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思想考論》以《馬克思恩格斯文集》(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版)為閱讀與分析對象,對其中所包含的馬克思和恩格斯兩位偉大思想家的私法思想進行了細致挖掘、翔實梳理與具體闡發(fā)。所謂“考”,是指對《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涉及私法思想(含私法基本原理、物權法思想、契約法思想、婚姻家庭法思想等)的內容,以現代私法知識譜系的角度,發(fā)現兩位偉大思想家的私法思想的存在;所謂“論”,是指對已發(fā)現的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私法思想,結合當時的歷史時空背景,進行一定廣度和深度的闡釋,并在此基礎上,面對當今社會現實和理論中的私法問題,從中汲取精神養(yǎng)料。此外,為了廓清和描述出兩位偉大思想家私法思想發(fā)展的歷史線條,該書還將馬克思和恩格斯私法思想的發(fā)展具體劃分為“形成”、“發(fā)展”、“成熟”和“深化”四個時期,使他們的私法思想呈現出一種動態(tài)感。
序言
第一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私法思想的形成時期(1835-1848)
一 《(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
二 《論猶太人問題》
三 《國民經濟學批判大綱》
四 《英國狀態(tài)。十八世紀》
五 《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
六 《神圣家族》
七 《英國工人階級狀況》
八 恩格斯致馬克思(1844年11月19日)
九 《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
十 恩格斯致布魯塞爾共產主義通訊委員會(1846年10月23日)
十一 馬克思致帕維爾·瓦西里耶維奇·安年科夫(1846年12月28日)
十二 《哲學的貧困》
十三 《共產主義者和卡爾·海因岑》
十四 《共產主義原理》
十五 《共產黨宣言》
十六 《資產階級和反革命》
第二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私法思想的發(fā)展時期(1849-1871)
一 《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斗爭》
二 《共產主義者同盟中央委員會告同盟書》
三 《德國農民戰(zhàn)爭》
四 《德國的革命和反革命》
五 馬克思致約瑟夫·魏德邁(1851年9月11日)
六 《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七 馬克思致恩格斯及恩格斯致馬克思(1853年6月2日、6月6日和6月14日)
八 馬克思致恩格斯(1855年3月8日)
九 《法國的動產信用公司》
十 馬克思致恩格斯(1857年9月25日)
十一 馬克思致恩格斯(1858年4月2日)
十二 《(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
十三 馬克思致約·巴·施韋澤(1865年1月24日)
十四 《工資、價格和利潤》
十五 馬克思致路德維希·庫格曼(1868年12月12日)
十六 《總委員會關于繼承權的報告》
十七 《(德國農民戰(zhàn)爭)1870年第二版序言》
十八 馬克思致路德維!旄衤1870年2月17日)
十九 馬克思致保爾·拉法格和勞拉·拉法格(1870年4月19日)
二十 《法蘭西內戰(zhàn)》
一十一 恩格斯致卡洛·卡菲埃羅(1871年7月1-3日)
一十二 馬克思致弗里德里希·波爾特(1871年11月23日)
第三部分 《資本論》
第四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私法思想的成熟時期(1872-1883)
一 《論土地國有化》
二 《論住宅問題》
……
第五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私法思想的深化時期(1884-1895)
后記
農民平民異教的這種反宗教的思想,從宗教領域中的平等原則出發(fā),延伸至世俗領域。強調市民之間的平等地位和平等關系,而且還更進一步地、部分地得出了財產平等的結論。很顯然,這里面已經萌發(fā)出了私法基本思想(如私法主體地位平等原則、私法權利平等原則)的萌芽,也為以后私法的勃興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農民平民異教的上述具有近代私法萌芽意義的思想主張,源于他們在中世紀之中的社會地位:“平民在當時是完全被排斥于正式存在的社會之外的唯一階級。他們處于封建組織之外,也處于市民組織之外。他們既沒有特權,又沒有財產;他們甚至不如農民和小市民,連一點帶著沉重稅負的產業(yè)也沒有。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既沒有產業(yè)又沒有權利的。他們的生活條件甚至同當時的公共機構毫無直接關系,這種公共機構完全不理會他們。他們是封建社會和行業(yè)市民社會解體的生動的象征,同時又是現代資產階級社會的最初的先驅者!雹谄矫竦倪@種社會地位必然決定了他們在異教理論中的思想主張。他們的社會地位可以很好地解釋他們?yōu)槭裁床粌H僅局限于反對封建制度和城關市民,而是有一些他們的思想已經遠遠超出于當時才剛剛開始萌芽的資本主義社會;他們的社會地位也可以很好地解釋為什么這個階級早在當時就已經對“一切以階級對立為基礎的社會形式所共有的公共機構、觀點和看法提出疑問”。③總之,由于平民的社會地位,平民異教提出了超越于他們那個時代的思想主張。
但“這種超越不僅超出了現在,甚至超出了未來。因此,它只能是武斷的、空想的超越,而在第一次付諸實踐的嘗試之后,就不得不退到當時條件所容許的有限范圍去”。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