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研習民法者的入門讀物,既清晰介紹民法學的體系結(jié)構(gòu),又深入淺出闡述民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全書內(nèi)容包括:民法方法論、民法的基本原則、民法的結(jié)構(gòu)和體系、民事法律關(guān)系制度、民事法律行為制度和時效制度等。作為典型的專著型教材,本書大力增強了教材的理論深度,構(gòu)建民法的邏輯體系,并與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等密切結(jié)合,從而使讀者既能夠從該書中收獲更多的知識,又能夠培養(yǎng)民法邏輯思維能力和應(yīng)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作者精研民法多年,并長期從事教學工作,不僅深諳民法精髓,而且能準確把握教學需求,此書即專為課堂教學打造的力作。全書內(nèi)容精當,語言平實,思考獨到。
本書是研習民法者的入門讀物,既清晰介紹民法學的體系結(jié)構(gòu),又深入淺出闡述民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概念。作者精研民法多年,并長期從事教學工作,不僅深諳民法精髓,而且能準確把握教學需求,本書即專為課堂教學打造的力作。全書內(nèi)容精當、語言平實,思考獨到。
傅靜坤 女,漢族,1966年3月出生,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1988年獲北京大學(國際法)學士學位,同年進入西北大學法律系任教;1993年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民法)碩士學位; 1996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民法)博士學位,同年進入武漢大學法學院進行博士后研究(國際私法);1998年博士后出站并進入深圳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
第一章 民法學導論
第一節(jié) 民法方法論導論
第二節(jié) 民法的法源
第三節(jié) 民法解釋學導論
第四節(jié)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guān)系
第一節(jié) 民事法律關(guān)系概說
第二節(jié) 民事權(quán)利
第三節(jié) 民事義務(wù)
第四節(jié) 民事責任
第三章 民事主體制度之一:自然人
第一節(jié) 民事主體制度概說
第二節(jié) 自然人的權(quán)利能力
第三節(jié)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節(jié) 監(jiān)護制度 第一章 民法學導論
第一節(jié) 民法方法論導論
第二節(jié) 民法的法源
第三節(jié) 民法解釋學導論
第四節(jié)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guān)系
第一節(jié) 民事法律關(guān)系概說
第二節(jié) 民事權(quán)利
第三節(jié) 民事義務(wù)
第四節(jié) 民事責任
第三章 民事主體制度之一:自然人
第一節(jié) 民事主體制度概說
第二節(jié) 自然人的權(quán)利能力
第三節(jié)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節(jié) 監(jiān)護制度
第五節(jié)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制度
第六節(jié) 自然人的戶籍與住所
第七節(jié) 自然人的人身權(quán)
第四章 民事主體制度之二:法人
第一節(jié) 法人制度概說
第二節(jié) 法人的能力
第三節(jié) 法人機關(guān)
第四節(jié) 法人的成立
第五節(jié) 法人的變更和終止
第六節(jié) 法人的登記
第七節(jié)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法理
第五章 民事主體制度之三:非法人組織
第一節(jié) 非法人組織制度概說
第二節(jié) 合伙
第三節(jié) 其他非法人組織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之一:概論
第一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意義
第二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構(gòu)成
第三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之二:效力制度
第一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體系
第二節(jié) 意思表示
第三節(jié)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為的代理
第一節(jié) 代理制度導言
第二節(jié) 代理的類型
第三節(jié) 代理與其他類似制度的區(qū)別
第四節(jié) 復(fù)代理、自我代理和雙方代理
第五節(jié) 有權(quán)代理
第六節(jié) 無權(quán)代理
第九章 時效制度
第一節(jié) 時效制度概說
第二節(jié) 消滅時效制度概說
第三節(jié) 我國的訴訟時效制度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