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刑事訴訟重點難點問題研究——以對公安機關的影響為研究重點
定 價:60 元
- 作者:鄒賢祥 王桂勝
- 出版時間:2019/10/1
- ISBN:9787565336409
-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25.204
- 頁碼:257頁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K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以審判為中心'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明確規(guī)定'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經得起法律的檢驗'。黨中央從全局的戰(zhàn)略高度深刻闡釋了審判中心主義對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方向和指引,也為司法實踐的積極探索提供了政策支撐。為貫徹落實《決定》的要求,2016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部、國家安、司法部又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意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具體舉措。為具體落實上述改革舉措,2017年,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以庭審實質化改革為核心,確保訴訟證據(jù)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fā)表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時度勢,及時修改了《刑事訴訟法》,在我國刑事訴訟中首次確立了'值班律師''缺席審判''速裁程序'以及'認罪認罰'等制度,以立法形式確認和完善了'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改革的成果。
鄒賢祥,安徽巢湖人,西藏警官高等?茖W校法律系副教授,法學碩士,先后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和中國政法大學。曾主持完成部、人民檢察院、西藏自治區(qū)高校人文社科、西藏自治區(qū)教育教學改革、西藏自治區(qū)科技廳等省部級項目多項,在《西藏大學學報》《西藏研究》等刊物發(fā)表學術論文30余篇,F(xiàn)為西藏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西藏法治科研創(chuàng)新團隊負責人、西藏大學中國少數(shù)民族經濟發(fā)展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員。
王桂勝,安徽銅陵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博士,北京市第六批援藏干部。曾在《中國藏學》《西藏研究》等刊物公開發(fā)表多篇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主持多個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出版《福利經濟學》《文化發(fā)展戰(zhàn)略產業(yè)布局與區(qū)域經濟發(fā)展》等多部學術專著。
第一章 '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改革概述
第一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改革的背景
第二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的含義與基本要求
第三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改革對刑事訴訟活動的具體要求
第四節(jié) 以刑事訴訟'三大職能'為視角,準確把握'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改革的精神內核
第五節(jié) 堅持以刑事司法理念的改進與創(chuàng)新來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第六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對執(zhí)法辦案工作可能帶來的影響與沖擊
第二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尊重與保障被追訴人人權機制研究
第一節(jié) 強化人權保障理念對于建構'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jié) 尊重與保障人權在我國的歷史演進及在《刑事訴訟法》中的具體體現(xiàn)
第三節(jié) '偵查中心主義'下被追訴人人權保障的現(xiàn)實困境
第四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重塑我國刑事訴訟的人權保障理念
第三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制度研究
第一節(jié)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確立對于建構'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jié)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歷史演進
第三節(jié)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理論根基
第四節(jié) 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在我國的具體立法及其缺陷
第五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不得強迫自證其罪之中國化建構
第四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刑事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研究
第一節(jié) 《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jù)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出臺對于建構'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jié) 我國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的理論基礎與立法演進
第三節(jié) 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的具體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我國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立法、司法問題梳理與分析
第五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我國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之立法、司法完善
第五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訊問錄音錄像制度規(guī)范研究
第一節(jié) 現(xiàn)有訊問錄音錄像制度的完善對于建構'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jié) 訊問錄音錄像制度之法理分析
第三節(jié) 我國訊問錄音錄像制度的立法梳理
第四節(jié) 我國現(xiàn)行訊問錄音錄像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第五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我國訊問錄音錄像制度之改革建議
……
第六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技術偵查證據(jù)審查機制研究
第七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刑事辯護制度研究
第八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刑事鑒定程序規(guī)范研究
第九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研究
第十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警察出庭作證制度研究
第十一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
第十二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值班律師制度研究
第十三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研究
第十四章 '以審判為中心'視角下,刑事速裁程序研究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