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點:
首先,觀點推陳出新。比較法上,農村土地糾紛不是新問題,但涉及面很廣、爭議較大。本書作者在分析既有觀點基礎上,鮮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并加以論證,如作者提出的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特殊性理論、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多元化理論等。觀點取舍既注意到了農村土地糾紛的特殊性,又注意到了糾紛解決方式的多元性,從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特殊性出發(fā),以期通過各種農村土地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互動銜接,促使各種農村土地糾紛得到高效解決。
第二,分析論證深入。作者牢牢把握糾紛解決的核心問題——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特殊性,研究路線采用橫向比較與縱向比較相結合方式,特別針對廣東省農村土地糾紛解決情況展開實證調研。從理論的解讀到實證的分析,從過去到現(xiàn)在以及未來的展望,充分運用比較法資料,對之展開論證,分析比較深入,具有較強說服力。
第三,研究角度新穎。國內目前對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的研究,主要從行政法的角度展開。本書針對農村土地糾紛兼具民事性與行政性的特殊性,從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糾紛解決的角度深入研究農村土地裁判機構在我國的可行性,提出建立適合我國本土發(fā)展的新路徑——構建以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為中心的農村土地多元化解決機制。
第四,研究方法多樣。作者的研究方法涉及了歷史研究法、比較法、法經濟學、規(guī)范分析、實證研究;既有立法論的研究,又有解釋論的研究;既關注立法,又關注判例、學說;既有法律的國際化視野,又關注本土化。方法服務于內容,使得研究具有較多的創(chuàng)新點。
陳維君博士在讀博期間,對農村土地糾紛問題表現(xiàn)出濃厚興趣,在其確定博士論文選題時,也曾經和我探討本書的選題。我認為這是一個很有意義和研究價值的選題,也非常支持。后來據(jù)我所知,她在本書的整個寫作過程中,遇到了比較多的困難。但經過她的不懈努力與堅持,本書經過修改后即將付梓出版,我表示由衷地祝賀!概括起來,本書有以下特點:
第一,觀點推陳出新。比較法上,農村土地糾紛不是新問題,但涉及面很廣、爭議較大。本書作者在分析既有觀點基礎上,鮮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并加以論證,如作者提出的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特殊性理論、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多元化理論等。觀點取舍既注意到了農村土地糾紛的特殊性,又注意到了糾紛解決方式的多元性,從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特殊性出發(fā),以期通過各種農村土地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互動銜接,促使各種農村土地糾紛得到高效解決。
第二,分析論證深入。作者牢牢把握糾紛解決的核心問題——農村土地糾紛解決的特殊性,研究路線采用橫向比較與縱向比較相結合方式,特別針對廣東省農村土地糾紛解決情況展開實證調研。從理論的解讀到實證的分析,從過去到現(xiàn)在以及未來的展望,充分運用比較法資料,對之展開論證,分析比較深入,具有較強說服力。
第三,研究角度新穎。國內目前對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的研究,主要從行政法的角度展開。本書針對農村土地糾紛兼具民事性與行政性的特殊性,從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糾紛解決的角度深入研究農村土地裁判機構在我國的可行性,提出建立適合我國本土發(fā)展的新路徑——構建以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為中心的農村土地多元化解決機制。
第四,研究方法多樣。作者的研究方法涉及了歷史研究法、比較法、法經濟學、規(guī)范分析、實證研究;既有立法論的研究,又有解釋論的研究;既關注立法,又關注判例、學說;既有法律的國際化視野,又關注本土化。方法服務于內容,使得研究具有較多的創(chuàng)新點。
本書是陳維君的首部學術專著,作為她的老師,我非常欣慰。陳維君現(xiàn)在也在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我希望她能夠堅持認真思考、勤于動手,在學術道路上能夠走得更遠,為我國法治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欣然為序。
陳維君,廣東湛江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美國葉史瓦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現(xiàn)任教于華南農業(yè)大學人文與法學學院。先后主持、參與國家、省部級項目多項,發(fā)表學術論文二十余篇。主要社會兼職有:廣東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農村法治與社會發(fā)展研究中心研究專員,廣東省法學會新型城鎮(zhèn)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專員等。
緒論:問題與進路
第一章 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概述
第一節(jié) 農村土地糾紛的界定
第二節(jié) 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特殊性
第三節(jié) 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歷史考察
第四節(jié) 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存在的理論根源
第二章 我國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實證分析
第一節(jié) 調查的基本情況
第二節(jié) 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典型樣本剖析
第三節(jié) 我國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存在問題
第三章 域外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闡釋
第一節(jié) 域外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組織構建
第二節(jié) 域外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運行程序
第三節(jié) 域外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對我國的啟示
第四章 構建我國農村土地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模式選擇
第一節(jié) 構建以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為中心的模式
第二節(jié) 構建以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為中心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的正當性分析
第三節(jié) 構建以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為中心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的基本原則
第五章 我國以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為中心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具體構建
第一節(jié) 我國農村土地裁判機構的機構建設
第二節(jié) 農村土地裁判機構運行與其他糾紛解決機制之間的銜接
第三節(jié) 農村土地裁判機構良性運行的配套機制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