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東所著的《中國傳統(tǒng)司法思想史論》是一部系統(tǒng)研究中國古代司法思想史的基礎理論著作。全書以時間為序。大跨度地考察了從周秦時期、漢代、唐代到宋明時期的司法思想,對其所反映的深層次司法理念進行了總結(jié)。并對中國傳統(tǒng)司法思想的優(yōu)秀內(nèi)容進行了揭示與分析。
中國傳統(tǒng)司法文化是一個包括司法思想與司法制度在內(nèi)的文化系統(tǒng)。其中司法思想是其深層結(jié)構(gòu)!吨袊鴤鹘y(tǒng)司法思想史論》從司法的理論根據(jù)、司法的地位與作用、司法的價值與目標、司法的基本要素及司法道德等方面對各家各派的司法思想進行研究,注重考察司法制度背后的司法思想。
張晉藩先生在本書序中評價說:“任何一門新學科的構(gòu)建都離不開對傳統(tǒng)資源的利用,也離不開從歷史上追根溯源的工作.因為歷史與傳統(tǒng)是學科構(gòu)建的材料和‘源頭活水’。作者對此有深刻的認識,故對司法傳統(tǒng)進行了深入挖掘。這就為司法學學科的構(gòu)建植入了深厚的文化底蘊。也為該學科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崔永東所著的《中國傳統(tǒng)司法思想史論》有較高的學術(shù)價值,對完善法律史學的學科體系及促進中國司法史研究的深化、細化有重要意義。同時,這本書也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對我們今天的司法改革也不無借鑒價值。作者采取了學派、人物及著作相結(jié)合的寫作方法,這是一種點、面結(jié)合的寫法,有助于讀者從微觀和宏觀上把握傳統(tǒng)司法思想。
緒論:對中國傳統(tǒng)司法思想的理性分析
一、仁道司法觀
二、中道司法觀
三、和諧司法觀
第一篇 周秦時期的司法思想
第一章 “清華簡”所見周代之司法思想
一、中道觀
二、慎刑觀
三、明德觀
四、天命觀
五、結(jié)語
第二章 《尚書·周書》中的司法思想
一、天命思想
二、中罰思想
三、敬慎思想
第三章 帛書《周易》中的司法思想
一、“中罰”觀念
二、“教育刑”觀念
第四章 《周禮》中的司法思想
一、人道司法觀
二、和諧司法觀
第五章 《禮記》中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與自然
二、司法與道德
第六章 先秦儒家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理論根據(jù)
二、司法的地位與作用
三、司法的價值與目標
第七章 墨家的司法思想
一、神秘主義司法觀
二、司法的價值、作用和目標
第八章 道家的司法思想
一、天道司法觀
二、公正司法觀
第九章 法家的司法思想
一、司法的人性基礎:“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二、司法的要素:明法、尊法、慎法、奉法
三、對
《禮記》認為,司法與道德之間有密切的關系,司法審判會受道德觀念的影響,司法官員也必須注意道德修養(yǎng),司法審判應當體現(xiàn)出對道德價值或人道價值的追求,司法的最高目標是促成道德理想國的實現(xiàn)!抖Y記·王制》說:“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quán)之!币庵^凡審理判處五刑的案件,必須考察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并且加以權(quán)衡,然后才能作出判決。由此可見,父子之親、君臣之義這樣的人倫道德成了定罪量刑的參照標準,反映了作者司法觀念中的道德取向。
《禮記·王制》又說:“疑獄,汜與眾共之;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又(宥),然后制刑!睂ΥC據(jù)有瑕疵的疑案,要廣泛地與眾人討論,若經(jīng)討論仍議而不決,則赦免嫌犯。審判可參照同類案件的成例。對罪犯的供詞加以審核,然后由史將審案結(jié)果報告給正,正審理后再將審理結(jié)果報告給大司寇,大司寇在外朝棘樹下再進行審理,然后將審理結(jié)果報告給王,王再讓三公參與審理,三公將審理結(jié)果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