空架子。下一步,便是選擇適當的時機撤銷中書省,以便獨攬大權,“躬覽庶政”了。為防止突然事件的發(fā)生,十二年七月,朱元璋還將李文忠從陜西調回京師,提督大都督府事,以加強對軍隊的控制。 胡惟庸眼看自己的權勢受到抑制和削弱,深感焦慮和不安。他知道,如果中書省被撤銷,丞相的官職也將被廢除,他苦心經營的一切都將盡付東流。于是,便與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jié)等密謀造反。據《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條的記載: (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嘗過惟庸家飲酒。酒酣,屏去左右,因言:“吾等所為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二人惶懼,計無所出。惟庸乃告以己意,且令其在外收輯軍馬以俟。二人從之。又與陳寧坐省中,閱天下軍馬籍。令都督(僉事)毛驤取衛(wèi)士劉遇寶及亡命魏文進等為心膂,曰:“吾有用爾也! 根據這段史料,胡惟庸除了讓陸仲亨、費聚“在外收輯軍馬以俟”,叫毛驤“取衛(wèi)士劉遇寶及亡命之徒魏文進等為心膂”,還與陳寧在中書省偷閱“天下軍馬籍”。明初的軍隊冊籍是歸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正月析為五軍都督府)掌握,其他衙門包括中書省都不能過問。史載:“祖制五府軍,外人不得預聞,惟掌印都督司其籍。前兵部尚書鄺埜向恭順侯吳某(即吳克忠)索名冊稽考,吳按例上聞。鄺惶恐疏謝。”(陳衍:《槎上老舌》)鄺埜是在明英宗正統(tǒng)年間擔任兵部尚書的。可見在明前期,連主管軍政的兵部尚書都不許查閱軍隊冊籍。胡惟庸卻不顧禁令,將大都督府掌管的軍隊冊籍弄到中書省,與陳寧一起查閱,為調動軍隊做準備。 不僅如此,胡惟庸還力圖勸說李善長同他一道謀反。朱元璋雖然不滿意李善長的丞相工作,洪武四年讓其退休,但并未完全失去對他的信任。翌年李善長病愈,仍命其督建中都宮殿,洪武七年復命督遷江南14萬人至鳳陽屯田,并擢其弟李存義為太仆寺丞,李存義子李伸、李佑為群牧所官。洪武九年,又將臨安公主嫁給其子李祺,拜為駙馬都尉,與其結為親戚。雖然公主下嫁僅一個月,有人上告:“善長狎寵自恣,陛下病不視朝幾及旬,不問候。駙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長傳》)但朱元璋只削減李善長歲祿1800石,尋又命與李文忠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同議軍國重事,督建圜丘。由于李善長在明初政壇的重要地位和影響,胡惟庸久“謀善長為己用”,于十年九月將反謀密告李存義,讓他陰說李善長參與,“善長中坐默然而不答”。過了十天,胡惟庸命其故舊楊文裕再去勸說李善長,“許以淮西地封王”,李善長說“這事九族皆滅”,沒有答應。到十一月,胡惟庸又親自往說李善長,李善長“猶趑趄未許”。洪武十二年八月,李存義又再三勸說,李善長乃云:“我老了,你每(們)等我死時自去做!保ā短鎸嶄洷孀C》卷四) 不久,胡惟庸的兒子在市街上策馬狂奔,撞到一輛大車,身受重傷,不治而亡。胡惟庸不分青紅皂白,一怒之下命人殺了馬車夫。朱元璋大怒,要他償命。胡惟庸眼看大禍臨頭,即刻派人“陰告四方及武臣從己者”(《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九),準備起事謀反。 胡惟庸的陰謀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不料,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使臣陽須文旦入明朝貢,中書省未及時引見,被值門內使告發(fā)。朱元璋敕責中書省臣,胡惟庸與汪廣洋等叩頭謝罪,而“微委其咎于禮部,部臣又委之中書”。朱元璋益怒,“盡囚諸臣,窮詰主者”(《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傳》),胡惟庸、汪廣洋等皆下獄,嚴加追查。十二月,御史中丞涂節(jié)和已謫為中書省吏的原御史中丞商暠都告發(fā)胡惟庸謀反。涂節(jié)揭發(fā)胡惟庸毒死劉基之事,并說“廣洋宜知其狀”。朱元璋審問汪廣洋,汪廣洋回答說沒有此事,被貶海南。舟次太平,朱元璋又追究其往昔擔任江西行省參政時曲庇朱文正,后又未曾獻一謀劃進一賢才,未能揭發(fā)楊憲的罪責,“特賜敕以刑之”,“以歸冥冥”(《明太祖集》卷七,《廢丞相汪廣洋》)。汪廣洋被殺后,他的小妾跟著自殺,朱元璋查明此妾是被籍沒入官的陳姓知縣的女兒,大怒曰:“凡沒官婦人女子,止配功臣為奴,不曾與文官!币蚶辗ㄋ救】,遂“出胡惟庸等并六部官擅自分給,皆處以重罪”(《國初事跡》)。翌年即十三年正月初六,朱元璋下令處死胡惟庸、陳寧。兩人被押往玄津橋斬首,埋進一個丈余深的大坑,第二天又將尸首挖出,“支解于市,縱犬食之”,兩人的家財全都沒收入官,“妻子分配軍士,子弟悉斬之”(《明興野記》卷下)。廷臣認為“涂節(jié)本為惟庸謀主,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誅無以戒人臣之奸宄者”,于是“乃并誅節(jié),余黨皆連坐”。大都督府左都督丁玉即“坐黨論死”(《皇明開國功臣錄》卷一六,《丁玉》)翌日,朱元璋召集文武百官,宣布胡惟庸的罪狀是:“竊取國柄,枉法誣賢,操不軌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結于眾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謀危社稷,譬堤防之將決,烈火之將燃,有滔天燎原之勢!保ā睹魈鎸嶄洝肪硪欢牛=又,朱元璋下令撤銷中書省,廢除丞相,由自己直接掌管國家大事。從此,“勛臣不預政事”(《明史》卷一三〇,《郭英傳》),淮西勛貴除繼續(xù)領兵作戰(zhàn)外,一般不再擔任行政職務。從洪武十三年至三十年,除李善長在十三年當過十二個月的都御史,臨淮人郁新在二十六年至三十年當過戶部尚書,虹縣人康鐸在十三年至十五年、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當過兵部尚書,十八年至二十二年當過刑部尚書,懷遠人湯友恭在十一年至二十一年當過右都御史外,七卿之職大多由非淮西籍大臣擔任。朱元璋殺掉胡惟庸后,又進一步擴大與開國武將的聯姻,以固結肺腑。此前,在洪武三年五月,朱元璋曾明令規(guī)定“天子并親王后妃宮嬪等,必慎選良家子而聘焉,戒勿受大臣所進”(《明太祖實錄》卷五二)。他自己卻置此令于不顧,從十五年起,又決定聘徐達次女為代王妃、三女為安王妃,湯和長女與次女為魯王妃,吳復之女與鄧愈之女為齊王妃,于顯之女為潭王妃,吳忠(吳禎之子)之女為湘王妃,藍玉之女為蜀王妃,傅友德之女為晉世子妃,并將第五女嫁給陸仲亨之子陸賢,第八女嫁給張龍之子張麟,第九女嫁給傅友德之子傅忠,第十一女嫁給胡海次子胡觀,第十二女嫁給郭英之子郭鎮(zhèn)。這樣,通過血緣關系,把一批武臣聯結成一個以皇帝為中心的姻婭集團,以達到拱衛(wèi)皇權的目的。 此后,朱元璋以胡案為武器,抓住一些淮西勛臣的違法事件,搞擴大化,對淮西勛貴及其子弟展開大規(guī)模的誅殺。他采取捕風捉影的手段,不斷擴大胡惟庸的罪狀。當時由于倭寇問題與日本交涉未果,明廷斷絕與日本的外交關系。洪武十九年十月,朱元璋將胡惟庸的罪名升級為私通日本,說他曾與明州衛(wèi)指揮林賢密謀,授意林賢故意犯法,將其貶往日本,三年后借日本精兵400,藏在日本貢使如瑤的貢舶之內,借朝貢之名,入明助胡惟庸作亂。又先后將一批心懷怨望,驕橫跋扈,可能對皇權構成威脅的文武官員都牽連進胡案,處以死刑,并誅殺了一些江南的豪強勢族。洪武年間,蒙古為明朝勁敵。二十三年五月,朱元璋又將胡惟庸的罪名升級為私通蒙古,說胡惟庸當初準備謀反時,曾私派封績前往漠北,帶信給北元,“著發(fā)兵攏邊”(《昭示奸黨錄》,轉引自《太祖實錄辨證》卷四)。后來,胡惟庸案發(fā),封績不敢回來,二十一年藍玉北征,在捕魚兒海將其俘獲,押解回國,李善長又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發(fā),捕績下吏,訊得其狀,逆謀益大著”(《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傳》)。最后,朱元璋還給胡惟庸加上勾結李善長謀反的罪名。洪武十三年胡案初發(fā)時,李善長并未受到觸動,當年五月御史臺左中丞安然告老還鄉(xiāng),還命其“理臺事”(《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一)。十八年有人告發(fā)李善長弟李存義“實惟庸黨者”,詔免死,安置崇明!吧崎L不謝,帝銜之”(《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長傳》)。二十三年,李善長已年屆77歲高齡,卻“耆不能檢飭其下”,又要營建第宅,向湯和“假衛(wèi)卒三百人役”,湯和攘臂曰:“太師敢擅發(fā)兵耶?”并“密以聞”(《獻征錄》卷一一,王世貞:《中書省左丞相太師韓國公李公善長傳》)。四月,京民有坐罪應徙邊者,李善長又奏請免其兩個姐姐及私親丁斌。朱元璋大怒,下令逮捕丁斌,嚴加審訊。丁斌供出李存義父子往時交通胡惟庸之事。李存義及其子李伸、其弟李存賢及其子李仁皆遭逮捕,他們的供詞牽涉李善長。閏四月,李善長及其家人全被下獄,他的家奴盧仲謙等人又供出其“與惟庸往來狀”(《太祖實錄辨證》卷四)。五月,朱元璋便以“心謀不軌,黨比胡、陳”(《野記》一)的罪名,借口有星變,需殺大臣消災,下令將李善長及其妻女弟侄家口70余人全部誅殺,抄沒家產,“籍沒六萬金”(《國榷》卷九)。陸仲亨、唐勝宗及費聚等同時坐胡黨被誅。應天府所屬上元、江寧兩縣,許多豪強地主被指為胡黨,也遭到屠戮。 胡惟庸黨案前后延續(xù)十幾年,僅公、侯一級被列入胡黨名單的就有22人,其中淮西籍的公、侯多達12人,占到一多半,先后誅殺了3萬多人。就連“屢推為開國文臣之首”(《明史》卷一二八,《宋濂傳》)的宋濂,在退休之后,因其長孫宋慎涉胡黨之案,他舉家連坐被刑,宋慎及其父宋璲坐法死,宋濂緣皇太子與馬皇后力救,于十三年九月被貶謫茂州(治今四川茂汶)。第二年五月,宋濂以72歲高齡走到夔州,憂憤成疾,“不食二十日。晨起索紙筆書《觀化帖》,端坐而逝”(孫鏘:《潛溪錄》卷三,鄭楷:《翰林學士承旨宋公墓志》)。一案株連如此之廣,自然要引起臣民的懷疑和議論。朱元璋于是特命刑部尚書楊靖將案犯的供狀輯成《昭示奸黨錄》三編,冠以朱元璋將近4000言的手詔,陸續(xù)予以公布,算是為胡案畫上一個句號。 由于朱元璋嚴酷的封建專制統(tǒng)治,胡案事發(fā)后,時人大多不敢加以記載,而輯錄案犯供狀的《昭示奸黨錄》后來又佚失不存,僅在個別史著如錢謙益的《太祖實錄辨證》中抄錄了個別段落,難以窺其全貌。時過境遷之后,史實的真相已經模糊不清,許多史書只能根據某些史籍一鱗半爪的記載,加上自己的揣測,來加以敘述。于是便出現了歧異迭出、真假混淆的諸多記述,令人莫衷一是。比如,雷禮在《國朝列卿記》卷一《胡惟庸傳》中引《國琛錄》的記載云:“太監(jiān)云奇,南粵人,守西華門,邇胡惟庸第,刺知其逆謀。胡誑言所居井涌醴泉,請?zhí)嫱。鑾輿西出,云慮必與禍,急走沖蹕,勒馬銜言狀。氣方勃崒,舌不能達。太祖怒其犯蹕,左右撾捶亂下,云垂斃,右臂將折,猶奮指賊臣第。太祖乃悟,登城眺顧,見其壯士披甲伏屏帷間數匝,亟返棕殿,罪人就擒!睂⒑┯棺镄械慕野l(fā)歸功于所謂云奇告變,與《明史》所記涂節(jié)、商暠告發(fā)迥異。類似彼此相左的記載,不勝枚舉。因此,明清以來不少史學家不斷搜集史料,排比考訂,力圖弄清事實的真相。明末清初的錢謙益、潘檉章分別撰有《太祖實錄辨證》《國史考異》,對胡案做過深入的考辨,指出云奇告變是“鑿空說鬼”、《明太祖實錄》所載李善長罪狀“不勝舛誤”。1934年6月,吳晗在《燕京學報》發(fā)表《胡惟庸黨案考》一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出所謂云奇告變、如瑤貢舶、封績使元以及胡惟庸勾結李善長通倭款虜諸事純系向壁虛構,可謂確論。但吳晗的翻案有點過頭,他連胡惟庸毒死劉基、貪污受賄、朋比為奸特別是謀反的罪行也一并推翻,把整個胡惟庸黨案都說成是徹頭徹尾的大冤案。此后有不少學者沿襲這種說法,進而認定胡惟庸謀反的故事是編造的。這種說法有悖于史實,顯然無助于人們對明初歷史的了解,也無助于對胡案的作用和影響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 胡惟庸毒死劉基、貪污受賄、朋比為奸的具體史實,前面已經講述,此不復贅。這里著重談談吳晗否定胡惟庸謀反的問題。《胡惟庸黨案考》一文,先是否定胡惟庸決心起事謀反的動機。文中列舉史籍關于胡惟庸案發(fā)前決心謀反的兩種記載,一是《明史?胡惟庸傳》:“會惟庸子馳馬于市,墜死車下,惟庸殺挽車者。帝怒,命償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惟庸懼,與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jié)等謀起事,陰告四方及武臣從己者!币皇恰东I征錄》卷一一所錄王世貞撰《胡惟庸》:“會其家人為奸利事,道關榜辱關吏。吏奏之,上怒,殺家人,切責,丞相謝不知乃已。又以中書違慢,數詰問所由。惟庸懼,乃計曰:‘主上魚肉勛舊臣,何有我耶!死等耳,寧先發(fā),毋為人束,死寂寂。’”然后寫道:“同樣地在敘述同一事件,并且用同一筆法,但所敘的事卻全不相符,一個說是惟庸子死,一個說是惟庸家人被誅!眳顷衔疵餮院畏N說法對,何種說法錯,或者二說皆錯,但言外之意非常明確,那就是二說既然不相符合,就都不可信。因為緊接著,他這樣寫道:“根據當時的公私記載,……在胡案初起時胡氏的罪狀只是擅權植黨!薄拔覀冋也怀鲇小\反’和‘通倭’‘通虜’的具體記載。……到了洪武二十三年后胡惟庸的謀反便成鐵案!币馑际钦f,在洪武十二年九月胡惟庸被捕入獄直至十三年正月被殺,朱元璋并沒有給他加上謀反的罪名,后來編造“通倭”“通虜”的罪狀,直到洪武二十三年后才將胡惟庸的謀反弄成鐵案。這種說法,與史實并不相符。因為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殺后,第二天朱元璋對文武大臣宣布胡惟庸的諸多罪狀,其中就有“謀危社稷”四個字!爸\危社稷”指的就是謀反,屬于不可赦免的十惡大罪之首。《大明律》的《名例律》及《刑律》,對十惡大罪中的謀反罪,都明確注明:“謂謀危社稷!眳顷系恼撐碾m然也征引了朱元璋對文武大臣宣布胡惟庸罪狀的這段諭詞,遺憾的是他沒有弄清“謀危社稷”一詞在明代法律中的真正含義,卻說找不出當時有說胡惟庸謀反的具體記載。 胡惟庸黨案是明初皇權與相權矛盾沖突的產物。胡惟庸獨專省事,任相之后,不僅在經濟上貪污受賄,而且在政治上拉幫結派,打擊異己,飛揚跋扈,擅專黜陟,藏匿于己不利的奏章,侵犯了皇權,最后發(fā)展到策劃謀反,他的被殺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而朱元璋大興黨獄,是為了加強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胡案一發(fā)生,他就乘機搞擴大化,“余黨皆連坐”,這些被株連的“余黨”有的是冤死鬼。此后,他將罪名步步升級,用以打擊一部分恃功驕橫、飛揚跋扈的功臣,這些則純粹是冤假錯案了。因此,就整個案件來說,是真真假假,有真有假,真假混淆。我們必須進行細致的辨析,分清哪部分是真案,哪部分是假案。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對整個案件的作用和影響做出正確的評價,既看到朱元璋通過此案清除部分驕橫跋扈的勛臣,產生了促進社會安定、經濟恢復與發(fā)展的積極作用,又看到朱元璋所制造的大量冤假錯案,冤殺了大批無辜的將臣,造成政治的恐怖,出現人人自危,“多不樂仕進”的消極影響(參看拙作《胡惟庸黨案再考》,《明清論叢》第10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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