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通過教育、道德、正義等概念的分析,回溯古典哲學家的思想資源,試圖為教育領域中各種與道德相關的判斷或決策提供倫理的基礎,對教育領域中各種不公平或不道德現(xiàn)象進行合理的批判。本書不是應用現(xiàn)成的倫理學范疇和理論,而是首先是試圖為道德判斷提供一種倫理基礎。在作者看來,我們對于教育中的不公正現(xiàn)象和不道德行為的各種判斷,不只是簡單地宣示一種價值立場,更不應當是自以為是、不證自明的指控或斷言,而是要對我們使用的語詞進行認真審視,要給出我們如此判斷的理性解釋和清晰理由。
萊斯·布朗在本書中給出了他對正義、道德和教育作為形式概念的意義。所謂的“形式概念”(formal notion),就是最根本的定義,其表達的是一個概念不可再還原的本質內涵。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在立場觀點和價值偏好上存在什么樣的差異,都應該認可和接受的基本定義。本書將正義、道德和教育三個形式概念作為試金石,并且始終從這三個概念的共同要求出發(fā),廣泛而細致地討論了諸多教育倫理問題。在微觀層面,本書討論了兒童的受教育權、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父母的權利和義務、體罰、道德教育等問題。在中觀層面,本書探討了學校管理中決策、領導、溝通、人事管理、課程設置等方面的道德問題,特別對道德要求與審慎進行了區(qū)分。在宏觀層面,本書從道德和正義的形式概念提出了社會正義的基本原則,并且推導出了這些原則在教育領域的派生原則。作者強調,只有將正義、道德和教育這三個視角結合起來,才能全面把握教育機會不平等問題的所有維度。
上海師范大學哲學學院博士生導師,倫理學博士點帶頭人,《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執(zhí)行主編,編輯部主任,上海師范大學跨學科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市理論創(chuàng)新咨詢專家、中國環(huán)境倫理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應用倫理中心客座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華夏社會發(fā)展研究院研究員。已出版譯著
《最終的安全——政治穩(wěn)定的環(huán)境基礎》、《羅素文集》、《中國人的性格》等。