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高人民法院蔡小雪法官30余年行政審判經(jīng)驗的重要積累和裁判方法的集中傳授。作者認為,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是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的核心問題,只要能解決這一核心問題,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遇到的諸多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因此,本書主要圍繞這一核心問題而展開。
為了符合讀者的邏輯思維,本書專門將行政行為的有關內(nèi)容作為概論作了簡要介紹,然后系統(tǒng)闡述了如何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最后明確交待了對合法性審查后應作出何種判決。
——對是否存在超過職權的審查
——對是否違反法定程序的審查
——對主要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的審查。
——對適用法律規(guī)范是否正確的審查。
——對是否存在濫用職權、明顯不當?shù)膶彶椤?/p>
——對是否履行法定職責、行政給付義務的審查。
——對行政侵權賠償責任的審查。
可以說,本書是作者多年來潛心研究的行政辦案方法論,與讀者分享的是系統(tǒng)的操作規(guī)程和裁判技巧,這對于法官、律師、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等,尤其是年輕的讀者,借鑒前輩經(jīng)驗,完善知識結構,提升辦案能力,具有重要的學習價值和指導作用。
30年行政審判經(jīng)驗
從1987年開始至2014年5月退休,作者一直從事行政審判工作。退休后的2015年11月至2018年底,又被返聘到*高人民法院第二、第六巡回法庭,幫助行政主審法官審理行政案件?偟膩碚f,作者從事了30多年的行政審判工作,經(jīng)歷了行政審判的初創(chuàng)階段、發(fā)展階段和初步完善階段,對各個階段的行政審判工作相當熟悉。
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的核心問題
如何妥善應對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作者認為,主要的方法,就是緊緊把握合法性審查這一原則,吃準合法性審查的內(nèi)涵與外延,依據(jù)有關合法性審查的要件,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全面審查,并依據(jù)《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作出裁判或裁決。照此,相關人員能夠進一步提高解決行政糾紛的能力,相應地,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的質量亦能夠大幅度提升。換言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是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的核心問題,只要能解決這一核心問題,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遇到的諸多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著力解決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核心問題的實務方法論專著
1989年《行政訴訟法》頒布后的30多年時間里,雖然法學界和實務界有關行政法和行政訴訟的著作不斷出現(xiàn),但是對這一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核心問題研究的專著卻少之甚少,不得不說是一種遺憾。2014年《行政訴訟法》修改時,作者已從最高人民法院退休,不再從事繁重的審判業(yè)務工作,就有了撰寫一部專門全面闡述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專著的想法。
作者將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中所遇到的有關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問題全面梳理后,把相關行政訴訟的司法解釋、批復、答復及典型案例的內(nèi)容充實進去, 撰寫了《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一書。
蔡小雪
1954年2月出生,一級高級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第三合議庭原審判長、首屆全國審判業(yè)務專家、2010年被評為全國優(yōu)秀法官,2014年5月退休。國家法官學院、上海交通大學、遼寧大學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兼職研究員。
1979年9月考入安徽大學法律系,1983年7月畢業(yè)獲法學法士學位。1983年8月至1987年6月先后在鐵路運輸高級法院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1987年6月至退休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第三合議庭審判長。退休后2015年至2018年先后返聘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第六巡回法庭幫助審理行政行政案件。參加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行政訴訟重要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
專著有《行政審判中的合法性審查》《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銜接》《行政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及適用》《審判業(yè)務專家是如何煉成的》等四部,合著有《中國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行政訴訟中的法律適用》《行政訴訟實務指引》《房屋征收案件審理指引》等十多部,編撰《行政訴訟30年——親歷者的口述》一書,發(fā)表論文100余篇。
概論
第1章 對是否存在職權的審查
第2章 對是否違反法定程序的審查
第3章 對主要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的審查
第4章 對適用法律規(guī)范是否正確的審查
第5章 對是否存在濫用職權、明顯不當?shù)膶彶?br>第6章 對是否履行法定職責、行政給付義務的審查
第7章 對行政行為的判決
第8章 對行政侵權賠償責任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