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德國刑法教科書》是李斯特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此書初版于1881年,曾被譯成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芬蘭語、希臘語、塞爾維亞語等多種語言,在國際上廣泛流傳,影響很大。鑒于李斯特逝世后刑事立法和科學領(lǐng)域的進步,為了使教科書跟上刑法和刑法科學發(fā)展的步伐,施密特博士在1927年修訂出版《刑法教科書》第25版時就對教科書各章節(jié)進行了全面、認真的修訂,對部分章節(jié)作了重大的修訂,第26版又再次進行修訂。雖經(jīng)多次修訂,但基本體系沒有變動,對于李斯特關(guān)于犯罪和刑法的基本思想及其獨特的刑事政策傾向都原封不動地予以保留。
弗蘭茨?馮?李斯特,是集犯罪學和刑法學研究于一身并取得了顯赫成果的學術(shù)大師。他既是犯罪的刑事社會學派的杰出代表,又是刑法學的現(xiàn)代學派(新派)的創(chuàng)始人。他的基本學術(shù)思想和理論觀點,對當代的刑法和刑法理論仍然具有重要的影響。
譯者,
徐久生,法學博士,師從中國刑法學界泰斗何秉松先生,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預(yù)防犯罪研究所主任,現(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徐久生教授科研成果豐碩,譯著有德國最具影響力的刑法學教科書《德國刑法教科書》等。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1刑法的概念和本教科書的任務(wù)
第一章 犯罪的反社會性和刑罰的社會功能
§2作為法益保護的刑法
§3犯罪的原因和類型
§4現(xiàn)階段刑事政策的要求及其對最新法律發(fā)展的影響
§5刑法的學派之爭
第二章 刑法的歷史
§6刑法史引論
§7羅馬刑法
§8中世紀的德國刑法
§9查理五世的刑事法院條例
§10全德通用刑法
§11啟蒙運動時期
§121870年以前的刑法科學和立法
§13《帝國刑法典》的產(chǎn)生與發(fā)展
§14其他帝國刑法
§15帝國刑法及其輔助學科之文獻
§16德國的刑法改革
§17當今外國的刑法立法情況
第三章 帝國刑法的淵源
§18刑法
§19刑法的時間效力
§20刑法的效力范圍——帝國法和邦法
§21刑法的空間效力
§22德意志帝國刑法立法——續(xù)
§23國際司法協(xié)助
§24刑法對人的效力范圍
§25例外法
第二編 總論
第一部 犯罪
§26犯罪的概念
§27犯罪的三分法第一篇犯罪的特征
第一章 作為行為的犯罪
§28行為的一般概念
§29作為
§30不作為
第二章 作為違法行為的犯罪
§31作為概念特征的違法性
§32違法性、構(gòu)成要件符合性和合法化事由的認定
§33正當防衛(wèi)
§34作為應(yīng)急權(quán)的緊急避險
§35排除違法性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 作為有責行為的犯罪
§36責任的概念
§37責任能力
§38無責任能力的幾種情況
§39故意
§40錯誤——續(xù)
§41過失
§42因不能期待合法行為而免責
第四章 所謂的可罰性的客觀條件
§43特征和意義第二篇犯罪的形態(tài)
第一章 犯罪的既遂與未遂
§44犯罪未遂的概念
§45不能未遂
§46犯罪中止
第二章 正犯與共犯
§47概述與歷史回顧
§48正犯
§49共犯
§50共犯——續(xù)
§51共犯——個人關(guān)系之影響
第三章 犯罪之單數(shù)和復數(shù)
§52行為之單數(shù)和復數(shù)
§53行為復數(shù)和犯罪單數(shù)
§54犯罪單數(shù)
§55犯罪復數(shù)
第二部 刑罰及保安處分
第一章 引言
§56刑罰及保安處分的概念
第二章 刑罰制度
§57現(xiàn)行法律及草案中的刑罰制度
§58死刑
§59自由刑——概述和歷史
§60帝國立法中的自由刑
§61罰金刑
§62自由附加刑
§63名譽刑
第三章 保安處分的種類
§64現(xiàn)行法律中的保安處分
§65《1930年草案》中的保安處分
§65a罰款第四章法律和判決中的量刑標準
§66法官之量刑
§67刑罰的改變之一 ——加重
§68刑罰的改變之二 ——減輕
§69刑罰的轉(zhuǎn)處
§70刑罰的折抵
§71數(shù)個犯罪行為的競合(“真正的競合”)
第五章 國家刑罰請求權(quán)之免除
§72免除刑罰事由概述
§73赦免
§74“附條件赦免”(“附條件緩刑”“附條件判決”“附條件免除刑罰”)
§75時效概述
§76追訴時效
§77行刑時效
第六章 恢復原狀
§78概述與歷史
§78a現(xiàn)行之德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